《美國1946商標法》的基本原則是指在商標權的確立和保護過程中應予遵循的基本準則。1946年7月5日公布,1975年1月2日最新修改。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美國1946商標法
- 外文名:Reg·U·S·Pat·&Tm·Off.
- 公布日期:1946-7-5
- 最新修改日期:1975-1-2
- 類型:法律法規 基本準則
- 隸屬:美國
《美國1946商標法》的基本原則是指在商標權的確立和保護過程中應予遵循的基本準則。1946年7月5日公布,1975年1月2日最新修改。
《美國1946商標法》的基本原則是指在商標權的確立和保護過程中應予遵循的基本準則。1946年7月5日公布,1975年1月2日最新修改。主要內容第一章 主要註冊第一條 註冊、申請、繳納費用、為傳達行政程式和通知填寫住址第二...
美國商標法,是指美國第一部商標法是1870年的《美利堅合眾國聯邦商標條例》。該法在10年後由美國最高法院以違反憲法為由宣布廢止,代之以1881年商標法。現行的商標法是1946年制定的。總計50條。該法以使用原則為基本思主要內容:(1...
根據美國1946年聯邦政府頒布的《商標法》第2條,若出現下列任何一種情況,聯邦專利和商標局有權拒絕註冊申請。 1.商標含有誹謗和貶抑意義; 2.商標是與美國政府機構的標幟相仿; 3.未經一個健在的個人或死者遺囑的同意; 4.仿似曾獲得註冊...
美國國會也制定了一些與商標註冊和保護有關的成文法規,它們是1881年的聯邦(商標法)、1905年美國國會頒布的第三部聯邦《商標法》。現行商標註冊和保護的法律有1946年?月5日美國國會制定的1946年(商標法),通常稱之為(蘭漢姆)法。該法...
聯邦商標反淡化法是美國於1995年制定並於1996年1月生效的聯邦法律。該法主要對1946年的蘭哈姆商標法第43條進行了修改,將淡化作為一個新的訴因,以保護著名商標,避免其識別商標或服務的能力的減少,而不論是否存在混淆的可能或競爭關係...
1946年的《蘭哈姆法》被認為是在美國實體性的聯邦商標立法的道路上邁出了重要的一步。 該法在第2(e)(4)條中規定,僅僅具有姓氏意義的辭彙不能註冊為商標。也就是說,如果不能通過長期的、專門用於商業的使用,在公眾意識中,將姓氏...
現行商標法即美國1946年商標法,又稱《蘭哈姆法》,規定商標註冊設主薄和副薄。在主薄註冊的商標要求具有顯著性,而在副薄上註冊的只要能用以“識別”即可。如果一個商標僅在副薄註冊而未在主薄註冊,就不能真正享受聯邦商標法的...
1946年,美國第一次在其成文商標法(《蘭哈姆法》Lanham Act)中把服務標記的保護放到與商品商標保護同等的地位。此後,不少國家在修訂商標法時,作出了與美國相似的規定,如1979年修訂的原聯邦德國商標法就增加了保護服務標記的內容。世界...
美國最終於1946年頒布商標法,即蘭漢姆法。1950-1970年 1955年,商標協會出版《商標管理——經營人員指南》一書。歷經七版後,這一從實踐中分析商標基本知識的書逐步擴充,重新定位於滿足商標部門日漸擴大的需求,更名為《商標行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