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10月19日濟南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1994年12月6日山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批准根據1997年3月27日濟南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關於修改〈濟南市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辦法〉等十三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濟南市經紀人管理條例(修正)
- 頒布時間:1997年03月27日
- 實施時間:1997年03月27日
- 頒布單位:濟南市人大常委會
1994年10月19日濟南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1994年12月6日山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批准根據1997年3月27日濟南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關於修改〈濟南市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辦法〉等十三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
1994年10月19日濟南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1994年12月6日山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批准根據1997年3月27日濟南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關...
一、關於對《濟南市經紀人管理條例》的修改 1.第七條修改為:“申請經紀人資格的公民,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二)有固定的住所;“(三)具有與所從事的經紀活動相適應的業務知識和中介服務能力。”2...
條例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經紀人經紀活動的管理,規範經紀人的經紀行為,保護經紀活動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經紀人,是指在社會經濟活動中...
七、關於對《濟南市經紀人管理條例》的修改1.第二十二條中關於“沒收非法所得”的規定,修改為“沒收違法所得”。2.第二十六條第一款中關於“沒收非法所得,責令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或取消經紀人資格”的規定,修改為“沒收違法所得,...
《濟南市房地產中介行業信用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為進一步規範房地產中介市場行為,維護房地產中介市場秩序,促進房地產中介機構和從業人員誠信自律,根據有關規定製定的管理辦法。2022年4月8日,濟南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下發《濟南市房...
城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規定 (1996年1月8日建設部令第50號發布,2001年8月15日根據《建設部關於修改的決定》修正)第一章 第一條 為了加強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保障房地產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
濟南市房地產中介行業協會是由濟南市具有從業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房地產經紀、房地產諮詢機構以及業務關聯單位,依法自願組成的行業性、地方性、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接受業務主管單位濟南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和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民政局...
1997年9月19日濟南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 1997年12月13日山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批准 2001年5月18日經濟南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修改 2001年6月15日經...
《廣東省經紀人管理條例》,1993年11月16日由廣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1993年11月24日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32號公布施行。(已廢止: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廣東省經紀人管理...
第十二條 申請設立具有法人資格的經紀事務所,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註冊資本不得少於五萬元;(二)有三名以上獲得經紀資格證書的專職經紀人員;(三)具備《廣西壯族自治區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第九條規定的條件。第十三條 申請設立...
1994年12月21日山東省濟南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 1995年4月8日山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批准 1995年4月8日公布施行 2001年5月18日經濟南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