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素質評價”指的是在每個學期的期末或每個學年的期末,全國各地的中等學校組織的一次對全體在校學生全面的綜合素質和能力評價的測評任務。綜合素質評價來自於2006年教育部對全國的國中畢業與高中招生制度的改革,測評展現了素質教育的實質。
在一些地區,將每位學生在國小六年和國中三年級(九年級)或高三的最後一次綜合素質評價計入中考成績、高考成績和學生檔案,作為高中錄取和大學錄取的 參考或錄取數據。但一般在大學不進行此項測評。
綜合素質評價一般分為七個維度(不同的地區或學校結構略有差異),分別是“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合作與實踐創新”、“運動與健康”、“審美”、“表現能力”。七個維度又分別被分為若干個項目。等級分別為A(優秀),B(良好),C(一般),D(較差),或者給予評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綜合素質評價
- 外文名:Comprehensive quality assessment
- 含義:學校期末對學生評價
- 時間:期末
- 維度:七個維度
- 意義:展現了素質教育的實質
- 方法:教師評價、自評、互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