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羅昌平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湖南
- 出生日期:1980年12月
- 畢業院校:中歐國際工商學院2012級EMBA
- 代表作品:《遞罪》《打鐵記》《高官反腐錄》
人物生平,出版著作,微博反腐,實名舉報,劉鐵男案,事件結局,社會評價,人物事件,
人物生平
1980年12月,在湖南漣源出生;
2005年12月,出任《新京報》深度報導部主編;
2009年12月,擔任《財經》雜誌副主編;
2013年11月,調往同為“聯辦”下屬的財經研究院;
2015年起,創辦優恪網,同時投資了法網、藍媒匯、丁丁律師。
出版著作
《高官反腐錄(編著)》,南方日報出版社,2013年
《遞罪:政商博弈的郴州樣本》,南方日報出版社,2010年
嘉禾拆遷事件
首發報導《嘉禾拆遷引發姐妹同日離婚》,後續報導《珠泉市場利益迷局》,《國務院常務會議問責 嘉禾五縣官被撤》,《離婚姐妹同日復婚》;
郴州官場腐敗
《李樹彪豪賭案與郴州1.2億住房公積金挪用真相》,《李樹彪案牽出郴州城建副市長》,《郴州市委書記李大倫案牽130餘官員》,《“三不倒”紀委書記曾錦春倒台》,《郴州“三不準”宣傳部長樊甲生落馬》,《“生死判官”黃孝光的人命買賣》,《郴州原市長周政坤被查》,《嘉禾礦難曝光湖南省安監局長謝光祥》;
腐敗案系列
財經雜誌封面《上海社保:危險的投資》,《陳良宇案梳理》,《上海社保案大審判》
《還原張榮坤:小商人打通上海權貴之門》,《審判陳良宇》,《張榮坤清盤》,《周正毅案懸念未解》
杜世成陳同海案:
《青島市委書記杜世成“落馬”》,《杜世成無期路與兩個女人之染 》,《“公共情婦”李薇案一角》
劉志華案:
《北京海淀區長周良洛家族生意》,《周良洛地產弊案》,《北京副市長劉志華案一審》,《劉志華情婦王建瑞過堂》,《劉志華案起京城地產尋租》;
李寶金宋平順案:
《天津政協主席宋平順自殺迷案》,《天津檢察長情婦王小毛疑雲》,《天津大學億元炒股案》
藥監腐敗案
首發報導《原國家藥監局長鄭筱萸被雙規》,財經雜誌封面《鄭筱萸罪與罰》,《前腐後繼的藥監局長》
軍方第一案
《海軍副司令員王守業“守業”未成》,《王守業家鄉隨訪記》
黃光裕案
財經雜誌封面《“中國首富”黃光裕迷霧》,《黃光裕之妻杜鵑落網》,《“公海賭王”連超牽涉黃光裕案》,《黃光裕案牽出公安部部長助理、經偵局長鄭少東》,《廣東省政協主席陳紹基接受調查》《第一落馬省紀委書記:王華元被查》
央視新址大火案
《追問央視新址大火》《央視新址經濟賬》,《央視大火再“蔓延”》,《國務院八部門介入央視大火調查》《中央電視台台長易人》
群體性事件
《通鋼“7·24群體事件”之殤》《建龍擴張圖》
《甕安“6·28”事件流變》,《李樹芬遺體連夜送回老家農村》,《李樹芬“乾爹”謝青發被拘》,《甕安縣委書記、縣長被免職》
社會時事調查
《湘潭女教師黃靜裸死案》系列
《山西黑磚窯生態》
《河北國投董事長梁雲才“雙規”之死》,《梁雲才案公訴》,《“雙規”再次收權》系列
《女警“雙規”墜亡背後的岳陽護照批發迷案》,《岳陽公安局領導被要求集體迴避護照批發案》《岳陽平江郵局金庫監守自盜大案》
《長江堤防“造假”牽出30餘蛀蟲》
《上海一線醫生薪金調查》
《太湖問題大堤利益黑洞》,《宜興“八假”公司奉命轉移資產》;《宜興四星級市政府招待所818萬易主之惑》
《清華兩教師英年病逝與高校過勞死》
官員腐敗調查
《深圳女公安局長安惠君落馬軌跡》
《山西省委副書記侯伍傑前世今生》《江蘇原組織部長徐國健關係網》
《原濟南人大常委會主任段義和被訴三宗罪》《吉林省人大第一副主任米鳳君晚節“不保”》
《吉林高法13法官串案》,《吉林信託董事長張興波案發》,《吉林市原副市長於國華被“雙開”》
《原湘西州長杜崇煙被罷免全國人大代表資格》,《鳳凰塌橋事故 記者採訪被打》,《“鳳凰塌橋案”部分責任人出庭受審》
《國土部辦公廳原主任呂國平被雙規》,《中國環境文化促進會秘書長王磐璞被查》,《原環保總局人事司長李建新被審查起訴》
《財政部金融司長徐放鳴獲刑》,《徐放鳴案涉法國巴黎銀行》《原財政部第一副部長朱志剛遭查》《財經大員朱志剛與福布斯富豪王福生稅案》,《發改委海外投資審批尋租第一案》
經濟腐敗報導
《華融成辦張桂林腐敗天案》,《張桂林其人其事》,《張桂林四年“纏訟”天一爛尾樓》,《河北不良資產市場“一夜暴富”》
《農業部原財務司長孫鶴齡落馬藍田案》,《四廳座出演“藍田神話”》,《孫鶴齡折翼藍田舊網》
《華天集團董事長朱金武末路》,《華天酒店7000萬違規擔保》,《密購力元新材》系列
《上海大眾公用年報難產迷局》
《瀟湘電站“螳雀之爭”》
《北京供電局長趙雙駒瀆職案與威克瑞興衰》
《新華人壽暗戰》,《一審關國亮》
《國家開發銀行副行長王益落網》,《資本玩家魏東之死》,《“涌金系”元老劉剛受令“協助調查”》
財經雜誌封面《冰封中國》(2008年春季南方冰雪)
《震撼中國》(2008年汶川大地震),《【特寫】4000個帳篷的24小時》系列
財經雜誌封面《“大部制”真義》
微博反腐
截止2013年5月,最有名的微博反腐是——羅昌平實名舉報國家能源局局長劉鐵男涉嫌偽造學歷、官商勾結等問題,被認為將成為微博反腐的一個里程碑。微博草根性,令部分官員難以拒絕。
實名舉報
2012年12月7日國家能源局新聞辦公室有關負責表示,上述訊息純屬污衊造謠。上述人士表示,劉鐵男已經得知此事,其本人目前正在國外訪問。
“我們正在聯繫有關網路管理部門和公安部門,正在報案、報警。將採取正式的法律手段處理此事。”
2013年5月12日,中央紀委宣布,劉鐵男涉嫌嚴重違紀,正接受調查。
2013年5月14日,據中央組織部有關負責人證實,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黨組成員劉鐵男涉嫌嚴重違紀,中央已經決定免去其領導職務。
劉鐵男案
微博認證@羅昌平發布微博稱中央已對發改委副主任劉鐵男立案調查, 微博中寫道“中央有關部門已就本人實名舉報一事立案調查,是立案調查而不止於受理。近兩個月來,本人已盡舉報人義務配合完成相應程式,在官方定論並公告之前不表態不回應。感謝各界親友,來年當以更好的調查報導回報。”
2012年12月6日上午,《財經》雜誌副主編羅昌平在微博向中紀委實名舉報現任國家發改委副主任、國家能源局局長劉鐵男涉嫌學歷造假,巨額騙貸,對他人恐嚇威脅等問題。
據微博實名認證的《財經》雜誌副主編羅昌平實名舉報部級中國國家能源局局長劉鐵男涉嫌學歷造假,微博中稱官方簡歷稱其經濟學碩士、工學博士,能查到博士論文但無碩士信息,其在日本做經濟參贊時經情人獲得名古屋市立大學“修士學位”,但這是榮譽證書而非學位證書,劉曾請校方加“學位”字樣並將“可以評價等同”改為“特殊培養授予學位”,被拒。
羅昌平在微博中指出,劉鐵男與商人倪日濤結成官商同盟,其處級妻子郭靜華、兒子劉德成在倪公司持有股份,境外收購騙貸國內銀行,劉德成滙豐HSBC銀行帳戶10112-376762-150 加幣、10112-376762-250 美元和多次收受倪日濤公司巨額匯款。
事件結局
2013年5月14日,據中央組織部有關負責人證實,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黨組成員劉鐵男涉嫌嚴重違紀,中央已經決定免去其領導職務。
2013年5月12日,從中央紀委獲悉,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劉鐵男涉嫌嚴重違紀,正接受組織調查。
58歲的劉鐵男1976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是經濟學碩士,工學博士。他1983年加入國家計委工作,2008年起出任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成員及副主任,並於2010年12月至2013年3月期間同時兼任國家能源局局長。
2013年年初他仍兼任國家能源局局長時被北京《財經》雜誌副主編羅昌平向中紀委舉報,指他涉嫌巨額騙取貸款和偽造學歷。能源局當時回應指,有關指控是污衊造謠,而能源局尚未對之前聲明道歉,引起網路熱議。
社會評價
留意羅昌平很長時間了,雖然素昧平生,卻感覺莫逆於心,他的反腐情結,他的家國情懷,他的專業秉賦,他的職業素養,無一不告訴我,這個年輕人,注定為新聞而生。
郴州樣本告訴我們,輿論監督從日常生活的必需品升格為奢侈品,從媒體必不可少的功能器官蛻化為可以隨便切除的盲腸,這已是我們“被面臨”的現實。如此相對應的另外一個不爭的現實是,不受任何實質性制衡的權力,已經成為最大的社會公害和毒瘤
——《南方都市報》原總編輯、《東方企業家》發行人程益中
《遞罪》印證了我多年研究群體事件的一個判斷:各地的“亂子”大抵是當地上層精英或權錢交易,或權錢結合,魚肉百姓並製造官民衝突。昌平以犀利的文筆,鞭辟入裡的分析,為我們展示郴州亂象,管中窺豹,觀望政情,值得一讀。
被損害的,先是制度,再是人心,隨後是文化,於是在每一個角落裡,無論朝向什麼方向,我們都身處陰影之中
——南都傳播研究院首席研究員 長平
嘉禾拆遷事件及郴州官場腐敗案,是當代中國政情的一個標本。作為中國最有銳氣的年輕記者,羅昌平一馬當先,手中的筆是最鋒利的解剖刀。
——《新京報》原總編輯、網易副總裁楊斌
人物事件
2018年1月23日,羅昌平微博發布信息,稱“百度有一個‘打頭辦’,因為表現好,年終獎五個月獎金。並配發了微信聊天截圖,內容即是關於“打擊今日頭條辦公室”職責和工作內容。
百度起訴羅昌平
2018年2月5日,百度否認此事,並以侵害名譽權為由,將羅昌平訴至法院,要求其立即刪除相關侵權信息,公開道歉並賠償相關損失總計500萬元。
2018年5月,百度起訴羅昌平侵害其名譽權一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一審判決羅昌平賠償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百度線上網路技術(北京)有限公司合理維權支出損失、經濟損失合計約18萬元人民幣,並在其新浪微博賬戶中顯著位置中持續十日登載致歉信息。5月24日,羅昌平的委託訴訟代理人徐凱對每日人物表示,羅昌平方面將會提出抗訴。
2019年1月,北京市第一中院對“百度訴羅昌平侵權案”作出終審判決,法院駁回羅昌平抗訴,維持原判,責令羅昌平向百度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維權支出損失總計 18 萬元,並在其微博賬號顯著位置持續十日發布致歉聲明。
羅昌平反訴
2019年5月22日,北京網際網路法院就羅昌平訴百度公司侵犯名譽權糾紛一案作出判決。法院認為,百度公司已構成對羅昌平名譽權的侵犯,判決其刪除涉案文章,並在微信賬號中持續十日登載致歉聲明,同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和合理支出總計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