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羅源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和管理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羅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地點:羅源縣
- 內容: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
- 性質:政府部門
- 職責:促進就業工作
機構簡介
機構職責
(二)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規範人力資源市場建設,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全縣統籌城鄉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擬訂就業援助制度。
(四)組織實施職業資格制度,管理職業技能鑑定機構;推進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負責全市職業技能競賽工作,擬訂技能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協調推動高技能人才工作;綜合管理技工院校和職業培訓機構。
(五)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管理全縣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工作,擬訂城鄉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的基本政策和標準,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六)擬訂社會保險基金收繳、支付、管理、運營的政策和監督制度,並對執行情況依法實施監督檢查;參與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的審核工作;承擔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工作,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參與擬訂就業專項資金使用、管理和監督制度,對執行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七)擬訂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的巨觀調控政策並組織實施,完善最低工資制度和工資支付保障機制,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
(八)擬訂勞動關係政策並組織實施,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組織實施勞動契約制度,監督管理企業集體契約,承擔勞動用工備案和特殊勞動保護工作,組織實施勞動標準。
(九)指導全縣勞動爭議調解仲裁工作,依法制定相關政策及實施細則。
(十)依法行使人力資源市場和社會保障監督檢查職權,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有關單位開展勞動者維權工作,查處有關勞動保障違法案件,指導和監督鄉鎮勞動保障工作。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開展農民工管理服務工作,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二)承擔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統計和信息工作,定期發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統計信息及發展預測報告。
(十三)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