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1998年12月3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6號修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經紀人管理辦法(修訂)
- 頒布時間:1998年12月03日
- 實施時間:1998年12月03日
- 頒布單位: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據1998年12月3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6號修訂。
經紀人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維護市場秩序,規範經紀活動,促進經紀業發展,保障經紀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經紀人,是指在經濟活動中,以收取佣金為目的,為促成他人交易而從事居間、行紀...
省人民政府決定對《湖南省經紀人管理辦法》作如下修改:1、第二十三條修改為:“違反本辦法規定,未領取經紀資格證書從事經紀活動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責令其改正,可以並處3000元以下的罰款。”
關於修改〈濟南市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辦法〉等十三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
1995年8月16日山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 1995年11月1日起施行 根據2002年7月27日山東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的《關於修改〈山東省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辦法〉等二十四件地方...
第五條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是經紀人的登記和監督管理機關。其主要職責是:(一)對申請從事經紀活動的個人或者經濟組織進行資格審查、核准登記、頒發營業執照,辦理經紀人的變更、註銷登記和年檢;(二)依照本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廣東省經紀人管理條例(1997修訂)》是廣東省地方法規。檔案發布 (1993年11月16日廣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根據1997年5月31日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關於修改〈廣東省經紀人管理條例〉...
《期貨經紀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修訂)》在2002.01.23由中國證監會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期貨經紀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管理,規範期貨經紀公司運作,防範經營風險,保護投資者利益,根據《期貨交易管理...
《演出經紀人員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是為加強演出經紀人員隊伍建設和管理,規範演出經紀行為,促進演出市場繁榮健康有序發展,文化和旅遊部對《演出經紀人員管理辦法》進行了修訂。2021年11月18日,文化和旅遊部發布關於《演出經紀人員...
經紀人的註冊登記條件為:(一)經紀有限責任公司: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對有限責任公司規定的條件;2、專職人員在五人以上。(二)經紀事務所: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和《雲南省私營企業條例》規定的...
《四川省經紀人管理辦法》為地方性法規,是四川省為規範經紀行為,保護經紀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經紀市場秩序,促進經紀行業的健康發展,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四川實際制定的辦法,分總則、登記與管理、經紀人活動、罰則、附則等5章,...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經紀人是指在經濟活動中,為促成他人交易而從事居間、行紀或者代理等經紀業務,並收取佣金的單位和個人。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經紀人的經紀活動。法律、法規對有關行業經紀人的經紀活動管理另有規定的,...
上海市經紀人管理辦法於1994年7月1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70號令發布,根據1997年12月1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54號令修正並重新發布 檔案發布 1994年7月1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70號令發布,根據1997年12月1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54號令修正並重新...
經紀人,按我國《辭海》說法,是介紹買賣雙方交易,以獲取佣金的中間人,1995年10月26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頒布《經紀人管理辦法》指出:“本辦法所稱經紀人,是指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在經濟活動中,以收取佣金為目的,為促成他人交易而...
第十二條 經紀人根據實際和需要,可以與交易雙方訂立經紀契約,也可以在交易雙方簽訂的交易契約中約定經紀條款。契約應當載明經紀項目、委託事項、完成期限、佣金標準、佣金支付方、支付方式和時間、違約責任、糾紛處理辦法以及當事人認為需要載...
內蒙古自治區經紀人管理辦法本辦法適用於自治區內依法從事經紀活動的經紀人及其相關管理活動。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四條 經紀人從事經紀活動,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第五條 工商行政管理...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聯合頒布的《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是我國第一個專門規範房地產經紀行為的部門規章。《辦法》的出台,是全面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房地產調控的重要舉措,對於整頓房地產市場秩序,...
廣西壯族自治區經紀人管理條例是自治區人大常委會為確立經紀人的法律地位,規範經紀行為,保護經紀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紀業的健康發展,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自治區實際,制定的相關條例。廣西壯族自治區經紀人管理條例 (1996年...
第四十條 經紀人風險基金的繳納、使用、管理的具體辦法由經紀人協會章程規定,並由主管部門監督執行。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深圳經濟特區經紀人管理條例》的決定附:第二次修正本第六章 罰則 編輯 語音 第...
第四十條 經紀人風險基金的繳納、使用、管理的具體辦法由經紀人協會章程規定,並由主管部門監督執行。 第六章 罰則 第四十一條 經紀人違反法律、法規和本條例的規定從事經紀活動,應當自行承擔經紀成本和交易風險,並退還佣金。給委託人造...
《天津市經紀人管理辦法》在1996.03.02由天津市人民政府頒布。第一條 為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規範經紀人行為,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經紀人...
1995年國家工商局下發《經紀人管理辦法》(國家工商局令第36號)後,省工商局經與省人大、省政府有關部門銜接後,開始起草《條例》(草稿),《條例》(草稿)在全省工商系統徵求意見。1998年省人大將《條例》列入今年立法計畫後,省...
第四十條 經紀人風險基金的繳納、使用、管理的具體辦法由經紀人協會章程規定,並由主管部門監督執行。第六章 罰則 第四十一條 經紀人違反法律、法規和本條例的規定從事經紀活動,應當自行承擔經紀成本和交易風險,並退還佣金。給委託人...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經紀人的管理,規範經紀行為,保障經紀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紀業的健康發展,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本條例所第二條稱經紀人,是指依照本條例規定,在經濟活動中以收取佣金為...
第一條 為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確立經紀人的法律地位,維護經紀活動秩序,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修訂信息 西安市經紀人條例 (1994年8月26日西安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
《雲南省房地產經紀機構管理辦法》已經2005年12月30日雲南省建設廳第15次廳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6年4月15日起實施。雲南省建設廳 二OO六年三月十二日 發布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房地產經紀機構的管理,維護房...
哈爾濱市經紀人管理暫行辦法 (哈爾濱人民政府發〔1994〕第3號 1994年3月22日)第一條為加強對經紀人的管理,規範經紀人的行為,發揮經紀人在社會經濟活動中的作用,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市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
《貴陽市經紀人管理暫行辦法》在1996.02.29由貴陽市人民政府頒布。第一條 為規範經紀人行為,保障經紀活動中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根據國家及《貴州省經紀人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
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不履行仲裁機構的仲裁裁決的,另一方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第五章 附則 第三十二條 本條例自批准之日起施行。濟南市人民政府第56號令《濟南市經紀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