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春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綠春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綠春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是綠春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加掛綠春縣人民政府駐昆明辦事處、綠春縣人民政府接待處。為正科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綠春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辦公地址:綠春縣行政中心A幢5樓 
  • 性質: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承辦省、州政府檔案、指示在我縣貫徹落實的行文工作和縣政府向州政府報告、請示的擬稿、審核、上報工作,以及省州黨委、政府及其部門轉由縣政府辦理的事項。
  (二)負責縣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三)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起草或審核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
  (四)研究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級各部門請示縣政府的事項,提出辦理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審批。
  (五)根據縣政府領導指示,對縣級各部門間出現的爭議問題進行協調並提出處理意見,報縣政府領導決定。
  (六)負責起草或參與起草縣委、縣政府重要檔案和重要會議文稿;負責起草或參與起草縣政府領導的重要講話和其它文稿。
  (七)圍繞縣委、縣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縣政府領導的指示,對全縣經濟社會發展重點、熱點、難點問題開展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對重大決策的實施情況進行跟蹤調研;負責縣政府現場辦公會等重大會議的前期調研、準備工作。
  (八)督促檢查各鄉鎮政府和縣級各部門對縣政府決定事項及縣政府領導指示的貫徹落實情況,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報告。指導縣、鄉鎮政府系統政務督查工作。縣政府辦公室對外開展工作時,可以使用縣政府督查室的名義和印章。
  (九)組織協調、督促指導政府系統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承辦交由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辦理的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
  (十)負責全縣政務公開、政務信息工作。
  (十一)負責縣政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對各鄉鎮政府、縣級各部門規範性檔案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組織清理和彙編規章及規範性檔案;負責縣政府法律顧問工作。
  (十二)負責縣政府辦公室值班工作。及時向縣政府及辦公室領導、省政府辦公廳和州政府辦公室總值班室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縣政府及辦公室領導、州政府辦公室和省政府辦公廳總值班室的指示。
  (十三)完成縣政府和縣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單位主要負責人 :楊升

內設機構

綠春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加掛2個公益一類正科級事業單位。綠春縣人民政府駐昆明辦事處、綠春縣人民政府接待處。
  (一)綜合科。負責縣政府全會、縣政府常務會、縣政府黨組會、縣政府現場辦公會、辦公室會議等有關會議會務工作;負責縣政府及辦公室檔案資料收發、登記、分辦、批辦、傳閱、清退、銷毀、檔案管理;負責辦公室辦公自動化OA系統的管理;負責州政府涉密、非涉密公文交換系統的管理;負責省政府涉密和非涉密公文交換工作;負責縣政府、縣政府黨組、縣政府辦公室的印章管理工作;辦理縣政府委託的法律事務和法律顧問工作;承辦縣政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縣政府及縣政府辦公室公文的質量審核;負責全縣政府系統公文處理工作的業務指導、組織培訓等工作;負責修訂和完善縣政府及縣政府辦公室公文處理工作制度和工作規範;負責縣政府辦公室文印室文印管理工作;辦理縣政府領導、縣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秘書科。負責聯繫和綜合協調縣政府領導分管聯繫部門的工作,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報工作及科室業務範圍內各類工作;根據縣政府領導的批示,調查了解所聯繫鄉鎮和部門的工作情況,收集整理有關資料,撰寫縣政府領導的重要報告、講話文稿、匯報材料及專題材料等;做好縣政府重大決策的落實情況以及縣政府領導重要批示或交辦事項的辦理、督促、落實和反饋工作;負責縣政府領導政務活動的宣傳報導工作;做好縣政府領導主持召開或參加的重要會議、處理重大問題、作出重要決定等會議的會議記錄或會議紀要工作;參與和組織做好縣政府領導主持召開的會議服務保障工作,並為領導現場辦公提供必要的服務;負責各聯繫口民眾來信、來訪、來電、來文的辦理工作;負責編撰縣政府《大事記》工作;辦理縣政府領導、縣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督查科。負責國務院、省、州、縣政府重大決策部署的任務分解、督促檢査;制定年度政務督查工作計畫;負責省、州、縣政府重要會議、重要檔案、重點工作落實的督促檢查;負責縣政府政務督查工作考評及綜合評價;負責省、州、縣政府主要領導批示、重要工作任務及各方面反映重大問題的督促檢查;負責縣政府常務會議議定事項的督促落實;負責承辦督查工作檔案資料的收發、登記、批辦、傳閱、清退、銷毀和檔案管理;辦理縣政府領導、縣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議案科。負責與縣人大常委會選舉聯絡工作委員會、縣政協提案委員會的工作聯繫,配合做好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辦理的調研、視察、考核等工作;組織協調督促指導政府系統開展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辦理工作;督促檢査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政協委員會對政府建議提案辦理審議意見、協商意見的辦理工作;組織有關單位承辦由縣政府辦理的各級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負責起草縣政府關於縣人大代表建議辦理情況報告、縣政協提案辦理情況通報;辦理縣政府領導、縣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政務公開科。負責縣政府的政務公開工作,為領導決策提供政務公開信息;負責組織編制全縣政務信息公開指南和政務信息公開目錄,對鄉鎮和縣級各部門的政務公開工作進行督促、檢查和指導;負責向州政府政務公開辦公室提供全縣政務公開工作情況和材料,負責向綠春政府入口網站提供可以公開的非涉密信息;負責指導監督、協調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辦理縣政府領導、縣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信息技術科。負責為縣政府及縣政府辦公室領導提供政務信息服務,為縣政府領導收集、整理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資料;指導、培訓、考核鄉鎮政府及縣政府系統政務信息工作;負責《綠春政務》的編撰和各種信息的收集上報,為全縣各級黨委、政府和上級提供政務信息;負責民眾來信、來訪、來電的辦理工作;辦理縣政府領導、縣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總值班室。負責縣政府辦公室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縣政府領導、縣政府辦公室領導有關指示;指導全縣政府系統值班工作;辦理省、州、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值班管理方面的文電、會議和督查調研工作;負責處級領導日程收集上報工作;辦理縣政府領導、縣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八)黨建科。負責宣傳落實黨的各項方針政策,確保黨和國家方針政策在縣政府辦公室機關的貫徹執行;負責辦公室黨務工作、意識形態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辦公室各項中心目標考核管理工作;負責辦公室年度考核、民主測評等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公室掛鈎扶貧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公室黨組印章管理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公室績效考核的組織實施工作;辦理縣政府領導、縣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九)行財科。負責編制縣政府辦公室的部門預算、決算,記賬、算賬、結賬、報賬以及發放工資、津貼、補貼、福利、各類保險繳納等工作;負責辦理政府採購、辦公室固定資產管理;負責財務檔案的整理保存;負責縣政府辦公室管理的辦公用房、周轉房公用部分的管理,公共設施的建設、維修、更換、保養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公室會議室的管理、服務工作和縣政府領導辦公室的保潔工作;負責對全縣公務用車編制、配備、購置進行管理和審核(執法執勤車除外),對全縣公務用車的調配、劃撥、出售、報廢進行管理;負責辦公室應急車輛調控、車輛保險等的繳納和車輛技術檔案的建立、存檔及駕駛員的安全教育工作;負責工資、組織人事、機構編制、統計等工作;負責辦公室臨聘人員的招錄、管理工作;負責辦公室老幹部工作,積極組織幹部職工參與各項工青婦活動;依法維護幹部職工的民主權利,負責辦公室公用報刊、雜誌的訂閱和各種郵件、報刊、雜誌的簽收、分發工作;辦理縣政府領導、縣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政策研究科(綠春縣人民政府政策研究室)。負責組織或參與對全縣改革開放與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和決策諮詢,提出政策性建議;負責起草《政府工作報告》等縣政府重要報告和縣政府主要領導部分重要講話稿,參與起草縣委、縣政府重要會議的有關材料;根據縣政府領導指示,負責或組織、協同有關方面起草、修改縣政府有關重要文稿;對本縣及國內外經濟形勢、公共政策進行分析與研究,對縣政府重要工作、重大政策落實情況進行跟蹤調研,收集、分析、整理和報送重要情報信息,為縣政府決策提供對策建議;指導全縣政府系統的調查研究工作;辦理縣政府領導、縣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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