練餉是明末為籌措軍餉而加派的賦銀。又指為鎮壓農民起義練兵用的軍餉。崇禎十二年 (公元1639年) 明政府為抵禦後金入侵和鎮壓農民起義,準備抽練邊兵(正規軍) 和加練鄉兵,餉銀因此增加。當時除續征剿餉外,復征練餉。《明史·楊嗣昌傳》: “初嗣昌增剿餉,期一年而止。後餉盡而賊未平,詔徹其半。至是督餉侍郎張伯鯨請全征,帝慮失信。嗣昌口: 無傷也,加賦出於土田,土田盡歸有力家,百畝增銀三四錢,稍抑兼併耳。大學士薛國觀等皆贊之,於是剿餉外,復征練餉七百三十萬。”然而練餉擾民太甚,《明史·左懋第傳》: “臣有事河乾一載,每進父老問疾苦,皆言練餉之害。”崇禎不得已旋罷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練餉
- 拼音:liàn xiǎng
- 徵收:七百三十萬兩
- 增募:馬勇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