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情報體系(英語:United States Intelligence Community IC)由美國政府轄下16個情治單位組成,是機構間的合作聯盟。這些機構進行各類情報活動,以制定外交政策和維護國家安全。情報體系由國家情報總監領導,而國家情報總監則直接向總統匯報。
美國情報體系根據前總統雷根所頒布的第12333號行政命令成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美國情報體系
- 外文名:United States Intelligence Community IC
成員
- 中央情報局(CIA)
- 國家情報總監辦公室
- 情報防諜室(OICI)
- 情報分析室(I&A)
- 美國海岸警衛隊調查處(CGI)
- 情報研究局(INR)
- 美國財政部恐怖主義及金融情報次長(TFI)
計畫
- 國家情報計畫(National Intelligence Program,NIP),舊稱國家外交情報計畫(National Foreign Intelligence Program),根據《1947年國家安全法案》制定。此規劃是指所有情報體系的情報活動,但不包括僅為計畫和支援軍事行動的情報活動。
- 軍事情報計畫(Military Intelligence Program,MIP),由國防部的聯合軍事情報計畫(Joint Military Intelligence Program)和戰術情報及相關行動計畫(Tactical Intelligence and Related Activities Program)合併而成,並由國防部掌管。此計畫包括僅為計畫和支援軍事行動的情報活動。
架構
- 掌管國家情報計畫的財政預算
- 制定情報體系的方針、優先權和指引
- 統籌國家情報的蒐集、分析、提供和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