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食品:藕及其製品

綠色食品:藕及其製品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行業標準:綠色食品 藕及其製品(NY/T 1044-2007)》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行業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提出,中國標準出版社秦皇島印刷廠印刷,新華書店北京發行所發行,各地新華書店經售。本標準代替 NY/T 1044-2006 綠色食品 藕及其製品 (已作廢)。本標準規定了綠色食品藕及藕粉的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誌、標籤、包裝、運輸和貯存。本標準適用於綠色食品藕及藕粉。本標準適用產品名稱:鮮藕 藕粉

基本介紹

  • 書名:綠色食品:藕及其製品
  • 作者: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
  • 出版社:中國標準出版社
  • 開本:16
  • 頁數:6
  • 發布日期:2007-12-18
  • 實施日期:2008-03-01
  • 語種:簡體中文
  • 品牌:北京勁松建達科技圖書有限公司
歷史版本,規範性引用檔案,技術要求,環境及生產資料,感官,理化指標,淨含量,衛生指標,試驗方法及檢驗規則,感官,理化指標,抽樣方法,標誌、標籤,標誌,標籤,包裝、運輸和貯存,包裝,運輸與貯存,

歷史版本

本標準代替NY/ T 1044-2006《綠色食品:藕及其製品》。
本標準與NY/ T 1044-2006相比主要修改如下:
—將適用範圍界定為“藕及藕粉”;
—表3大腸菌群限量值修訂為≤30MPN/ 100 g;
—檢驗規則改為“按NY/ T 1055規定執行”;
—運輸和貯存增加了“基本要求應符合NY/ T 1056規定”;
—淨含量要求改為“按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令2005年第75號的規定執行”;
—去掉對“澳氰菊醋、氯氰菊醋”的限量要求;
—參照GB 2762-2005對砷和鉛的限量要求進行了修訂。

規範性引用檔案

下列檔案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定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檔案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標準。
GB/ T 191’包裝儲運圖示標誌
GB/ T 4789. 2食品衛生微生物學檢驗菌落總數測定
GB/ T 4789. 3食品衛生微生物學檢驗大腸菌群測定
GB/ T 4789. 4食品衛生微生物學檢驗沙門氏菌檢驗
GB/ T 4789. 5食品衛生微生物學檢驗志賀氏菌檢驗
GB/ T 4789. 10食品衛生微生物學檢驗金黃色葡萄球菌檢驗
GB/ T 4789. 11食品衛生微生物學檢驗溶血性鏈球菌檢驗
GB/ T 5009. 9食品中澱粉的測定
GB/ T 5009. 11食品中總砷及無機砷的測定
GB/ T 5009. 12食品中鉛的測定
GB/ T 5009. 15食品中錫的測定
GB/ T 5009. 17食品中總汞及有機汞的測定
GB/ T 5009. 18食品中氟的測定
GB/ T 5009. 188蔬菜、水果中甲基托布津、多菌靈的測定
GB/ T 6194 水果、蔬菜可溶性糖測定
GB 7718 預包裝食品標籤通則
GB/ T 8855 新鮮水果和蔬菜的取樣方法
JJF 1070 定量包裝商品淨含量計量檢驗規則
NY/T 391綠色食品產地環境技術條件
NY/T 392綠色食品食品添加劑使用準則
NY/ T 393綠色食品農藥使用準則
NY/ T 394綠色食品肥料使用準則
NY/ T 658綠色食品包裝通用準則
NY/ T 761蔬菜和水果中有機磷、有機氯、擬除蟲菊醋和氨基甲酸醋類農藥多種殘留檢測方法
NY/ T 896綠色食品產品抽樣準則
NY/ T 1055綠色食品產品檢驗規則
NY/ T 1056綠色食品貯藏運輸準則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令2005年第75號《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

技術要求

環境及生產資料

產地環境應符合NY/T 391的規定。生產過程中肥料使用應符合NY/T 394的規定。生產過程中農藥的使用應符合NY/T 393的規定。食品添加劑使用應符合NY/T 392的規定。藕粉的加工原料應符合綠色食品質量安全要求。

感官

應具有該品種應有的形狀、色澤等特徵。整齊度較好,無支莖,藕節無鬚根,藕表面及空腔無泥痕及
其他污染物,藕體色澤均勻一致;藕表面光滑、硬實;無皺縮、蟲斑、明顯損傷、凍傷和斑瘡。
藕粉
色澤、形態應均勻一致;具有與產品相適應的滋.味和氣味;無異味、霉變和雜質。

理化指標

藕理化指標應符合表1的規定。藕粉的理化指標應符合相應產品標準要求,若有分級則按所執行的相應標準一級品的規定執行。
綠色食品:藕及其製品

淨含量

淨含量應符合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令2005年第75號文規定。

衛生指標

1、藕:藕衛生指標應符合表2的規定。
綠色食品:藕及其製品
2、藕粉:藕粉衛生指標應符合表3的規定。
綠色食品:藕及其製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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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驗方法及檢驗規則

感官

取1000g藕樣品用目測法檢測其形態、色澤、新鮮度、整齊度、清潔程度、支莖、鬚根、病蟲斑、凍傷和斑瘡、損傷斑痕等項目。取藕粉樣品200g於白瓷盤內,外觀、色澤、雜質等用目測法檢測。氣味的檢測用嗅的方法檢測。

理化指標

按照本標準中表1、表2、表3確定的項目進行檢驗。其他要求應符合NY/T 1055的規定。

抽樣方法

藕抽樣按照 GB/T 8855中的有關規定執行。藕粉抽樣按NY/ T 896的規定執行,每個樣品抽取的最小包裝不應少於15個。

標誌、標籤

標誌

產品銷售和運輸包裝上在規定位置應有明顯的綠色食品標誌。儲運圖示按GB/T191的規定執行。

標籤

產品標籤應符合GB 7718的規定。

包裝、運輸和貯存

包裝

按NY/T 658的規定執行。

運輸與貯存

基本要求應符合NY/T 1056規定。藕途中時間不超過10d,環境溫度適宜於控制在8℃左右,堆高不超過2m,不應與有毒、有害的物品混運;如需貯存較長時間,溫度適宜於控制在10℃左右,不應與有毒、有害的物品混存;紙箱包裝存放地點要求通風乾燥,避免霉變;散裝藕,堆高不超過2m,相對濕度保持在90%~95%。藕粉應有防潮措施,產品存放應距牆壁、水管、暖氣管等1m以上,地面要有10cm以上的防潮隔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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