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生產信用合作社

美國生產信用合作社正式名稱為美國生產信貸協會 (Production Credit Associa-tion)。1923年,美國中期信貸銀行成立後,最初並不直接對農業生產者融資,其融資的主要對象是商業銀行及與農業有關的金融機構,這樣就缺乏直接為農業生產者提供信用的基層機構。1933年,由美國國會授權,由政府出資在12個農業信貸區各設立一家生產信用合作聯社 (ProductionCredit Corporation),然後在生產信用聯社的資助下建立基層的生產信用合作社。現在,遍及美國全國共有400多家生產信用合作社,通過1500多個辦事處為借款人服務,主要提供短期和中期貸款。

貸款對象包括農民、牧民、園藝生產者、水產品生產者、鄉村居民及與農牧業、水產業有關的企業等。每個向生產信用合作社借款的人,都要對社提供資金,即當貸款者獲得貸款時,都要按照一定比例購買信用合作社的授權股票,這種股票的購買,通常是在借款內扣除的,一般不再需另籌現金繳納。當借款歸還後,社員所認購的股票保留,以作第二次貸款時用。如果社員在兩年內不借用貸款時,則所認購的股票就轉為無投票權的股票。通過這種借款人的入股投資,保證了生產信用合作社為社員提供合作服務的性質。除借款人外,其他人也可購買生產信用合作社發行的沒有投票權的股票,並參與分紅。對於擁有有投票權股票的社員來說,無論股金多少,每一個社員只有一票權。通過社員選舉,組成生產信用合作社理事會,負責生產信用合作社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按照規定,生產信用合作社的利潤要返還給社員。分配的方法,可採用股息分紅的方式,也可按借款利息多少按比例返還給借款社員。分配的形式可以是現金,也可以是股票和參與分紅的證券。生產信用合作社的利潤除分配給社員外,還可作為貸款的儲備金或者作為減低放款利率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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