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經營假設審計的目標
1、確定被審計單位的持續經營假設是否合理。
2、根據被審計單位的持續經營能力的實際情況,確定計價基礎及報表項目分類是否調整。
持續經營假設審計的程式
1、分析被審計單位在財務、經營方面是否存在影響企業持續經營能力的危機。
財務方面的危機主要有:
經營方面的危機主要有:
2、分析被審計單位對影響企業持續經營能力的危機準備採取的應對措施及有效程度。這些主要措施有:
3、分析最近的會計報表,確定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是否有好轉的跡象。
4、分析被審計單位盈利預測、現金流量預測及其他預測,確定是否科學合理。
5、審核期後事項、財務承諾及或有事項,是否存在影響企業持續經營能力的因素。如期後發生的重組、重大投資、併購、大股東易位或變化、重大的財務承諾( 如擔保)、數額巨大的或有負債或損失等。
6、檢查企業重要會議中有關財務困境的記錄有利於更好地掌握實際情況,分析企業所採取的措施的有效性。
7、向被審計單位的法律顧問和律師了解企業有關訴訟、索賠情況。
8、檢查借款契約的履行情況。如無法履行有關條款,可能意味持續經營能力有問題。
9、向被審計單位管理當局索取關於持續經營假設的書面聲明,以明確會計責任和審計責任。
10、檢查應披露的有關持續經營能力的事項是否正確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