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統一商法典》研究

美國《統一商法典》研究

《美國〈統一商法典〉研究》是2015年12月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吳興光、蔡紅、劉睿。

基本介紹

  • 書名:美國《統一商法典》研究
  • 作者:吳興光
    蔡紅
    劉睿
  • 出版社: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5年12月
  • 頁數:440 頁
  • 定價:128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09778241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美國《統一商法典》是與法國民法典齊名的世界著名法典,在國際上有著重大影響。《美國<統一商法典>研究》在介紹《統一商法典》產生的背景和歷程之後凳朵才,結合精選的50多個美國法院判例,對法典涵蓋的法律制度和重要法條進行了全面、系統的闡述和評析,深刻揭示其科學性和先進理念,其內容包括買賣法、租賃法、票據法、擔保法、證券法等多個領域。書中還對照分析中國的相關法律,提出了完善我國商事法律的建議以及我國企業從事中美貿易應當注意的事宜。

作者簡介

  吳興光,1948年7月出生,廣東梅州人,中共黨員,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碩士。先在湛江外貿部門工作13年,後調入廣州外貿學院任教,曾任外貿經濟系副主任等職,兩校合併後先後任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教務處副處長、法學院院長等職。現任法學院教授,國際經濟貿易研究中心研究員,研究方向為國際經濟法,兼任廣東省法學會顧問。曾在香港中文大學工商管理學院、英國曼徹斯特大學法學院作訪問學者,研究英國商法、歐共體法等。近年來主持並完成省部級、廳局級等科研項目多項,在內地和香港出版《美國統一商法典概要》、《實用美國商法詳解》、《歐盟有關政府行為控制的法律研究》等專講鴉著5部;主編《國際商法》等教材3部,在國內期刊發表學術論文50餘篇。
  
  蔡紅,女,1970年出生,湖北武漢人。法學副教授,現任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國際交流處處長,兼任中國歐洲學會歐洲法律研究會常務理事。研究方向為商法、勞動法、經濟法、歐盟法。曾主持中國—歐盟高等教育合作項目、廣東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項目等,獲法務部優秀法學教材與科研獎。
  
  劉睿,女,1978年出生,雲南昆明人。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碩士,現任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法學院講師。
  
  盛琨,女,1986年出生,甘肅金塔人。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法學碩士,現任廣州商學院法律系講師。

圖書目錄

前 言
第一章 美國《統一商法典》的產生、修訂與法理分析
第一節 商品經濟的發展呼喚商法典的問世
一 《統一商法典》產生的社會背景和制定過程
二 《統一商法典》的修訂與各州的採納
三 統一商法典常設編輯委員會的工作
第二節 《統一商法典》所體現的盧埃林現實主義法學思想
一 在繼承的基礎上大刀闊斧地改革
二 法典的開放性
三 法典的靈活性
第二章 總則(第1編)
第一節 本法的簡稱、解釋、適用與調整範圍
第二節 一般定義與解釋原則
第三節 《統一商法典》的基本原則
一 契約自由原則
二 誠信原則
三 反欺詐原則
第三章 買賣(第2編)
第一節 買賣編2003年修訂評析
一 買賣編2003年修改的主要內容
二 買賣編2003年修改的重要問題評析
第二節 簡稱、一般釋義與調整範圍
一 商人的定義
二 貨物的定義
三 貨物買賣契約的含義
四 本編的適用範圍
第三節 契約的形式、訂立和修改
一 契約成立的要件
二 契約的形式
三 要約
四 承諾
五 關於契約成立的“格式之爭”
六 履約過程或實踐解釋
七 契約的修改
八 委託履約與權再灶凶利的讓與
第四節 當燥員想鴉事方鑽探譽院的一般義務和契約的解釋
一 當事人的一般義務
二 契約條款
三 賣方的擔保義務
四 拍賣銷售
五 履約中的決定權和合作
第五節 所有權、債權人和誠信購買人
一 貨物所有權的轉移
二 債權人
三 貨物的誠信取得
第六節 履約
一 賣方履約
二 買方履約
三 貨物風險的轉移
第七節 違約、毀約和免責
一 免除責任的幾種情況
二 違約責任的成立
三 與買方拒收相關的規定
四 與接受貨物相關的規定
五 預期違約
第八節 救濟
一 有關違約救濟的一般原則
二 受損害方在另一方違約時的權利和義務
三 賣方的救濟方法
四 買方的救濟方法
五 本法典關於訴訟時效的規定
第九節 過渡規定
第四章 租賃(第2A編)
第一節 第2A編產生的背景及其發展
一 第2A編產生的背景
二 第2A編的發展
第二節 第2A編的租賃概述
一 租賃的定義
二 2A編的適用範圍
第三節 第2A編的特色
一 突出消費租賃
二 突出融資租賃
第四節 靈活實施的違約救濟方法
一 一般規定
二 承租方違約時出租背付拜方的救濟方法
三 出租方違約時承租方的救濟方法
四 損害賠償的特別規定
第五節 對中國租賃立法的評價與建議
一 目前中國租賃立法存在的問題
二 立法建議
第五章 流通票據(第3編)
第一節 流通票據編概述
一 流通票據編的結構和基本內容
二 流通票據編的適用範圍
三 流通票據的形式要件
第二節 流通票據編的主要特色
一 突出正當持票人
二 突出融通票據
三 背書偽造問題
第三節 流通票據編的立法影響
一 與中國《票據法》相關規定之比較
二 立法建議
第六章 銀行存款與托收(第4編)
第一節 銀行存款與托收編概述
一 銀行存款與托收編的結構與內容
二 銀行存款與托端轎重收編的適用範圍
三 銀行存款與托收編規範銀行托收的規則
四 支配托收的國際慣例——URC
第二節 《統一商法典》銀行托收制度探析
一 UCC對委託人與代收行法律關係的認定
二 對代收行責任的規定
三 代收行及時收款或返還責任
四 代收行以通知方式提示的責任
五 代收行的倒賬權
六 從第4~201條分析委託人與代收行的法律關係
第三節 銀行存款與托收編對我國相關立法的啟示
一 我國法律對托收當事人法律關係規定的現狀與分析
二 英國、美國的司法實踐對我國的啟示
三 完善我國相關立法的建議
第七章 資金劃撥(第4A編)
第一節 第4A編的出台
第二節 第4A編的結構與適用範圍
一 第4A編的結構
二 第4A編的適用範圍
第三節 第4A編的基本內容
一 資金劃撥
二 支付命令與安全程式
第四節 第4A編對我國電子資金劃撥制度的啟示
一 我國電子資金劃撥立法的現狀與存在問題
二 第4A編對完善我國相關立法的啟示
第八章 信用證(第5編)
第一節 信用證編的主要內容
一 信用證編修訂的過程及發展
二 信用證編的主要內容
第二節 信用證編的主要特色
三 注重與國際慣例的協調
第三節 我國關於信用證的立法現狀及完善
一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
第九章 權利憑證(第7編)
第一節 權利憑證編的主要特色
一 堅持權益自由轉讓原則
二 增加電子權利憑證的規定
第二節 一般規定
一 UCC關於權利憑證的基本概念
二 受託人的義務
三 權利憑證的流通與轉讓
第三節 有關倉單的特殊規定
一 倉單的簽發人
二 倉單的形式
三 倉儲人的義務和責任
四 倉儲人的權利
第四節 有關提單的特殊規定
一 承運人免責的特殊規定
二 承運人的權利
三 承運人的義務與責任
第十章 投資證券(第8編)
第一節 投資證券編概述
一 投資證券編產生的背景
二 投資證券編的結構與基本內容
三 投資證券編的調整範圍與適用
第二節 投資證券編的特色
一 突出受保護購買人
二 創設全新的證券權益法律概念
三 直接持有制度與間接持有制度並存
第三節 投資證券編對我國相關立法的啟示
一 我國證券持有制度現狀
二 完善我國證券立法的思路
第十一章 擔保交易(第9編)
第一節 UCC擔保交易制度的形成與發展動向
一 擔保交易編的產生和發展
二 擔保交易編的結構與基本內容
三 擔保交易編的適用範圍
四 擔保交易編尚存之問題探討
五 擔保交易編最新動向
第二節 UCC動產擔保交易制度之特色
一 法律實用主義的鮮明印記
二 簡明連貫且高效的動產擔保架構
三 傳統沿襲與制度創新的結合
第三節 UCC動產擔保交易制度之借鑑
一 我國動產擔保立法體系的現狀
二 借鑑UCC第9編之必要性與可能性
三 借鑑UCC動產擔保制度的建議
第十二章 《統一商法典》對我國的啟示
第一節 繼承與革新:適應商品經濟的發展
第二節 關於《統一商法典》的弊端
一 《統一商法典》不是嚴格意義上的商法典
二 立法體制問題
三 有關電子商務等概念缺失
四 有些法條尚欠嚴謹、完善
第三節 UCC對我國商事立法的啟示
一 關於是否制定中國商法典的問題
二 對我國《契約法》完善“格式之爭”規則的立法建議
三 對我國《契約法》關於貨物品質擔保制度的啟示
第四節 UCC對我國企業對美貿易的啟示
參考文獻
一 著作類
二 論文類
與本書相關的前期成果
後 記
一 商人的定義
二 貨物的定義
三 貨物買賣契約的含義
四 本編的適用範圍
第三節 契約的形式、訂立和修改
一 契約成立的要件
二 契約的形式
三 要約
四 承諾
五 關於契約成立的“格式之爭”
六 履約過程或實踐解釋
七 契約的修改
八 委託履約與權利的讓與
第四節 當事方的一般義務和契約的解釋
一 當事人的一般義務
二 契約條款
三 賣方的擔保義務
四 拍賣銷售
五 履約中的決定權和合作
第五節 所有權、債權人和誠信購買人
一 貨物所有權的轉移
二 債權人
三 貨物的誠信取得
第六節 履約
一 賣方履約
二 買方履約
三 貨物風險的轉移
第七節 違約、毀約和免責
一 免除責任的幾種情況
二 違約責任的成立
三 與買方拒收相關的規定
四 與接受貨物相關的規定
五 預期違約
第八節 救濟
一 有關違約救濟的一般原則
二 受損害方在另一方違約時的權利和義務
三 賣方的救濟方法
四 買方的救濟方法
五 本法典關於訴訟時效的規定
第九節 過渡規定
第四章 租賃(第2A編)
第一節 第2A編產生的背景及其發展
一 第2A編產生的背景
二 第2A編的發展
第二節 第2A編的租賃概述
一 租賃的定義
二 2A編的適用範圍
第三節 第2A編的特色
一 突出消費租賃
二 突出融資租賃
第四節 靈活實施的違約救濟方法
一 一般規定
二 承租方違約時出租方的救濟方法
三 出租方違約時承租方的救濟方法
四 損害賠償的特別規定
第五節 對中國租賃立法的評價與建議
一 目前中國租賃立法存在的問題
二 立法建議
第五章 流通票據(第3編)
第一節 流通票據編概述
一 流通票據編的結構和基本內容
二 流通票據編的適用範圍
三 流通票據的形式要件
第二節 流通票據編的主要特色
一 突出正當持票人
二 突出融通票據
三 背書偽造問題
第三節 流通票據編的立法影響
一 與中國《票據法》相關規定之比較
二 立法建議
第六章 銀行存款與托收(第4編)
第一節 銀行存款與托收編概述
一 銀行存款與托收編的結構與內容
二 銀行存款與托收編的適用範圍
三 銀行存款與托收編規範銀行托收的規則
四 支配托收的國際慣例——URC
第二節 《統一商法典》銀行托收制度探析
一 UCC對委託人與代收行法律關係的認定
二 對代收行責任的規定
三 代收行及時收款或返還責任
四 代收行以通知方式提示的責任
五 代收行的倒賬權
六 從第4~201條分析委託人與代收行的法律關係
第三節 銀行存款與托收編對我國相關立法的啟示
一 我國法律對托收當事人法律關係規定的現狀與分析
二 英國、美國的司法實踐對我國的啟示
三 完善我國相關立法的建議
第七章 資金劃撥(第4A編)
第一節 第4A編的出台
第二節 第4A編的結構與適用範圍
一 第4A編的結構
二 第4A編的適用範圍
第三節 第4A編的基本內容
一 資金劃撥
二 支付命令與安全程式
第四節 第4A編對我國電子資金劃撥制度的啟示
一 我國電子資金劃撥立法的現狀與存在問題
二 第4A編對完善我國相關立法的啟示
第八章 信用證(第5編)
第一節 信用證編的主要內容
一 信用證編修訂的過程及發展
二 信用證編的主要內容
第二節 信用證編的主要特色
三 注重與國際慣例的協調
第三節 我國關於信用證的立法現狀及完善
一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
第九章 權利憑證(第7編)
第一節 權利憑證編的主要特色
一 堅持權益自由轉讓原則
二 增加電子權利憑證的規定
第二節 一般規定
一 UCC關於權利憑證的基本概念
二 受託人的義務
三 權利憑證的流通與轉讓
第三節 有關倉單的特殊規定
一 倉單的簽發人
二 倉單的形式
三 倉儲人的義務和責任
四 倉儲人的權利
第四節 有關提單的特殊規定
一 承運人免責的特殊規定
二 承運人的權利
三 承運人的義務與責任
第十章 投資證券(第8編)
第一節 投資證券編概述
一 投資證券編產生的背景
二 投資證券編的結構與基本內容
三 投資證券編的調整範圍與適用
第二節 投資證券編的特色
一 突出受保護購買人
二 創設全新的證券權益法律概念
三 直接持有制度與間接持有制度並存
第三節 投資證券編對我國相關立法的啟示
一 我國證券持有制度現狀
二 完善我國證券立法的思路
第十一章 擔保交易(第9編)
第一節 UCC擔保交易制度的形成與發展動向
一 擔保交易編的產生和發展
二 擔保交易編的結構與基本內容
三 擔保交易編的適用範圍
四 擔保交易編尚存之問題探討
五 擔保交易編最新動向
第二節 UCC動產擔保交易制度之特色
一 法律實用主義的鮮明印記
二 簡明連貫且高效的動產擔保架構
三 傳統沿襲與制度創新的結合
第三節 UCC動產擔保交易制度之借鑑
一 我國動產擔保立法體系的現狀
二 借鑑UCC第9編之必要性與可能性
三 借鑑UCC動產擔保制度的建議
第十二章 《統一商法典》對我國的啟示
第一節 繼承與革新:適應商品經濟的發展
第二節 關於《統一商法典》的弊端
一 《統一商法典》不是嚴格意義上的商法典
二 立法體制問題
三 有關電子商務等概念缺失
四 有些法條尚欠嚴謹、完善
第三節 UCC對我國商事立法的啟示
一 關於是否制定中國商法典的問題
二 對我國《契約法》完善“格式之爭”規則的立法建議
三 對我國《契約法》關於貨物品質擔保制度的啟示
第四節 UCC對我國企業對美貿易的啟示
參考文獻
一 著作類
二 論文類
與本書相關的前期成果
後 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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