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源縣財政局是羅源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和管理機構。
根據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擬定全縣財政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及其它有關政策;參與制定全縣各項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調節經濟和綜合運用預算內外財力的建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羅源縣財政局
- 位置:羅源縣
- 主要職責:擬定財政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
- 主要領導:丁申言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羅源縣財政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根據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擬定全縣財政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及其它有關政策;參與制定全縣各項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調節經濟和綜合運用預算內外財力的建議。
(二)認真貫徹執行中央和省、市有關財稅政策、法規,結合全縣實際,制定和執行本縣有關財政、財務、會計、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等方面規章制度;會同有關部門進行涉外財政、稅收、債務談判和擬定協定協定草案。
(三)負責組織指導全縣財政工作;編制年度縣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大代表大會報告全縣和縣本級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縣人大常委會報告縣本級決算;管理縣本級各項財政收入、預算外資金和財政專戶;管理有關政府性基金。
(四)負責管理縣級財政公共支出;制定需要全縣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監督執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行政單位財務規則》;制定基本建設財務制度;擬定和執行社會集團購買力管理制度,上報或審批全縣專控商品;擬定和執行政府採購政策,負責全縣政府採購的檢查和監督工作;擬定和執行國庫集中統一支付制度。
(五)組織編制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的改革方案、規章制度、管理辦法;組織實施國有資產的清產核資、國有資本金權屬界定和登記;負責國有資本金的統計、分析;指導資產評估業務。
(六)辦理和監督縣級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縣屬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縣級財政投入的挖潛改造資金和新產品試製費;負責財政性投融資建設項目的工程概(預)算、結算、竣工決算審查;負責農業綜合開發;監督執行《企業財務通則》。
(七)管理縣級財政社會保障支出;擬定社會保障資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對社會保障資金使用的財政監督。
(八)擬定和執行縣政府債務管理辦法;承擔外國政府貸款、世界銀行貸款和亞洲開發銀行貸款的借、用、還的管理工作。
(九)管理和指導全縣會計工作,監督執行《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和政府總預算、行政、事業單位及分行業的會計制度;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擬定和執行會計委派制,管理會計委派人員;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及其它經濟鑑證類中介機構。
(十)監督和檢查財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檢查反映財政預算內外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規範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
(十一)制定財政科學研究和教育規劃;組織財政人才培訓;負責財政信息和財政宣傳工作。
(十二)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一)根據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擬定全縣財政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及其它有關政策;參與制定全縣各項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調節經濟和綜合運用預算內外財力的建議。
(二)認真貫徹執行中央和省、市有關財稅政策、法規,結合全縣實際,制定和執行本縣有關財政、財務、會計、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等方面規章制度;會同有關部門進行涉外財政、稅收、債務談判和擬定協定協定草案。
(三)負責組織指導全縣財政工作;編制年度縣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大代表大會報告全縣和縣本級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縣人大常委會報告縣本級決算;管理縣本級各項財政收入、預算外資金和財政專戶;管理有關政府性基金。
(四)負責管理縣級財政公共支出;制定需要全縣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監督執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行政單位財務規則》;制定基本建設財務制度;擬定和執行社會集團購買力管理制度,上報或審批全縣專控商品;擬定和執行政府採購政策,負責全縣政府採購的檢查和監督工作;擬定和執行國庫集中統一支付制度。
(五)組織編制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的改革方案、規章制度、管理辦法;組織實施國有資產的清產核資、國有資本金權屬界定和登記;負責國有資本金的統計、分析;指導資產評估業務。
(六)辦理和監督縣級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縣屬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縣級財政投入的挖潛改造資金和新產品試製費;負責財政性投融資建設項目的工程概(預)算、結算、竣工決算審查;負責農業綜合開發;監督執行《企業財務通則》。
(七)管理縣級財政社會保障支出;擬定社會保障資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對社會保障資金使用的財政監督。
(八)擬定和執行縣政府債務管理辦法;承擔外國政府貸款、世界銀行貸款和亞洲開發銀行貸款的借、用、還的管理工作。
(九)管理和指導全縣會計工作,監督執行《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和政府總預算、行政、事業單位及分行業的會計制度;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擬定和執行會計委派制,管理會計委派人員;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及其它經濟鑑證類中介機構。
(十)監督和檢查財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檢查反映財政預算內外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規範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
(十一)制定財政科學研究和教育規劃;組織財政人才培訓;負責財政信息和財政宣傳工作。
(十二)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丁申言(局長):主持全面工作,併兼管預算科、社保科、行政事業科、機關黨支部工作。
龔永祿(副局長):負責分管農財科、企業科、國資科、農稅科工作。
董智先(副局長):負責分管會管科、採購辦工作,併兼任會計核算中心主任。
魏如祿(副局長):負責分管辦公室、綜合科工作。
內設機構
縣財政局設10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掌握全面工作情況,綜合協調機關日常政務工作;負責全縣財政宣傳;負責做好文秘、機要、人事、檔案、信息、督查、調研、信訪、保密及機關事務管理等工作;負責接待民眾來信來訪;負責機關黨建及群團工作;負責機關財務物資、房產、 基建工作等。
(二)綜合科(掛羅源縣控制社會集團購買力辦公室)
會同有關部門編制綜合財政計畫,組織社會財力的綜合平衡。負責做好預算外資金、專項基金、附加、財政周轉金、收費票據管理、國庫統一發放工資、單位銀行帳戶管理及"控購"等工作。
(三)預算科(掛羅源縣人民政府採購委員會辦公室)
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提出增收節支和平衡財政收支的政策措施與建議;負責編制年度縣級預算草案;負責政府債務政策研究及有關協調工作;負責做好縣級財政年度預、決算編制和鄉鎮財政年度預、決算的布置、審核和匯總工作。做好財政資金調度,保證資金按計畫及時供給。掌握好財政收支進度,督促財政收入及罰沒收入及時足額入庫。努力完成全縣財政收入任務和縣鄉兩級財政收支平衡;負責政府採購計畫編制和統計分析;編制政府採購目錄,確定政府採購方式;審定供應商投標資格和社會中介機構的代理資格,管理和監督政府採購活動;協調和受理本級政府採購中的異議和投訴事項等。
(四)行政事業科
主管縣級應納入財政管理的行政事業經費預算的編制和分配。負責做好行政事業單位經費支出的審核撥款、報表編制和預算執行情況的分析、編審等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搞好定員定額,協助抓好農村教育事業費附加徵收及使用情況的監督工作。
(五)企業科
負責做好全縣工業企業的財務管理工作,了解掌握企業生產經營動態,幫助企業建立健全內部經營管理機制,加強財產、物資、成本管理等工作,支持企業技術改造,努力提高經濟效益;負責做好我縣國有商業、糧食、供銷、水產、物資等企業的財務管理工作;做好國有資本金管理工作,配合銀行和主管部門搞好企業流動資金管理,健立現代企業制度,促進扭虧增盈,不斷提高經濟效益。貫徹執行國家對外經濟的方針、政策和法令。負責做好外資企業的財務管理和財政監督等工作,參與中外合資企業的評估、論證等有關工作,幫助企業加強成本管理,增強競爭力。
(六)農財科
負責做好農口企事業單位經費預算編制、各項資金分配和使用情況的檢查監督工作;參與編制農業發展規劃;做好農口企業財務、支農周轉金、農業綜合開發資金和亞行貸款管理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農村扶貧工作。
(七)農稅科
主管農業"四稅"的徵收工作,及時編報收入計畫、收入進度表和辦理年度決算。負責做好農業"四稅"徵收的政策諮詢宣傳和貫徹及票證管理等工作,掌握農稅稅源分布和變化情況,預測未來稅收前景;受理並依法查處農業稅收案件;做好農稅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
(八)會計事務管理與財政監督科
管理和指導全縣會計工作,促進會計人員依法行使職權。組織實施會計法規、制度、準則及有關規章制度,負責審定全縣會計人員的從業資格,規劃、組織和管理會計人員的業務培訓、繼續教育,負責全縣初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組織工作,並搞好會計職稱管理工作;負責做好全縣財政監督、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監察工作;監督檢查財政系統及其工作人員貫徹執行財稅政策、法規、制度情況,依法查處違法、違紀和對堅持財經紀律進行打擊報復等案件,負責辦理財政行政複議和訴訟案件等工作。
(九)國有資產管理科(掛基本建設管理科、縣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貫徹和組織實施國家有關國有資產管理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制度。負責做好國有資產清產核資、產權界定、產權登記、產權轉移、資產評估、報表統計保值增值指標考核等工作。參與研究國有企業稅後利潤和國家股權分配方案,並負責監督上繳國有資產產權收益。努力提高國有資產的管理經營效益。負責全縣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的預算安排,檢查監督專項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並會同有關部門審核專項工程的預(決)算;負責全縣城建、房管、城市管理的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與監督;會同有關部門搞好預算外資金管理和監督;負責編制縣級集體企業和建設單位的年度決算報表彙編。
(十)社會保障科
提出縣級社會保障預算草案,參與研究社會保障制度的改革和有關政策;管理社會救災和救濟、社會福利和優撫、勞動就業、醫療保險(包括公費醫療)、社會保險及城鎮低保等有關社會保障財務和資金,監督社會保障方面的財務執行情況;加強對有關社會保障資金使用的巨觀調控與監督;管理民政、衛生、勞動和殘聯等部門有關經費及所屬企事業單位的財務,並負責管理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經費及財務等。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掌握全面工作情況,綜合協調機關日常政務工作;負責全縣財政宣傳;負責做好文秘、機要、人事、檔案、信息、督查、調研、信訪、保密及機關事務管理等工作;負責接待民眾來信來訪;負責機關黨建及群團工作;負責機關財務物資、房產、 基建工作等。
(二)綜合科(掛羅源縣控制社會集團購買力辦公室)
會同有關部門編制綜合財政計畫,組織社會財力的綜合平衡。負責做好預算外資金、專項基金、附加、財政周轉金、收費票據管理、國庫統一發放工資、單位銀行帳戶管理及"控購"等工作。
(三)預算科(掛羅源縣人民政府採購委員會辦公室)
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提出增收節支和平衡財政收支的政策措施與建議;負責編制年度縣級預算草案;負責政府債務政策研究及有關協調工作;負責做好縣級財政年度預、決算編制和鄉鎮財政年度預、決算的布置、審核和匯總工作。做好財政資金調度,保證資金按計畫及時供給。掌握好財政收支進度,督促財政收入及罰沒收入及時足額入庫。努力完成全縣財政收入任務和縣鄉兩級財政收支平衡;負責政府採購計畫編制和統計分析;編制政府採購目錄,確定政府採購方式;審定供應商投標資格和社會中介機構的代理資格,管理和監督政府採購活動;協調和受理本級政府採購中的異議和投訴事項等。
(四)行政事業科
主管縣級應納入財政管理的行政事業經費預算的編制和分配。負責做好行政事業單位經費支出的審核撥款、報表編制和預算執行情況的分析、編審等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搞好定員定額,協助抓好農村教育事業費附加徵收及使用情況的監督工作。
(五)企業科
負責做好全縣工業企業的財務管理工作,了解掌握企業生產經營動態,幫助企業建立健全內部經營管理機制,加強財產、物資、成本管理等工作,支持企業技術改造,努力提高經濟效益;負責做好我縣國有商業、糧食、供銷、水產、物資等企業的財務管理工作;做好國有資本金管理工作,配合銀行和主管部門搞好企業流動資金管理,健立現代企業制度,促進扭虧增盈,不斷提高經濟效益。貫徹執行國家對外經濟的方針、政策和法令。負責做好外資企業的財務管理和財政監督等工作,參與中外合資企業的評估、論證等有關工作,幫助企業加強成本管理,增強競爭力。
(六)農財科
負責做好農口企事業單位經費預算編制、各項資金分配和使用情況的檢查監督工作;參與編制農業發展規劃;做好農口企業財務、支農周轉金、農業綜合開發資金和亞行貸款管理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農村扶貧工作。
(七)農稅科
主管農業"四稅"的徵收工作,及時編報收入計畫、收入進度表和辦理年度決算。負責做好農業"四稅"徵收的政策諮詢宣傳和貫徹及票證管理等工作,掌握農稅稅源分布和變化情況,預測未來稅收前景;受理並依法查處農業稅收案件;做好農稅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
(八)會計事務管理與財政監督科
管理和指導全縣會計工作,促進會計人員依法行使職權。組織實施會計法規、制度、準則及有關規章制度,負責審定全縣會計人員的從業資格,規劃、組織和管理會計人員的業務培訓、繼續教育,負責全縣初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組織工作,並搞好會計職稱管理工作;負責做好全縣財政監督、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監察工作;監督檢查財政系統及其工作人員貫徹執行財稅政策、法規、制度情況,依法查處違法、違紀和對堅持財經紀律進行打擊報復等案件,負責辦理財政行政複議和訴訟案件等工作。
(九)國有資產管理科(掛基本建設管理科、縣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貫徹和組織實施國家有關國有資產管理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制度。負責做好國有資產清產核資、產權界定、產權登記、產權轉移、資產評估、報表統計保值增值指標考核等工作。參與研究國有企業稅後利潤和國家股權分配方案,並負責監督上繳國有資產產權收益。努力提高國有資產的管理經營效益。負責全縣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的預算安排,檢查監督專項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並會同有關部門審核專項工程的預(決)算;負責全縣城建、房管、城市管理的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與監督;會同有關部門搞好預算外資金管理和監督;負責編制縣級集體企業和建設單位的年度決算報表彙編。
(十)社會保障科
提出縣級社會保障預算草案,參與研究社會保障制度的改革和有關政策;管理社會救災和救濟、社會福利和優撫、勞動就業、醫療保險(包括公費醫療)、社會保險及城鎮低保等有關社會保障財務和資金,監督社會保障方面的財務執行情況;加強對有關社會保障資金使用的巨觀調控與監督;管理民政、衛生、勞動和殘聯等部門有關經費及所屬企事業單位的財務,並負責管理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經費及財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