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六人被捕事件(1945年6月6日)

抗日戰爭後期,美國在華人員中部分有識之士,經過對國共兩黨的實際觀察和了解,認為中國解放區、八路軍和新四軍是中國人民偉大的民主力量,主張與這個力量合作,以加速抗日戰爭勝利,而反對國民黨利用美國援助打內戰。美國政府經過對華政策的辯論和抉擇,否定上述主張,決定採取扶蔣反共政策。赫爾利使華後便竭力推行此政策,並把主張現實主義對華政策的謝偉思等11人先後調回國內。1945年6月6日,美國聯邦調查局在華盛頓和紐約把主張實現國共合作,促進中國民主團結的謝偉思、拉森、羅斯、加恩、查菲、密契爾六人以泄密罪名加以逮捕。這一事件的發生是美國對華政策中兩條路線激烈爭論的表現,表明美國政府在扶蔣反共道路上越走越遠。延安《解放日報》於6月25日發表《從六人被捕案看美國政府對華政策的兩條路線》的時評,批評美國政府的扶蔣反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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