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處理日常工作及全縣經濟調節和社會管理的有關事務;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抓好政策指導和組織協調工作。
(二)負責縣政府會議的會務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議定事項;負責縣政府重大活動的組織安排。
(三)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縣外事辦、縣金融辦)名義發布的公文;處理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和縣政府各工作部門報送縣政府的文電,指導全縣政府系統公文處理工作。
(四)根據縣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對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及縣政府各工作部門之間出現的爭議問題提出處理建議,報縣政府領導同志決定。
(五)督促檢查縣政府重大決定、重要工作部署及縣政府領導同志批示的貫徹執行情況。
(六)根據縣政府的工作重點和縣政府領導同志指示,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七)負責協調辦理縣人大代表建議和縣政協委員提案,並督促檢查建議、提案的落實情況。
(八)負責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指導、監督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公室(縣外事辦、縣金融辦)政務信息化規劃、建設、技術與安全保障;指導全縣政府系統辦公室政務信息化工作;負責指導全縣政府系統入口網站建設和管理工作。
(九)督促檢查縣政府各部門、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對縣政府決定事項及縣政府領導同志批示的貫徹落實情況,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同志報告。
(十)負責縣政府總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落實縣政府領導同志指示,指導、督促全縣政府系統值班工作;負責省委省政府扶貧專線辦理工作。
(十一)組織、協調、推進全縣政府職能轉變和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
(十二)負責縣政府領導同志後勤保障工作;負責縣政府公務接待工作。
(十三)負責縣政府辦(縣外事辦、縣金融辦)的公產管理、公務用車、安全保衛、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
(十四)貫徹執行黨的外事工作方針政策和涉外法律法規及省、市、縣關於外事工作的指示和決定。
(十五)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銀行、保險等金融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以及省、市、縣有關地方金融工作的政策和各項決定、決議。
(十六)辦理縣政府領導同志和上級政府辦公廳(室)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七)職責調整。
1、將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職責劃入縣司法局,不再保留設在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的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2、將縣科技辦公室地震減災職責劃入縣應急管理局、智慧財產權職責劃入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中藥材發展管理職責劃入縣農業農村局後,將縣科技辦公室其他職責劃入縣教育科技局,不再保留設在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的縣科技辦公室;
3、將縣全民國防教育辦公室職責劃入縣委宣傳部,不再保留設在縣政府辦公室的縣全民國防教育辦公室;
4、將縣政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辦公室的應急管理職責劃入縣應急管理局,不再保留設在縣政府辦公室的縣政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辦公室;
5、將設在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的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調整設在縣政府辦公室,將縣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牽頭工作交由縣政府辦公室承擔;
6、將縣督辦督查局的政府督查職責交由縣政府辦公室承擔;
7、將縣外事僑務辦公室的外事職責劃入縣政府辦公室,僑務管理職責劃入縣委統一戰線工作部,不再保留設在縣政府辦公室的縣外事僑務辦公室。
領導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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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工作:協助陶勇同志工作;聯繫副縣長鬍明武及其分管(聯繫)部門工作,負責 張光品副縣長、陳致靖副縣長召集的全縣性會議主持、協調工作。負責人大議案、政協提 案辦理;分管提案議案股;負責對口業務方面文字材料審核把關、會務和督辦督查調研工 作,負責分管科室安全工作,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一崗雙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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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工作:協助陶勇同志工作;聯繫常務副縣長陳坤同志及其分管(聯繫)部門工作, 服務王剛副縣長分管的扶貧資金、扶貧項目等工作,負責王剛副縣長召集的全縣性會議的 主持、協調工作;具體負責指導政府辦日常工作迎檢及年度目標考核、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人防、金融等工作;分管縣政府辦302辦公室、放管服股、人防股、金融工作辦公室,負 責對口業務方面文字材料審核把關、會務和督辦督查調研工作;負責分管科室安全工作, 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一崗雙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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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工作:協助陶勇同志工作;負責縣政府主要領導主持召開或參與會議議定事項、 會務籌備及調研工作,省委巡視轉辦件、省長直通車、人民網轉辦件、網際網路+督查、主 要領導交辦件的跟蹤督辦;負責省、市、縣重大活動踩點對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禁毒、 綜治、維穩、扶貧專線、消防、外事、扶貧、森林防火、政府辦值班調度等工作;分管外 事股、縣政府總值班室、督查室;負責分管科室安全工作,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一崗雙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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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工作:協助陶勇同志工作,負責服務袁明琴副縣長召集的全縣性會議主持、調 度工作;負責政府辦黨務公開、機關黨建及基層黨支部建設、“兩學一做”學習教育、 紀檢監察、精神文明建設、意識形態、“五城同創”、外宣等工作;分管綜合股、人事 股(機關黨委辦公室)、信息股;負責分管科室安全工作,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一崗雙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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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工作:協助陶勇同志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工程招投標,食堂、車輛管理,政府大 樓中央空調、電梯、水電保障、政府大樓安全保衛、環境衛生管理;負責分管科室安全工 作,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一崗雙責”。 分管縣政府辦行財股(車輛保障部分)、保衛股、後勤服務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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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設機構
(一)綜合股。辦理文電收發、傳閱、分辦等工作;負責國旗、國徽、印鑑、文印、保密、檔案管理、機要通信等工作;協調各科室的有關業務工作;負責承辦縣政府黨組會議、全體會議、縣政府常務會議、縣長辦公會議、專題會議會務工作;負責縣政府領導同志的服務工作;負責縣政府辦主任辦公會議、縣政府辦公室(縣外事辦、縣金融辦)會議會務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公室(縣外事辦、縣金融辦)工作安排、工作總結草擬工作;負責邀請縣政府領導出席有關活動請柬的登記處理工作;負責縣政府辦計畫生育、精神文明建設、圖書、資料管理和報刊收訂、分發工作;指導全縣政府系統公文處理工作和辦公室服務工作等;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人事股(機關黨委辦公室)。負責辦公室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專業技術評聘、教育培訓、社會保險、職工休假等方面工作;負責縣政府黨組會議的會議記錄及相關資料的整理、報送及會議服務工作,按規定管理縣政府辦公室(縣外事辦、縣金融辦)幹部職工檔案;負責黨建扶貧等工作;承擔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精神文明建設和黨群工作;目標績效管理及公務員、事業人員年度考核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公室(縣外事辦、縣金融辦)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秘書一股。承擔縣政府主要領導同志公務活動統籌安排和文稿起草工作;負責縣政府常務會議、縣長辦公會議、縣政府專題會議、全體會議、全縣經濟工作會議等會議的會務服務、會議記錄及會議紀要的草擬;負責縣政府工作要點、《政府工作報告》、工作總結起草工作;負責省市領導批示件辦理情況的匯總和上報;負責縣政府及縣政府辦公室(縣外事辦、縣金融辦)要求辦理事項的督辦及匯總反饋;配合綜合科做好檔案傳閱、來文處理、會議通知等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秘書二股。負責草擬、審核、修改以縣人民政府、縣政府辦公室(縣外事辦、縣金融辦)名義行文上報下發的各類文稿和縣政府副職領導同志公務活動統籌安排和文稿起草工作;縣政府專題會議、全體會議、全縣經濟工作會議等會議的會務服務、會議記錄及會議紀要的草擬;負責省市領導批示件辦理情況的匯總和上報;負責縣政府及縣政府辦公室(縣外事辦、縣金融辦)要求辦理事項的督辦及匯總反饋;負責縣政府大事記的編纂及編輯工作;配合綜合科做好檔案傳閱、來文處理、會議通知等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信息股(電子政務股)。負責全縣政府系統政務信息的收集、編輯、報送、反饋工作,編印信息刊物,向市政府辦公室、省政府辦公廳上報信息和搞好縣與縣之間信息交流;負責縣政府經濟社會運行情況月報的收集整理和發布;負責貴州年鑑相關資料及稿件報送、采編、組稿、發行等工作;負責指導全縣政府系統入口網站建設和管理;負責組織編制縣政府信息公開指南、目錄和年度報告;負責縣政府辦公室(縣外事辦、縣金融辦)政務信息化規劃、建設、技術與安全保障工作;負責縣政府入口網站的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縣政府會議室音像服務工作;負責受理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承擔縣政府及縣政府辦公室(縣外事辦、縣金融辦)信息主動公開、申請公開工作;指導、協調和督促全縣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編輯出版《縣政府公報》,指導全縣政府公報工作;承擔政務新媒體建設和管理工作,聯絡新聞媒體,協調組織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縣外事辦、縣金融辦)有關活動的新聞報導;承擔縣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外事股。負責指導本縣各部門和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有關外事方面的業務工作;協調全縣重要涉外活動,處理或協助處理全縣重大涉外事務;審核報請縣委、縣政府審批的外事檔案,承辦縣內因公出國(境)和邀請外國相應人員來訪報批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來我縣訪問的國賓、黨賓、其他重要外賓接待工作;配合管理在我縣工作的外籍專家、教師和記者的涉外事宜;配合做好外宣工作,協同審核全縣重要涉外報導稿件;配合有關部門檢查執行外事紀律及保密制度情況,向有關部門提出違反外事紀律問題的處理意見和建議。
(七)督查室。負責縣政府常務會議、縣長辦公會議及縣政府主要領導主持召開或出席的專題會議議定事項的督查與信息反饋;負責督促檢查縣政府主要領導安排各項工作任務的追蹤落實;承擔縣政府綜合督查工作,負責《政府工作報告》的任務分解、調度、督查工作;負責對縣政府重大政策、工作部署、重要事項貫徹執行情況的督查與信息反饋;負責督促檢查縣政府副職領導重要批示的落實;負責組織協調開展重大專項督查和聯合督查;負責人民網地方領導留言、省政府督辦督查系統轉辦件辦理;指導全縣政府系統督查工作。
(八)提案議案股。負責縣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答覆工作;負責指導、協調、督促和檢查全縣政府系統建議、提案辦理工作;協助做好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視察工作,圍繞建議、提案辦理開展調研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九)行政財務股(縣政府接待處)。負責管理縣政府辦公室(縣外事辦、縣金融辦)機關行政經費,編報縣政府辦公室(縣外事辦、縣金融辦)財務預算、決算方案,負責辦公室機關財務制度會計建設、資金管理與監督以及績效評價工作,抓好增收節支工作,節約行政業務開支;負責縣政府辦公室(縣外事辦、縣金融辦)機關房地產和其它公共財產管理、基建、規劃、機關房改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公室(縣外事辦、縣金融辦)設備、設施及辦公用品管理;負責縣政府辦公室(縣外事辦、縣金融辦)政府採購和節能工作;負責縣政府機關水、電、衛生、綠化等維護和管理;負責做好車輛管理、保養維修及清洗工作,保證政府領導和辦公室的辦公用車;承擔接待國務院、省、市政府及其部門和外縣人民政府副(廳)級以上公務人員;承辦縣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接待任務;協助安排縣政府重要會議和活動的接待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縣政府總值班室(保衛股)。承擔縣政府總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跟蹤落實縣政府領導同志指示;指導、督促全縣政府系統值班工作;承擔省委省政府扶貧專線和服務民營企業省長直通車業務辦理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公室(縣外事辦、縣金融辦)內部及大院內的安全保衛工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普法工作,檢查落實機關後勤值班工作,協助公安部門打擊違法犯罪活動;定期或不定期對院內各重要部門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有關單位採取措施整改;加強與公安部門業務聯繫,經常了解治安動態,制定並落實好相應的措施;向職工民眾進行敵情和“四防”教育,依靠民眾做好防特、防盜、防火、防安全事故工作;督促並協助做好有關部門的保密工作等;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一)放管服股。承擔縣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組織、協調、推進全縣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聯繫各地“放管服”改革工作;承擔縣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組織、協調、推進全縣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導建立各級政府工作部門權責清單制度,負責縣級權責清單擬訂、調整,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指導有關部門做好行政許可事項受理、辦結、監管等工作;規範最佳化行政權力運行流程,推進行政許可標準化、規範化建設;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試點工作;推進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清理規範。
(十二)人防股。負責人民防空行政執法工作;負責編制全縣人民防空事業發展戰略與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開展人民防空組織指揮工作;管理全縣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建設;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宣傳教育;監督管理全縣人民防空工程建設;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三)金融工作辦公室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銀行、保險等金融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關地方金融工作的政策和各項決定、決議等,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有關金融工作的重要工作部署;引導、鼓勵和支持各類金融機構的改革創新、拓展業務,加大對地方經濟和各項事業發展的支持。
2.研究分析巨觀金融形勢、國家金融政策和地方金融運行情況,負責收集、匯總分析全縣金融業統計數據和運行情況,做好金融信息交流工作;研究制定和修訂地方金融及金融產業發展的中短期規劃和工作計畫,提出改善金融發展和安全環境,加強為金融業服務,促進經濟、金融協調發展並提出意見和建議;參與策劃、指導、規範全縣重大建設項目、重大資產整合的融資工作。
3.負責聯繫國家駐織金金融監管機構、各類金融機構以及行業自律組織,協調解決金融業發展中應由地方解決的矛盾和問題,協調金融機構為全縣經濟社會發展提供金融服務和支持,協調地方金融資源的最佳化配置工作;協調配合有關部門對全縣金融機構的管理。
4.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籌備設立新的金融機構,如:引進外地金融機構到我縣設立分支機構,設立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等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建立與織金髮展相適應的金融服務體系。
5.協助並配合金融監管部門做好金融機構的風險監測和提示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金融生態環境建設,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建立和完善信用制度,維護金融秩序,配合有關部門查處和打擊非法金融機構及非法金融活動。
6.研究擬訂地方發展和利用資本市場的政策,規劃和措施,協調處理有關發展和利用資本市場的重大問題,推進企業股份制改革,推動企業改制上市;協助監管部門對上市公司和擬上市公司的日常監管;指導和推進全縣公司資產重組和再融資工作;拓展融資渠道,引導企業、公司及項目利用債券、信託、各類投資基金、融資租賃、資產證劵化、金融衍生產品等多種方式進行融資;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縣政府建設債券及企業債券的發行初審工作;組織申報企業債券、公司債券發行計畫監督管理企業發債資金使用情況,負責產權交易工作中有關金融政策的指導和協調,配合有關部門指導和協調產權交易市場的建設和運行工作。
7.承擔擬訂全縣融資性擔保業務監督管理制度,協調相關部門共同解決融資性擔保業務監管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全縣融資性擔保機構監管的相關工作;對全縣小額貸款公司的業務經營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8.指導和監督全縣國有投資公司、風險投資公司和融資擔保公司及公用事業類公司等的改制、設立、重組和規範運作;配合有關部門對政府控股、參股企業進行管理。
9.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所獲榮譽
2021年4月,織金縣政府辦公室被中共貴州省委、貴州省人民政府表彰為“貴州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