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甸縣工業和信息化局

羅甸縣工業和信息化局

羅甸縣工業和信息化局是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羅甸縣商務局(以 下簡稱縣商務局)牌子。 貫徹執行黨中央、 省委、州委、縣委關於工業和信息化、大數據和商務工作的方針 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工業和信息化、大數據和商務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羅甸縣工業和信息化局
  • 辦公地址:貴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羅甸縣政務中心二號樓2樓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主管部門:羅甸縣人民政府
現任領導,內設機構,

現任領導

副局長:羅實儉、羅永丹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機關黨委辦公室)。協助領導處理機關日常政務工作;建立健全機關各項規章制度;負責文電、會務、信息、檔案、機要、督辦、信訪、保密、綜治、目標管理和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議案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和答覆;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組織和指導企業經營管理者的培訓教育工作;承擔本部門的資產管理、財務、內部審計、基本建設、後勤服務保障、新聞宣傳等工作;負責縣屬企業幹部的考核、審查;對相關經濟法規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承辦行政爭議應訴有關事宜,參與對外經濟技術協作的指導和協調以及清產核資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勞動爭議調解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企業下崗人員再就業工作,承擔企業法律顧問執業指導工作;履行企業工資總額、經營者年薪和主要負責人工資標準審核職能,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對外開放宣傳工作;負責機關黨建和群團工作;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
(二)工業經濟運行股。監測分析工業領域經濟運行態勢並發布有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運行調控目標;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問題並提出建議;建立並組織實施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產品運行調度機制和經濟運.行應急調度機制;擬訂縣級財政用於節能專項資金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擬訂年度工業和信息化節能及監督計畫、資源綜合利用和清潔生產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協調發展新型牆體材料和環保產業相關工作;指導工業綠色發展;監督相關行業資源綜合利用工作;組織協調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節能和綜合利用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執行工業、信息化監察標準;協調散裝水泥的推廣套用工作;會同有關方面開展淘汰落後和化解過剩產能工作;承擔擬上市企業的培育、指導和協調工作;負責除煉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外的其他石油化工的行業管理;負責落實國家、省、州、縣有關煤炭生產的政策和措施;組織對煤炭企業進行日常監督檢查,配合依法查處煤礦違法違規行為,監督煤礦企業事故隱患的整改;督促依法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的礦井;指導煤礦安全專項整治,參與煤礦安全事故調查;指導煤炭企業實施兼併重組和標準化建設;指導協調煤炭行業人才培訓工作,組織開展煤炭行業職業技能培訓和相關證照的發放和監督工作;負責本部門、本系統安全生產及消防安全工作,指導監督本行業加強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國防動員、消防安全管理,推進相關行業安全生產規程、標準的貫徹落實;依法開展民爆物品生產儲存安全的監管;承擔縣政府減輕企業負擔聯席會議及縣領導服務企業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
(三)產業發展投資股(行政審批股)。擬訂工業、信息化及產業發展、結構調整升級規劃並組織實施,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建議;負責提出工業、大數據、工業和信息化融合的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及方向( 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編制領域技術改造、技術創新等專項資金年度投資、資金安排計畫並組織實施;執行省州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研究並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發展規劃,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高新技術與傳統工業改造結合;監督執行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地方性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組織開展工業、工業化和信息化融合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審核、上報和辦理需經國家、省、州、縣審批、核准、備案的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投資項目;承擔縣級財政工業和信息化專項資金的管理和安排工作;貫徹實施高新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電子信息製造業等規劃、政策和標準,組織開展國家、省、州、縣技術攻關項目及有關科技專項的實施,組織開展工業信息化新產品、新技術鑑定上報工作;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促進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新興產業發展和傳統產業的技術進步;推進產學研結合,推動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指導企業技術中心的建設工作;負責工業行業管理;承擔振興裝備製造業組織協調的職責,指導引進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推進工業領域生產性服務業的發展;負責鹽業行業管理工作,指導協調菸草工業和專賣管理工作;承擔原材料行政管理工作,協調解決原材料工業生產要素的供應保障;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和品牌建設工作;承擔冶金、化工、建材、醫藥、食品、鹽業等行業管理工作;指導工業領域行業協會工作;貫徹落實促進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和城鎮集體經濟的指導、綜合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相關措施,協調解決問題;按規定管理用於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各類財政性資金;研究企業改革和發展的措施和辦法,對企業改革進行指導和監督,研究國有企業向外轉讓資產、股權、經營權以及相關的兼併、承包、租賃等措施並監督實施;提出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最佳化升級、工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及管理創.新的建議;執行相關行業準入條件;指導產業布局和產業轉移;提出工業領域生產性服務業發展的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生產性服務業發展;承擔電子信息製造業發展工作;指導協調企業發展改革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企業改制工作;協調對中小企業促進工作情況的監督檢查;統籌協調招商引資和經濟協作工作,組織招商引資及經濟協作活動;牽頭落實重點招商引資項目的對外推介、招商、洽談和簽約等工作,並負責協調和解決項目實施、運營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負責投資環境的考核評價,督促檢查部.門和鄉(鎮、街道)改善投資環境,簡化辦事程式,提高辦事效率;協調和督促有關部門研究處理外來客商反映的問題和意見;牽頭處理投訴案件,依法保護外來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指導、協調外商投資工作,擬訂外商投資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依法核准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變更事項;依法核准外商投資項目的契約章程及法律特別規定的變更事項;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負責擬訂工業園區發展規劃,推進工業園區建設;組織擬訂工業園區發展規劃及措施,負責工業園區規劃布局,指導工業園區產業定位和工業園區發展。
(四)商務流通管理股。監測分析商務流通業的經濟運行態勢,並發布有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貫徹執行國內外貿易、經濟技術合作、外商投資及國家、省、州對外經濟合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對外經濟合作工作;研究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和流通體制改革並提出建議;負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負責起草貿易發展規劃,促進城鄉市場發展;提出引導國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建議;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城鄉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促進農產品流通渠道建設;負責擬訂促進餐飲和酒.類食品、藥品流通發展規劃,承擔醫藥、食品(含白酒)、輕紡、家電、包裝等行業管理工作,負責推動農產品市場升級改造;負責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汽車燃氣流通、拍賣、租賃、汽車流通和舊貨流通行業等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負責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工作;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負責對社消零運行情況的分析; .負責起草會展業發展規劃;研究起草商務會展業發展措施和管理辦法;負責會展業發展的組織、協調、指導、統計、培訓等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州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管理辦法和進出口管理商品、技術目錄;負責研究起草對外貿易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大宗進出口商品,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及進出口商品結構調整工作;負責指導辦理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工作;負責對外貿易統計和運行分析並提出建議;負責執行對外技術貿易、進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進出口的貿易政策;負責機電產品進出口申報、審核和管理工作;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牽頭起草服務貿易發展規劃並開展相關工作;負責協調、指導服務貿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起草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組織配合做好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對外貿易調查和產業損害調查;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執行國家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中國台灣的經貿政策;執行境外投資的管理辦法和具體政策,負責境內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的申報工作;負責指導商務系統信息化建設;貫徹落實國家運用電子商務開拓國內外市場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推動電子商務健康快速發展。
(五)大數據發展管理辦公室。負責研究起草信息化建設、信息基礎設施、大數據及工業化與信息化融合發展規劃、措施和評價體系並組織實施;執行大數據、信息化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開展大數據發展套用研究,統籌推進信息化發展和大數據融合應.用,提出推廣套用、最佳化產業布局、產業結構的建議;負責大數據相關產業發展和行業管理,推進數字產業化、產業數位化發展;指導協調推進大數據與“四個融合發展”(與實體經濟、社會治理、民生服務、鄉村振興融合發展);統籌協調通信業發展;依法監督管理電信與信息服務市場,聯繫並協調電信運營企業有關工.作;促進通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負責信息化應急協調工作;承擔軟體和信息服務業行業管理工作;推動大數據、信息化等方面的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發展和套用;統籌協調產業發展中的問題並提出建議;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促進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大數據產學研用結合;負責提出大數據、信息化領域投資規模及方向( 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上級支持建設資金安排建議,組織大數據項目效益評審和評估工作,提出大數據、信息化投資項目審批、備案和核准的建議,起草縣級大數據發展專項資金年度使用計畫報縣政府審批後組織實施;統籌縣級政務信息化項目建設套用;指導大數據基金的建立和管理;承擔大數據、信息化領域宣傳和對外交流合作;組織大數據、信息化領域相關企業參與交流合作活動,組織和指導相關企業開展區域化合作,指導大數據、信息化領域行業協會、學會、聯盟機構工作;統籌組織開展大數據、信息化新聞宣傳工作;承擔推進工業化與信息化融合發展的職責,協調建設中的問題;負責無線電應急處置工作;負責無線電監測、檢測、干擾監管,協調處理電磁干擾工作;依法維護空中電波秩序,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負責500米口徑球面射電望遠鏡(FAST)無線電電磁環境保護工作;負責統籌數據資源建設管理,推進大數據安全體系建設和安全保障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採集匯聚、資源管理、互聯互通、共享和開放,指導協調工業企業信息化發展和信息化套用,運用新一代信息技術改造和提升傳統產業,負責大數據、信息化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組織協調大數據、信息化人才培訓有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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