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GDP

綠色GDP

綠色GDP是綜合環境經濟核算體系中的核心指標,在現在的GDP基礎上融入資源和環境的因素。具體而言,綠色GDP是從GDP中扣除由於環境污染、自然資源退化、教育低下、人口數量失控、管理不善等因素引起的經濟損失成本。這個指標實質上代表了國民經濟成長的淨正效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綠色GDP
  • 外文名:Green GDP
  • 類別:核算指標
  • 實質:真實的國民財富總量
  • 核心:可持續發展
  • 國家:中國
內容及思想,核算方法,相關概念,可持續收入,生態印跡,實踐措施,我國現狀,面臨問題,改進措施,

內容及思想

綠色GDP是指一個國家或地區在考慮了自然資源(主要包括土地、森林、礦產、和海洋)與環境因素(包括生態環境自然環境、人文環境等)影響之後經濟活動的最終成果,即將經濟活動中所付出的資源耗減成本和環境降級成本從GDP中予以扣除。改革現行的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對環境資源進行核算,從現行GDP中扣除環境資源成本和對環境資源的保護服務費用,其計算結果可稱之為“綠色GDP”。綠色GDP這個指標,實質上代表了國民經濟成長的淨正效應。綠色GDP占GDP的比重越高,表明國民經濟成長的正面效應越高,負面效應越低,反之亦然。根據北京市哲學社會科學“九五”重點課題——“以EPD為核心指標的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研究”中對北京市1997年綠色GDP進行核算的結果表明,按生產法計算的綠色GDP占GDP的74.94%,按支出法計算的綠色GDP占GDP的75.75%
綠色GDP(Green GDP)或可持續收入(SI,Sustainable Income)
人類的經濟活動包括兩方面的活動。一方面在為社會創造著財富,即所謂“正面效應”,但另一方面又在以種種形式和手段對社會生產力的發展起著阻礙作用,即所謂“負面效應”。這種負面效應集中表現在兩個方面,其一是無休止地向生態環境索取資源,使生態資源從絕對量上逐年減少;其二是人類通過各種生產活動向生態環境排泄廢棄物或砍伐資源使生態環境從質量上日益惡化。現行的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只反映了經濟活動的正面效應,而沒有反映負面效應的影響,因此是不完整的,是有局限性的,是不符合可持續發展戰略的。
環境污染環境污染
改革現行的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對環境資源進行核算,從現行GDP中扣除環境資源成本和對環境資源的保護服務費用,其計算結果可稱之為“綠色GDP”。
綠色GDP這個指標,實質上代表了國民經濟成長的淨正效應。綠色GDP占GDP的比重越高,表明國民經濟成長的正面效應越高,負面效應越低,反之亦然。
根據北京市哲學社會科學“九五”重點課題——“以EPD為核心指標的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研究”中對北京市1997年綠色GDP進行核算的結果表明,按生產法計算的綠色GDP占GDP的74.94%,按支出法計算的綠色GDP占GDP的75.75%。
綠色GDP(可持續收入)的基本思想是由希克斯在其1946年的著作中提出的。這個概念的基礎是:只有當全部的資本存量隨時間保持不變或增長時,這種發展途徑才是可持續的。可持續收入定義為不會減少總資本水平所必須保證的收入水平。對可持續收入的衡量要求對環境資本所提供的各種服務的流動進行價值評估。可持續收入數量上等於傳統意義的GNP減去人造資本、自然資本、人力資本和社會資本等各種資本的折舊。衡量可持續收入意味著要調整國民經濟核算體系
綠色GDP能夠反映經濟成長水平,體現經濟成長與自然環境和諧統一的程度,實質上代表了國民經濟成長的淨正效應。綠色GDP占GDP比重越高,表明國民經濟成長對自然的負面效應越低,經濟成長與自然環境和諧度越高。實施綠色GDP核算,將經濟成長導致的環境污染損失和資源耗減價值從GDP中扣除,是統籌“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直接體現,對“統籌區域發展”、“統籌國內發展和對外開放”是有力的推動。同時,綠色GDP核算有利於真實衡量和評價經濟成長活動的現實效果,克服片面追求經濟成長速度的傾向和促進經濟成長方式的轉變,從根本上改變GDP唯上的政績觀,增強公眾的環境資源保護意識。

核算方法

綠色GDP,即現行GDP總量扣除環境資源成本和對環境資源的保護服務費用所剩下的部分。
GDP總量-(環境資源成本+環境資源保護服務費用)=綠色GDP
到目前為止,綠色GDP核算只涉及自然意義上的可持續發展,包括環境損害成本、自然資源的淨消耗量。這只是狹義的綠色GDP,應該把與社會意義上的可持續發展有關的指標納入GDP核算體系。因此,在GDP的核算中,必須扣除安全生產事故造成的GDP損失,以及處理這些事故的支出;扣除社會上各種突發事件造成的GDP損失,以及處理這些事件的支出;扣除為了防範和處理市場不公正、腐敗造成的損失。
相關報告相關報告
從20世紀70年代開始,聯合國和世界銀行等國際組織在綠色GDP的研究和推廣方面做了大量工作。2004年以來,我國也在積極開展綠色GDP核算的研究。2004年,國家統計局、國家環保總局正式聯合開展了中國環境與經濟核算綠色GDP研究工作。
按可持續發展的概念,可持續收入或綠色GNP可在傳統GNP的基礎上,通過以下的環境調整而得到:
〈1〉當年環境退化貨幣價值的估計,即環境資本折舊。由於這種折舊通常可劃分為兩部分,其一為傳統GNP中已部分計入的環境損害,如由於空氣污染造成的農作物產量下降等,另一則為完全計入傳統GNP中的環境損害,如野生生物物種的消失以及自然景觀的破壞等。因此,這一項目的調整主要指傳統GNP中未計入的環境退化部分;
〈2〉環境損害預防費用支出(預防支出),如為預防風沙侵害而投資建立防護林帶等;
〈3〉資源環境恢復費用支出(恢復支出),如淨化湖泊與河流、土地復耕等;
〈4〉由於非最佳化利用資源而引起超額計算的部分。因此計算可持續收入(綠色GDP)的公式為:
可持續收入(綠色GDP)=傳統GDP—(生產過程資源耗竭全部+生產過程環境污染全部+資源恢復過程資源耗竭全部+資源恢復過程環境污染全部+污染治理過程資源耗竭全部+污染治理過程環境污染全部+最終使用資源耗竭全部+最終使用環境污染全部)+(資源恢復部門新創造價值全部+環境保護部門新創造價值全部)
因此扣除GDP中不屬於真正財富積累的虛假及不合理部分,便構成了真實GDP,也就是我們所說的“綠色GDP” (GGDP,第一個G指green)。
GGDP=(傳統GDP)-(自然部分的虛數)-(人文部分的虛數)
GGDP力求成為一個真實、可行、科學的指標,以衡量一個國家和區域的真實發展和進步,更確切地說明增長與發展的數量表達和質量表達的對應關係。
圍繞著構建以“綠色GDP”為核心的國民經濟核算體系,聯合國、世界各國政府、著名國際研究機構和著名科學家從上世紀 70年代開始,一直在進行著艱辛的理論探索。
1995年,世界銀行首次向全球公布了用“擴展的財富”指標作為衡量全球或區域發展的新指標。“擴展的財富”由“自然資本”、“生產資本”、“人力資本”,和“社會資本”四大要素構成。專家們公認“擴展的財富”比較客觀、公正,科學地反映了世界各地區發展的真實情況,為國家擁有真實“財富”及其發展隨時間的動態變化提供了一種可比的統一標尺。

相關概念

綠色GDP核算中主要涉及的幾個基本概念有:綠色GDP總值綠色GDP淨值、資源成本和環境成本
綠色GDP是在傳統國民生產總值的基礎上,考慮了環境成本和資源成本。因此,環境成本和資源成本的計算成為可持續收入計算的關鍵所在。
綠色GDP總值(GeGDP)
綠色 GDP等於GDP扣減具有中間消耗性質的自然資源耗減成本。
綠色GDP淨值(EDP)
綠色 GDP淨值等於綠色GDP減去固定資產折舊和具有固定資產折舊性質的資源耗減和環境降級成本。
資源成本
資源成本又稱自然資源耗減成本,是指在經濟活動中被利用消耗的價值。根據自然資源的特徵,有些自然資源具有一次消耗性質,如不可再生的礦產資源、部分可再生的森林資源(用材林)和北方及西部的水資源,這些資源的使用為資源耗減成本,具有中間消耗的性質。有些自然資源具有多次消耗性,如土地資源、部分可再生的森林資源(特用林、防護林或原始森林等)和南方的淡水資源,這些資源多次消耗的使用類似於固定資產使用的性質,其資源耗減具有“固定資產折舊”的性質。
資源成本的計算相對會比較簡單。每年的資源消耗量可以從統計年鑑里得到歷史數據,然後再加上每年的資源價格,就可以計算出消耗的資源貨幣量。
其實資源成本的計算並非如此簡單。前述方法只能用於計算可耗竭資源,而且沒有考慮貼現率。資源價值或使用成本的計算首先要區分可耗竭資源和可更新資源,兩種資源的生命周期是不同的,由於可更新資源的生長特點決定了它的最佳開採期,可耗竭資源的探明儲量和市場需求之間也可找到最佳開採路徑,二者都是要經歷較長周期的,所以必須引入貼現率指標,才能計算出合理的價值或成本。
環境成本
環境成本又稱環境降級成本,是指由於經濟活動造成環境污染而使環境服務功能質量下降的代價。
環境降級成本分為環境保護支出和環境退化成本,環境保護支出指為保護環境而實際支付的價值,環境退化成本指環境污染損失的價值和為保護環境應該支付的價值。自然環境主要提供生存空間和生態效能,具有長期、多次使用的特徵,也類似於固定資產使用特徵。這樣,由經濟活動的污染造成環境質量下降的代價即環境降級成本,也就具有“固定資產折舊”的性質。
人類對環境資源的利用,一方面要看作是一種有償的成本投入,另一方面,其利用的價值量可近似地轉換為用環境污染造成的經濟損失(以下簡稱環境污染損失)來代替。但到目前為止,不論在概念上,還是在估算方法上國內外均採用環境質量變化造成的經濟損失(以下簡稱環境質量損失)來作為利用環境資源的替代價值量,並常常把環境污染損失與環境質量損失混為一談。實際上,這兩個概念是有嚴格區別的,在量值上也是完全不同的。
另外,將環境質量恢復到某一環境標準水平所投入的污染治理費用以及環境建設費用也必須考慮在環境成本估算指標體系之內。
綜上所述,可歸納出進行環境成本估算的22項主要指標。這些指標構成了一個區域環境成本估算的指標體系如表2。指標體系中每一具體指標稱為成本指標。與成本指標相關的主要污染指標稱為污染指標。
因此,環境成本的計算需要有較詳細的環保方面的歷史數據方能進行。在不能有效獲得數據的條件下,聯合國的在對一些國家進行環境估算時常常按照“環境投入應當是上年GDP的0.5%-1.5%”的比例進行,但中國的經濟發展過快,而且在環境問題上歷史欠帳太多,環境污染所造成的損失也要大得多。根據我國一些權威環境專家和學者的測算結果,我國自1990年來平均每年的環境污染大約在2830億左右[5],筆者根據這一結果結合1997-1999年的GDP進一步推算出環境污染的占GDP的比例應為2.8%-3.8%左右,人均環境污染占人均GDP的比重為2.5%-3.5%。

可持續收入

可持續收入的發展可以追溯到70年代一些學者提出的經濟福利尺度的概念。自1981年世界自然保護聯盟的報告《保護地球》(Caring for the earth),1987年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委員會的研究報告《我們共同的未來》(Our Common Future)中提出“可持續發展”思想以來,人們關注的焦點從整體福利更加集中於環境資源問題上,隨之由世界銀行在80年代初提出的“綠色核算(Green accounting)”,以及隨後提出的“綠色GNP/可持續收入”概念迅速為人們所接受,並逐步成為衡量發展進程、替代傳統巨觀核算指標的首選指標。
作為評價“可持續發展”進程的綜合指標及“可持發展”思想的產物,“可持續收入”或稱之為“綠色GNP”被界定為:在不減少現有資本資產水平的前提下所必須保證的收入水平。這裡,資本資產包括人工資本(產房、機器及運輸工具等)、人力資本(知識和技術)以及環境資本(礦產、森林及草原等)。

生態印跡

1996年,Wackernagel等人提出了“生態印跡”度量指標。
1997年,Constanza等人首次系統地設計了測算全球自然環境為人類所提供服務的價值“生態服務指標體系”。他們把全球生態系統提供給人類的“生態服務”功能分為17種類型,把全球生態系統分為20個生物群落區,因此計算了“生態服務,價值與全球國民生產總值(GDP)之間的比例關係(1:1.8)。該指標體系的提出,對更加深刻理解人與自然之間的關係,揭示可持續發展的本質內涵,具有科學探索的價值。

實踐措施

上世紀90年代初,只有挪威要求在財會年報中披露企業對環境的影響及其採用的計量方法。然而不到10年,許多國家已非常重視綠色GDP的實施,即從GDP中擠出水分——環境污染負債、生態赤字和資源損耗等,如建設一個工廠需砍掉一片森林,那必須在另外一處種活同一片森林,才允許開工。
又如排污收費(治理污染的費用)在許多國家也很健全。澳大利亞等國進口我國的彩電、冰櫃,洗衣機時,要加收垃圾處理費。因為這些物品最終將變成垃圾,需要處理,否則就污染環境。這其實是一種生態環境補償。
綠色核算就是把資源環境資本納入國民經濟統計和會計科目中,用以表示社會真實財富的變化和資源環境狀況。“可持續發展”是其出發點和落腳點。英國經濟學家沃夫德曾尖銳指出:一個國家如果只有物質資本增加而環境資本在減少,總體資本就可能是零值甚至是負值,發展就是不可持續的。比如,沿淮河曾建有一千五百多個小造紙廠,其產值給當地 GDP帶來增長的業績。但小造紙廠造成的污染使沿河流域1.2億百姓喝不上淨水。如果治理就要花錢,但GDP中卻沒有體現。
注重可持續發展注重可持續發展
2002年4月,世界開發中國家可持續發展峰會在阿爾巴尼亞召開,會上牛文元教授用“綠色 GDP”的理論來解釋可持續發展,把它化解為5個指標:①單位GDP的排污量;②單位GDP的能耗量;③單位GDP的水耗量④單位GDP投入教育的比例;⑤人均創造GDP的數值,創造越高,說明社會越發展。這5個指標被與會的一百多個國家接受並作為大會宣言發表。這5個量化的指標,讓我們對掛在口頭上多年的可持續發展的含義有了真正的理解,對實現可持續發展有了實實在在的探索性標準。

我國現狀

面臨問題

在過去的二十多年裡,中國是世界上經濟成長最快的國家之一,也是世界上國內儲蓄率(指銀行儲蓄額占GDP的百分比)水平最高的國家之一。世界銀行的統計顯示,從1978年以來,中國平均GDP增長率達到9.83%的高速經濟成長在全球206個國家和地區居於第2位(僅次於非洲資源國家波札那)。但是,由於中國資源的浪費、生態的退化和環境污染的嚴重;在很大程度上抵消了“名義國內儲蓄率”的真實性。換句話說,中國國內儲蓄率中的相當部分是通過自然資本損失和生態赤字所換來的。中國經濟成長的 GDP中,至少有18%是依靠資源和生態環境的“透支”獲得的。而資源和生態環境的惡化又使真實儲蓄率下降。
面對這一緊迫課題,中國學者並未等閒視之,多年來一直在潛心研究。中科院可持續發展戰略首席科學家、可持續發展戰略研究組組長牛文元教授指出,從政府層面上,我國國民經濟核算的理論與實踐大致經歷了4個階段;1951-1981年實行的是物質產品平衡表體系:1982-1991年為計畫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階段:1992-1995年正式啟用市場經濟核算體系;1995年至今,初步進入“綠色GDP”階段。在現階段,國家制定的能源價格資源價格、環境價格、生態補償規則、企業成本核算、綠色稅費額度、世貿綠色仲裁等,都要以綠色會計制度為依據。在學者專家的努力下,我國巳開始啟動“綠色核算”的準備工作。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土地荒漠化速度加快,造成水土流失沙塵暴由西向東不斷蔓延,但這些在GDP中沒有反映。阿聯等國家靠出賣石油、木材等資源維持GDP增長。若干年後,資源賣光了,又會怎樣呢?這樣的GDP能是社會實際財富和社會生產力發展的反映嗎?
總之,從社會角度看GDP,它將積極產出和消極產出一視同仁地算在經濟指標之中。例如,教育、服務於老人、小孩的勞務所得與製造武器、香菸等具有同等價值。從環境角度看,它把自然資源當成了自由財富,隨意掘取和使用,而對資源耗竭及經濟活動造成污染帶來的資源質量下降卻沒有考慮和反映。從經濟角度看,它只記錄可見的,可以價格化的勞務,而諸如家務勞動、婦女生育、志願者服務等對社會非常有貢獻的非市場經濟行為,卻被摒除在外,部分或全部地忽略。
我國環境污染的種類主要有水體污染、大氣污染、固體廢棄物污染、農藥污染和噪聲污染5種。其中,水體污染造成的損失主要有人體健康和勞動能力的損害、農作物的損失、畜牧業損失、漁業損失、工廠停工停產損失以及工業用水處理費用的增加。大氣污染造成的損失主要包括人體健康的損害,二氧化硫、氮化物對農作物的損害、酸雨對森林的損害、酸雨對建築材料及建築物的腐蝕損害、城市家庭衛生清潔所增加的費用。固體廢棄物造成的損失主要是占用土地。其中風化和燃燒對大氣環境以及雨水淋浴對水體環境所造成的危害已包括在前兩項中。農藥污染所造成的損失主要是有機氯化物對農作物的污染。噪聲污染帶來的損失主要是對人體神經系統的傷害以及噪聲引起的突發性心臟病死亡的損失。還有因各種環境污染引起的環境糾紛損失等。
用制度保障綠色發展 7地試點綠色GDP核算
按照2015年1月1日實施的新環保法要求,地方政府對轄區環境質量負責,建立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監測預警機制,實行環保目標責任制和考核評價制度,制定經濟政策應當充分考慮對環境的影響。
為落實這些要求,今年3月底,環境保護部重啟綠色GDP研究項目,致力於把資源消耗、環境損害、生態效益等體現生態文明建設狀況的指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評價體系。
2015年下半年,環保部將支持環境規劃院牽頭推進試點和研究等工作,指導各試點地區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對試點地區進行核算技術規範培訓。
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是上半年環保部牽頭的一項重要改革。為配合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改革,環保部開展了生態環境損害鑑定評估工作,推進環境損害鑑定評估納入司法鑑定管理體系,開展環境損害鑑定評估技術方法研究,指導地方開展典型案例評估,如甘肅武威榮華工貿騰格里沙漠污染事件環境損害評估等。據透露,下半年,環保部將繼續推進環境損害鑑定評估管理體系與司法鑑定管理體系的銜接,探索成立國家環境損害鑑定評估專家委員會,繼續推進土壤地下水環境損害評估等相關領域的研究與模型工具開發。
此外,2015年上半年,環保部配合推進“探索編制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改革工作,就國家統計局提出的《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編制方案(討論稿)》《編制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試點方案(討論稿)》,組織對方案“水資源質量及變動表”提出修改建議。
根據《“十二五”全國環境保護法規和環境經濟政策建設規劃》,環保部將在下半年進一步完善環境經濟政策,推動以市場手段解決環境問題。結合“環保綜合名錄”,研究將更多高污染產品納入消費稅徵收範圍;在部分商品享受消費稅減免政策研究中,將環保作為重要前提條件;發布“關於加強企業環境信用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推進企業環境信用信息系統建設,與國家信用信息平台對接;逐步建立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投保企業信息更新和公布制度,年底將繼續向社會公布全國投保企業名單,引導社會公眾關注企業環境風險及其應對手段。

改進措施

我國在國務院的統一規劃和組織下,2000年以後開始了大面積退耕還林、還草和生態移民等工作,同樣屬於生態補償的一種形式。
我國已經“入世”,與世界經濟正在接軌,“綠色核算”便是接軌的保證之一。“綠色核算”在我國的準備工作啟動已兩年了。巨觀理論在國際上已處於先進水平,微觀制度的實施還要有一個過程。有國家、政府的重視,相信在不遠的將來,更多的企業。將會以綠色會計報告呈交,我們的國家將會以“真實 GDP”與世界經濟接軌。
城市發展城市發展
中國在竭力應對經濟高速發展帶來的環境後果,這引起了不少關注。據說,有10個省已在嘗試測算並報告“綠色GDP”。“綠色GDP”是中國最新五年規劃的中心,節約、環保的經濟成長是其首要任務。據估計,中國每單位GDP能耗是美國的3倍、日本的9倍。中國政府希望將能源密集度在5年裡降低20%,即便對計畫經濟而言,這也實屬不易。那么,中國何以實現其目標呢?
首先,鑒於中國在蒙特婁會議上的聲明,中國應考慮貫徹《京都議定書》的規定,儘管作為附屬檔案一以外的國家,中國沒有這種義務。如此一來,中國將承認其作為全球第二大二氧化碳排放國的責任,這也許比人民幣升值更重要,而這些措施對於自我生存也是必需的。了解政策討論的駐華專家表示,中國已預測了未來50年的能源選擇,根據《京都議定書》控制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很明顯,這就是為什麼中國在蒙特婁宣布,它已經在削減溫室氣體,並承認其空氣污染的嚴重程度。
第二,中國可建立一個內部排放交易機制,按中國自己的規則運行。該機制在珠江三角洲和香港試點後,其規模可能在10年內發展為全球最大。
第三,中國的汽車引擎必須實現飛躍,先使用混合動力,然後使用氫燃料。中國的汽車增長預測讓人瞠目,這或許使中國成了唯一能使這些技術在經濟上可行的國家。比如可以通過一項方案,讓公車和政府車隊採用這些技術,或向購買這些車的車主提供稅收減免,或兩種方法同時採用。
第四,中國應通過已融入中國經濟和生活方式的各種技術,把所有這些都聯繫起來。中國環境與發展國際合作委員會(CCICED)已表明,技術能降低中國的碳排放,同時把石油和天然氣進口限制到占消費的30%。這只比“一切照舊”的情況多花費3%到5%;而假如“一切照舊”,中國將背負巨大的排放重擔,而且80%以上的石油和天然氣都將依賴進口。把重點放在替代能源上,尤其是潔淨煤(包括煤氣化)上,加上碳捕捉和封存,將有助於降低排放和對進口能源的依賴。
中國也可從日本這個能源利用效率最高的國家那裡獲得啟發。中國的工業巨頭,可與為創新尋求新市場的日本集團攜手。中國最大的汽車製造商一汽已與日本豐田在吉林開始生產豐田的普銳斯(Prius)混合動力中國石油生產商中海油(CNOOC)最近試圖確保長期供應失敗,其中略有絕望意味。為保持經濟成長,中國這條巨龍在尋找越來越多的能源,而能源效率有助於抑制這一情況帶來的社會和地緣政治後果。中國政府著手讓能源價格更加接近市場價值,這也會起到作用。能源利用效率越高,所需的能源就越少,我們為未來的操心也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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