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仲裁協會

美國仲裁協會,是指美國於1926年成立的一個民間性的常設仲裁機構,受由全美工商界及各社會團體選舉組成的理事會領導,並受一個由仲裁程式和法律方面的專家組成的常設機構管理。總部設在紐約,並在全美24個主要城市設有分支機構,僱傭了大約375名專職人員,擁有一份包含6萬多人的仲裁員名冊,其中包括處理髮生於各種不同工商事務中的各種不同案件的專家。受理全美各地以及外國的各種當事人提交的任何法律爭議;有自已的商事仲裁規則。受理案件後,依據該仲裁規則選擇仲裁員組成仲裁庭進行仲裁審理,並依據雙方當事人合意選擇的法律對案件作出實質性裁決。

如當事人雙方沒有就法律適用問題達成協定,根據上述商事仲裁規則規定,仲裁庭可以推定適用仲裁地國(或州)的法律。而且,根據美國仲裁協會的慣例,如果雙方當事人就仲裁地點的選擇難以達成一致的協定,通常由協會指定在紐約市進行仲裁,從而根據紐約市的現行法律對有關案件進行仲裁審理,並作出實質性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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