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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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4789.3 食品微生物生物學檢驗
大腸菌群測定
GB/T 4789.4 食品微生物生物學檢驗
沙門氏菌檢驗
GB/T 4789.5 食品微生物生物學檢驗志賀氏菌檢驗
GB/T 4789.11 食品微生物生物學檢驗
溶血性鏈球菌檢驗
GB/T 4789.15 食品微生物生物學檢驗 黴菌和酵母計數
GB/T 4789.16 食品微生物生物學檢驗 罐頭食品商業無菌檢驗
GB 5009.12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
鉛的測定
GB/T 5009.19 食品中
有機氯農藥多組分殘留量的測定
GB/T 5009.29 食品中
苯甲酸、山梨酸的測定
GB 5749 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GB 7718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籤通則
JJF 1070 定量包裝商品淨含量計量檢驗規則
NY/T 658 綠色食品 包裝通用準則
NY/T 1055 綠色食品 產品檢驗規則
NY/T 1056 綠色食品 貯存運輸準則
NY/T 1680 蔬菜水果中多菌靈等4種苯並咪唑類農藥殘留量的測定 高效液相色譜法
QB 1007 罐頭食品固形物的測定方法
SN/T 1547 進出口食品中甲醛的測定方法
液相色譜法中國綠色食品商標標誌設計使用規範手冊
術語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檔案
(1)保鮮竹筍
以新鮮竹筍為原料,經去殼、漂洗、煮製等初級加工後,按照罐頭工藝生產,經包裝、密封、殺菌製成的竹筍製品。
(2)方便竹筍
以新鮮竹筍為原料,經去殼、漂洗、切制、配料、發酵或不發酵、調味、包裝等加工製作工藝,可直接食用或稍事烹調可食用的除保鮮竹筍外的竹筍製品
(3)竹筍乾
以新鮮竹筍為原料,經預處理、鹽漬發酵後乾燥或非鹽漬發酵直接乾燥而成的竹筍乾製品。
生產要求
產地環境及原料
產地環境應符合NY/T 391的規定;農藥使用應符合NY/T 393的規定;加工用水應符合GB 5749的規定;食用鹽應符合NY/T 1040的規定;
食品添加劑應符合NY/T 392的規定;竹筍製品加工原料應符合綠色食品質量安全要求。
感官要求
應符合表1的規定。
淨含量
理化指標
應符合表2的規定。
衛生指標
應符合表3的規定。
微生物學指標
應符合表4的規定。
檢驗規則
申請
綠色食品認證的綠色食品應按照表1到表4及附錄A所確定的項目檢驗,其他要求按NY/T 1055的規定執行。
標誌和標籤
(1)標誌
每批產品包裝上都應標註
綠色食品標誌,標註辦法應符合《中國綠色食品商標標誌設計使用規範手冊》的規定。
(2)標籤
產品的標籤應符合GB 7718規定。
倉儲運輸
(1)包裝應符合NY/T 658的規定,所用包裝容器應符合食品衛生要求。
(2)運輸應符合NY/T 1056的規定。運輸工具在裝貨前請清洗、消毒,做到潔淨、無毒、無異味。不得與有害物質混運,嚴防運輸污染。運輸過程要求保持產品溫度小於或等於-18℃。
(3)產品應在陰涼、通風、衛生的環境中貯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