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續經營假設

繼續經營假設也稱持續經營假設。它是指在可以預見的將來,在沒有充分證據證明企業會被迫停止生產經營活動或破產倒閉的情況下,就認定它可繼續經營下去,其會計處理也就應按常規進行。

建立這個假定的目的,主要是解決財產估價和權益清償及費用分攤等問題。如果認定企業能持續經營,本期的固定資產和存貨,就應按歷史成本作為計價基礎,在期末按現行會計準則和制度進行會計處理,有關費用也按常規在受益期內進行分攤。否則,就需要對固定資產和商品物資重新進行估價,對債權債務要儘快清償,對所有者權益也要進行分配和處理,有關費用也就沒有必要再進行分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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