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尼亞憲法

羅馬尼亞憲法是1991年12月8日全民公決予以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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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通過

1991年11月21日,羅議會批准新憲法,12月8日全民公決予以通過。

憲法內容

羅憲法規定:羅馬尼亞是一個主權、獨立、統一和不可分割的民族國家;政體為共和制。2003年10月,羅修改憲法,進一步確立政治多元化、三權分立的制衡原則;明確規定保障和保護私有財產;允許少數民族在地方行政及司法程式中使用本民族語言;保障男女平等;取消義務兵役制;增補羅加入歐盟、北約的相關條款,規定羅公民同歐盟公民依法享有同等權力和義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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