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衝裝置

緩衝裝置是當設定的制動車道長度和縱坡滿足規定時,為防止個別車輛衝到(或衝出)制動車道端部,應在未端設定強制成弱裝置,可用砂袋桶) 皮輪胎等堆砌,高度為1.2~1.5m.當設定的制動車道長度不足時,除設定強制減弱裝置外,必領修築端頭擋牆,應在制動車道中部偏始端位置增設道以上阻攔索,或堆築坡度為1.5 1的與坡味材料相同的凸起堆體。

在正線與引道分岔的員端部位堆置砂袋或廢輪胎經沖裝置。在制動車道兩側應設定護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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