織金縣文體廣電旅遊局

織金縣文體廣電旅遊局

織金縣文體廣電旅遊局是織金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織金縣文體廣電旅遊局
  • 辦公地址:城防路14號縣文體廣電旅遊局辦公樓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研究擬訂文體廣電旅遊政策措施,加強廣播電視陣地管理,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
(二)統籌規劃文體廣電事業和旅遊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體廣電旅遊融合發展,推進文體廣電旅遊體制改革。
(三)管理重大文化活動,指導重點文化設施建設,企業文化旅遊整體形象推廣,促進文體廣電旅遊產業對外合作和國際國內市場推廣,制定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統籌推進全域旅遊。
(四)指導、管理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發展。
(五)負責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仳、均等化。
(六)統籌推進文體廣電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體廣電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七)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八)擬訂文物和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協調和指導文物保護、博物館和考古工作,推進文物和博物館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負責文物和博物館監督管理。推進文物和博物館信息化、標準化建設和文物保護科技成果轉化。
(九)統籌規劃文體廣電旅遊產業,組織實施文體廣電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體廣電旅遊產業發展。
(十)統籌推進生態旅遊、紅色旅遊、鄉村文化旅遊發展,推進文化旅遊扶貧開發工作,貫徹執行鄉村振興戰略、“織金歷史文化名城”和“知名休閒度假旅遊目的地”建設的相關工作。
(十一)指導文體廣電旅遊市場發展,對文體廣電旅遊市場經營行業進行監管,推進文體廣電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體廣電旅遊市場。
(十二)指導全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組織查處全縣性、跨區域文化、文物、出版、廣播電視、電影、旅遊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督查督辦大案要要,維護市場秩序。
(十三)指導、管理文體廣電旅遊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組織大型文化旅遊對外交流活動,協調推動地方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領域走出去工作。
(十四)負責組織實施公共服務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動,指導、監督廣播電視基礎設施建設,扶助老少邊貧地區廣播電視建設和發展。
(十五)負責對各類廣播電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會同有前部門對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進行管理。實施依法設定的行政許可。
(十六)監督管理、審查廣播電視節目、網路視聽節目的內容和質量。指導、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
(十七)負責推進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推進廣電網與電信網網際網路融合。
(十八)擬訂廣播電視和網路視聽發展規劃、政策,並按行業技術標準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對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進行監管,推進應急廣播體系建設。指導協調廣播電視系統安全和保衛工作。
(十九)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縣有關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依法主管全縣體育工作,擬定全縣體育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推進體育公共服務和體育體制改革。
(二十)統籌規劃全縣民眾體育發展,實施全民健身計畫,指導、組織開展全縣民眾性體育工作,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推動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制度建設;推進多元化體育公共體育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公共體育設施建設,負責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工作。
(二十一)制定全縣競技體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按規定統籌規劃全縣競技體育發展和運動項目設定,組織、指導、協調體育訓練、體育競賽和綜合性運動會等相關工作,指導業餘訓練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培訓體育管理和專業人才,發展體育教育。
(二十二)統籌規劃全縣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指導優秀運動員隊伍建設,協調運動員社會保障工作。
(二十三)擬定全縣體育產業發展規劃,培育和管理體育市場規範體育服務管理,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積極發展體育產業負責全縣體育彩票銷售管理;協同有關部門規劃、協調全縣體育設施建設布局。
(二十四)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
(二十五)完成縣委、縣政府和市文化廣電旅遊局、市體育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字綜合、信息、會務組織、檔案處理、督辦檢查工作;協調各股室的有關業務工作;主管信訪、機要、文印、文書檔案和保密、工青婦等工作;負責財務、公產、後勤服務等行政管理工作,負責精神文明建設、整髒治亂、安全保衛、社會綜合治理、政務公開和計畫生育工作,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工作。
(二)政策法規股
編制文體廣電旅遊政策措施,加強廣播電視陣地管理,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統籌規劃文體廣電事業旅遊融合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體廣電旅遊融合發展,推進文體廣電旅遊體制改革。
(三)廣播電視股
    編制全縣廣播電影電視整體發展規劃;組織擬定全縣廣播電視的科技發展規劃;指導廣播電視網路的建設和開發工作;組織擬定全縣廣播電視網路的具體規劃、組織編制,實施廣播電視“村村通、戶戶用”等重點項目。負責廣播電視業務統計工作,開展廣播電視系統的技術運行維護工作和監測,計量檢測工作。    
(四)社會文化產業管理股
    擬訂全縣文化體育產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措施,負責文化體育產業的項目論證、項目審報、項目實施、項目建設等相關工作;負責和促進文化體育產業建設與發展;推進文化體育產業項目的實施;擬訂全縣社會文化事業、少兒藝術事業發展規劃,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民眾文化、少數民族文化、社區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導圖書館和文化館(站);組織開展全縣重大社會文化活動,指導村文化活動室和文化活動室建設,協調、指導重大藝術比賽、展覽和演出活動,承辦藝術考級有關業務,負責文化產業發展和文化體制改革相關業務工作、文化產業統計工作。
(五)旅遊質量規範管理股
監督管理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指導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貫徹實施國家、省關於各類旅遊景區(點)、鄉村旅遊、度假區、旅遊飯店、旅行社,旅遊車船和特色旅遊項目的設施編制及服務標準;承擔旅遊景區、景點旅遊設施和服務標準的實施工作;組織星級飯店、旅遊景區、鄉村旅遊質量等級評定工作;承擔執法監督和行政複議工作;指導旅遊行業法制建設;指導旅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相關工作;承擔對旅遊企業的行業管理,規範監督旅遊企業及其他從業人員的經營和服務行為;承擔旅行社申報、審核工作;承擔對全縣旅行社導遊、領隊的管理,指導旅遊行業組織的業務工作,承擔全縣旅遊形象整體宣傳,承擔旅遊宣傳品的規劃製作和使用管理工作;組織參加旅遊交易會;組織開展重點旅遊區域、目的地和旅遊線路的宣傳推廣工作;承擔全縣旅遊對外合作交流事宜;指導全縣重大旅遊節慶活動;承擔新聞媒體協調聯絡工作;承擔旅遊安全的綜合協調、監督管理和應急求援工作。
(六)旅遊規劃及市場開發建設管理股
擬訂全縣旅遊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起草全縣旅遊產業發展政策措施;組織參與旅遊業發展的長遠性、全局性問題以及旅遊經濟運行重大問題調查研究;承擔全縣旅遊統計工作;負責旅遊發展基金項目申報工作;承擔全縣旅遊資源普查、規劃、開展保護相關工作,指導重點旅遊區域、旅遊目的地和旅遊產品的規劃開發,指導旅遊商呂開發引導旅遊業的社會投資和利用外資工作,建設和維護全縣旅遊信息服務網路系統;採集、編制、發布旅遊信息;提供旅遊服務諮詢,負責團體散客旅遊活動的協調服務等工作。
(七)體育競技股
統籌規劃全縣民眾體育發展,負責推進全民健身計畫,指導公共體育設施的建設,負責對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統籌規劃全縣競技體育發展,指導協調體育訓練、體育競賽、競技運動項目設定,組織重大體育競賽,指導優秀運動員隊伍建設,協調運動員社會保障工作。
(八)文化遺產管理股
擬定全縣文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組織實施文化遺產普查工作,文物保護修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監督管理全縣文化遺產的保護和相關規劃的審核,確保各級文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在開發和傳承保護中得到合理利用。

人員編制

縣文體廣電旅遊局機關行政編制14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股級領導職數8名。

現任領導

局長:周金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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