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監管機構的法律地位

經濟監管機構的法律地位

《經濟監管機構的法律地位》以世界主要資本主義國家經濟監管機構的產生、發展、設定模式和決策機制為研究基礎,重點論述監管權與行政權、監管機構與行政機關的不同,論證監管權是獨立於立法、司法、行政權的又一類國家權力,監管機構的設定應獨立於立法機關、司法機關,特別是行政機關,並以中國經濟監管機構設定模式的構建為落腳點。

基本介紹

  • 書名:經濟監管機構的法律地位
  • 出版社:中國金融出版社
  • 頁數:202頁
  • 開本:16
  • 品牌:中國金融出版社
  • 作者:郭向軍
  • 出版日期:2013年3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7504966142, 9787504966148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經濟監管機構的法律地位》由中國金融出版社出版。

圖書目錄

導論
一、問題的提出
二、研究現狀
(一)國外研究現狀
(二)國內研究概況
三、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一)研究思路
(二)研究方法
四、本書主旨、創新之處和未盡事宜
(一)本書主旨
(二)創新之處
(三)未盡事宜
第一章經濟監管機構的概念
第一節監管的含義
一、“監管”詞義辨析
(一)英文“監管”詞義分析
(二)漢語“監管”“規制”“管制”詞義分析
二、學術領域對監管的界定
(一)普遍監管論
(二)國家監管論
(三)行政機構監管論
三、國家或區域權力部門對監管的界定
四、本書觀點
(一)監管目的:維護整體經濟利益
(二)監管主體:獨立於行政機關的經濟監管機構
(三)監管範圍:具體經濟行為
第二節經濟監管機構的定義和分類
一、經濟監管機構的定義
二、經濟監管機構的分類
(一)經濟性監管機構和社會性監管機構
(二)綜合性監管部門和行業性監管部門
(三)隸屬於行政部門的監管部門和獨立於行政部門的監管部門
第二章經濟監管機構的職權和設定模式
第一節集立法、監管、司法權於一體的混合性權力
一、美國
二、英國
三、法國
四、德國
五、日本
六、韓國
第二節相對獨立的設定模式和集體決策機制
一、美國:獨立的監管委員會
(一)設定模式
(二)決策機制
二、英國:非大臣負責的政府部門
(一)設定模式
(二)決策機制
三、法國:獨立行政機構
(一)設定模式
(二)決策機制
四、德國:聯邦高級機關
(一)設定模式
(二)決策機制
五、日本:行政機關內的委員會和審議會
(一)設定模式
(二)決策機制
六、韓國:各部直屬機關和行政委員會
(一)設定模式
(二)決策機制
第三章經濟監管機構的發展史
第一節美國:獨立監管機構發展最成熟的國家
一、聯邦經濟監管機構的產生(1887年以前)
二、初步發展階段(1887-1930年)
三、大發展時期(20世紀30~50年代)
四、社會性監管機構的興起(20世紀60~70年代)
五、放鬆監管與監管改革(20世紀80年代以後)
六、更加注重系統性監管(2007年以來)
第二節英國: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崛起的監管型國家
一、獨立委員會的產生(18世紀以前)
二、獨立委員會向政府部門的轉變(19世紀至第二次世界大戰前)
三、建立國有企業(第二次世界大戰至20世紀70年代)
四、設立現代獨立監管機構(20世紀70年代至2007年)
五、增設協調性機構(2007年以來)
第三節日本:國家主導經濟監管模式
一、國家主導經濟監管模式的發展(20世紀90年代以前)
二、構建以市場為基礎的現代監管體系(20世紀90年代以後)
三、應對2007年國際金融危機的相關措施
第四節法、德:歐盟監管框架內的監管體系建設
一、法國
二、德國
第四章經濟監管機構產生原因分析
第一節經濟監管的必要性
一、維護市場經濟發展秩序
二、提高市場配置效率
三、避免自然資源的浪費
四、保護市場競爭環境
五、保障經濟安全和維護社會公平
第二節獨立監管機構的比較優勢
一、國家所有制:不適合大範圍推廣的解決辦法
二、獨立監管機構:實踐中的最優選擇
(一)立法機關:技術變革的落伍者
(二)司法機關:法律的消極執行者
(三)行政機關:政治角逐的主要領域
(四)經濟監管機構:實踐中的最優選擇
第五章經濟監管機構的國家機構地位分析
第一節監管機構履行的國家職能:經濟監管職能
一、自由主義的國家職能理論
二、干預主義的國家職能理論
三、國家職能在實際運行中的不斷擴張
四、國家權力來源
五、經濟監管職能與其他職能的區別
(一)主體上的第三方性
(二)方式上的監管性
(三)決策上的高透明度和可參與性
(四)功能上的專業技術性
第二節監管權:與行政權不同的國家權力
一、“行政”的歷史沿革
二、行政概念辨析
三、行政權與監管權的區別
(一)產生原因不同
(二)目的不同
(三)手段不同
(四)專業技術性不同
第三節經濟監管機構:一種新型的國家權力機構
一、行政機關與監管機構的區別
(一)擁有更強的專業知識
(二)相對獨立運作
(三)具有準立法權和準司法權
(四)主要承擔法律責任和技術責任
一、監管機構設立和權力範圍的爭論
(一)設立監管機構行使監管權是否違憲
(二)經濟監管機構擁有“三權”是否違憲
三、經濟監管機構的國家地位
(一)監管機構現存弊端:監管失靈
(二)分權體制現存弊端:行政機關一極獨大
(三)經濟監管機構:第四類國家權力機構
第六章中國經濟監管機構的發展現狀及相關建議
第一節中國經濟監管機構的發展現狀
一、監管機構發展回顧
二、現有監管機構類別
第二節經濟監管機構設定中存在的問題
一、行政權和監管權未實現分離
二、監管權和企業經營權合而為
三、人事及經費來源不獨立
四、專業人員欠缺
五、同一監管領域和監管權被分割
六、監管機構外部監督機制不健全
第三節監管機構設定建議
一、監管機構設定的目標選擇及其原因
(一)目標選擇
(二)原因分析
二、準獨立監管機構的制度構想
(一)建立統一、權威的綜合性監管機構
(二)保持經濟監管機構的相對獨立性
(三)加大專業人才的培養和引進
三、獨立監管機構的制度構想
(一)機構設定方面
(二)經費籌集方面
(三)隊伍建設方面
(四)與立法機關、司法機關的關係
參考文獻
後 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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