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食品:方便主食品

綠色食品:方便主食品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行業標準:綠色食品乾制水產品(NY/T1712-2009)》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行業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提出,中國標準出版社秦皇島印刷廠印刷,新華書店北京發行所發行,各地新華書店經售。本標準規定了綠色食品方便主食品的術語和定義、分類、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誌和標籤、包裝、運輸和貯存。本標準適用於綠色食品方便主食品,包括非油炸速食麵食品、方便米飯、方便粥、方便米粉(線)。方便冬粉。

基本介紹

  • 書名:綠色食品:方便主食品
  • 作者: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
  • 出版社中國農業出版社
  • 頁數:9 頁
  • 開本:16 開
  • 發布時間:2007年4月17日
  • 實施時間:2007年7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品牌:北京勁松建達科技圖書有限公司
規範性引用檔案,術語和定義,要求,加工過程,原料,感官要求,理化指標,衛生指標,淨含量,微生物學指標,試驗方法,感官檢驗,理化指標,微生物學檢驗,檢驗規則,標誌和標籤,包裝、運輸和貯存,包裝,運輸、貯存,

規範性引用檔案

下列檔案對於本檔案的套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於本檔案。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於本檔案。
GB/T 4789.2 食品微生物生物學檢驗菌落總數測定
GB/T 4789.3 食品微生物生物學檢驗大腸菌群測定
GB/T 4789.4 食品微生物生物學檢驗沙門氏菌檢驗
GB/T 4789.5 食品微生物生物學檢驗志賀氏菌檢驗
GB/T 4789.10 食品微生物生物學檢驗 金黃色葡萄球菌檢驗
GB/T 4789.33 食品微生物生物學檢驗 糧谷、果蔬類食品檢驗
GB 5009.3 食品中水分的測定
GB 5009.11 食品中總砷和無機砷的測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的測定
GB/T 5009.15 食翻婆歸品中的測定
GB/T 5009.17 食品中總汞和有機汞的測定
GB 5009.29 食品中山梨酸和苯甲酸的測定
GB 5009.33 食品中亞硝酸鹽和硝酸鹽的測定
GB 5009.34 食品中亞硫酸鹽的測定
GB 5009.35 食品中合成著色劑的測定
GB 5009.37 食用植物油衛生標準分享方法
GB/T 5009.182 面制食品中的測定
GB 7718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籤通則
GB/T 18415 小麥粉中過氧化苯甲醯的測定方法
LS/T 3211 方便龍料面
JJF 1070 定量包裝商品淨含量計量檢驗規則
NY/T 392 綠色食櫃滲享品食品添加劑使用準則
NY/T 658 綠色食品 包裝通用準則
NY/T 1055 綠色食品產品檢驗規則
NY/T 1056 綠色食品貯藏運輸準則
SN/T 1050 進出口油脂中抗氧虹組葛化劑的測定 液相色譜法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令2005年第75號 《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標準。
(1)方便主食品
以小麥、大米、玉米、雜糧或鼠類等為主要原料,經過加工處理製成的,配以或不配調味料包,食用時只需要稍作蒸調或直接用沸水沖泡即可食用的食品。
(2)主食部分
以小麥、大米、玉米、雜糧或鼠類等為主要原料,經過加工處理,採用熱風、真空、微波或冷凍等方法乾燥,達到一定熟度的製品。
(3)料包
方便主食品中以小包形式附加的輔料。

要求

加工過程

應符合GB 14881的規定。

原料

(1)主食部分和料包:符合綠色食品相關要求。
(2)食品添加劑:按照NY/T 392的規定執行。

感官要求

應符合表1的規定。
綠色食品:方便主食品

理化指標

(1)主食部分
應符合表2的規定。
綠色食品:方便主食品
(2)料包
應符合表3的規定。
綠色食品:方便主食品

衛生指標

應符合表4的規定。
綠色食品:方便主食品

淨含量

應符合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令2005年第75號 《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

微生物學指標

應符合付槓企蜜表6的規定。
綠色食品:方便主食品

試驗方法

感官檢驗

取兩袋(碗)以上樣品於潔淨白瓷盤中,目刪己烏屑測外觀、色澤、組織形態、雜質,鼻嗅氣味。

理化指標

(1)水分
按GB/T 5009.3的規定執行。
(2)復水性
按LS/T 3211的規定執行。
(3)酸價
按GB/T 5009.37的規定執行。
(4)過氧化值
按GB/T 5009.37的規定執行。
(5)鉛
按GB/T 5009.12的規定執行。
(6)鎘
按GB/T 5009.15的規定執行。
(7)無機砷
按GB/T 5009.11的規定執行。
(8)甲基苯
按GB/T 5009.17的規定執行。
(9)亞硫酸鹽
按GB/T 5009.34的規定執行。
(10)山梨酸鉀及鉀鹽
按GB/T 5009.29的規定執行。

微生物學檢驗

(1)菌落總數
按GB/T 4789.2的規定執行。
(2)大腸菌群
按GB/T 4789.3的規定執行。
(3)黴菌和酵母
按GB/T 4789.15的規定執行。
(4)沙門氏菌
按GB/T 4789.4的規定執行。
(5)致瀉大腸埃希氏桿菌
按GB/T 4789.6的規定執行。
(6)金黃色葡萄球菌
按GB/T 4789.10的規定執行立企尋。

檢驗規則

按NY/T 1055的規定執行。

標誌和標籤

(1)標誌
每批產品包裝上都應標註綠色食品標誌,標註辦法應符合《中國綠色食品商標標誌設計使用規範手冊》的規定。
(2)標籤
產品的標籤應符合GB 7718規定。

包裝、運輸和貯存

包裝

包裝應符合NY/T 658的規定。

運輸、貯存

運輸和貯存應符合NY/T 1056的規定。
(1)方便主食品
以小麥、大米、玉米、雜糧或鼠類等為主要原料,經過加工處理製成的,配以或不配調味料包,食用時只需要稍作蒸調或直接用沸水沖泡即可食用的食品。
(2)主食部分
以小麥、大米、玉米、雜糧或鼠類等為主要原料,經過加工處理,採用熱風、真空、微波或冷凍等方法乾燥,達到一定熟度的製品。
(3)料包
方便主食品中以小包形式附加的輔料。

要求

加工過程

應符合GB 14881的規定。

原料

(1)主食部分和料包:符合綠色食品相關要求。
(2)食品添加劑:按照NY/T 392的規定執行。

感官要求

應符合表1的規定。
綠色食品:方便主食品

理化指標

(1)主食部分
應符合表2的規定。
綠色食品:方便主食品
(2)料包
應符合表3的規定。
綠色食品:方便主食品

衛生指標

應符合表4的規定。
綠色食品:方便主食品

淨含量

應符合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令2005年第75號 《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

微生物學指標

應符合表6的規定。
綠色食品:方便主食品

試驗方法

感官檢驗

取兩袋(碗)以上樣品於潔淨白瓷盤中,目測外觀、色澤、組織形態、雜質,鼻嗅氣味。

理化指標

(1)水分
按GB/T 5009.3的規定執行。
(2)復水性
按LS/T 3211的規定執行。
(3)酸價
按GB/T 5009.37的規定執行。
(4)過氧化值
按GB/T 5009.37的規定執行。
(5)鉛
按GB/T 5009.12的規定執行。
(6)鎘
按GB/T 5009.15的規定執行。
(7)無機砷
按GB/T 5009.11的規定執行。
(8)甲基苯
按GB/T 5009.17的規定執行。
(9)亞硫酸鹽
按GB/T 5009.34的規定執行。
(10)山梨酸鉀及鉀鹽
按GB/T 5009.29的規定執行。

微生物學檢驗

(1)菌落總數
按GB/T 4789.2的規定執行。
(2)大腸菌群
按GB/T 4789.3的規定執行。
(3)黴菌和酵母
按GB/T 4789.15的規定執行。
(4)沙門氏菌
按GB/T 4789.4的規定執行。
(5)致瀉大腸埃希氏桿菌
按GB/T 4789.6的規定執行。
(6)金黃色葡萄球菌
按GB/T 4789.10的規定執行。

檢驗規則

按NY/T 1055的規定執行。

標誌和標籤

(1)標誌
每批產品包裝上都應標註綠色食品標誌,標註辦法應符合《中國綠色食品商標標誌設計使用規範手冊》的規定。
(2)標籤
產品的標籤應符合GB 7718規定。

包裝、運輸和貯存

包裝

包裝應符合NY/T 658的規定。

運輸、貯存

運輸和貯存應符合NY/T 1056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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