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制使司,官署名。南宋高宗紹興九年 (1139),改經制發運使司置,掌江、淮、荊、浙、閩、廣等路經制錢及和糴之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經制使司
- 性質:官署名
- 朝代:南宋
- 職能:掌江、淮等路經制錢及和糴之事
經制使司,官署名。南宋高宗紹興九年 (1139),改經制發運使司置,掌江、淮、荊、浙、閩、廣等路經制錢及和糴之事。
經制使司,官署名。南宋高宗紹興九年 (1139),改經制發運使司置,掌江、淮、荊、浙、閩、廣等路經制錢及和糴之事。沿革官署名。南宋高宗紹興九年 (1139),改經制發運使司置。職責掌江、淮、荊、浙、閩、廣等路經制錢及和糴...
河東經制使司 河東經制使司,南宋軍事機構名。靖康二年(1127年)五月一日,趙構即位,為宋高宗,起用李綱為右相。納李綱建議設定河東經制使司,備御金軍。不久,撤銷。
經制發運使司,官署名。南宋高宗紹興八年(1138)置,掌江、淮、荊、浙、閩、廣等路經制錢及和糴之事,設經制發運使為長官。沿革 經制發運使司,官署名。南宋高宗紹興八年(1138)置,設經制發運使為長官。九年,改為經制使司,以戶部長官或副長官兼經制使。職責 掌江、淮、荊、浙、閩、廣等路經制錢...
官署名。北宋神宗熙寧十年(1077)置,以秦鳳路轉運使、副使同領之。沿革 經制熙河蘭會路邊防財用司,官署名。北宋神宗熙寧十年(1077)置,以秦鳳路轉運使、副使同領之。哲宗元祐元年 (1086)罷。職責 掌經畫錢帛、糧草,以供本路邊費,以及榷易貨物、官莊、營田水利、弓箭手等事。
通政使司接受本章之制是一種文書制度 文書制度。清制,各省題奏本章,統由各省駐京提塘送經通政使司轉交內閣處理。雍正十三年(1735) 奏準,直省本章交提塘官齎送通政使司時,應行跪呈。通政使司應於大堂正中安設黃案(原設於二堂當門),每日令經歷、知事等官二人侍立案旁,該司堂官在二堂辦事,遇...
宋代雜稅經制錢和總制錢的合稱。經制錢始於宣和四年(1122),系經制江淮荊浙福建七路諸司財計(簡稱經制使)陳遘所創,故名。靖康初(1126)廢,建炎三年(1129)恢復,並固定其名色為權添酒錢、量添賣糟錢、人戶典賣田宅增添牙稅錢(每貫增收二十文)、官員等請奉頭子錢(每貫收二十三文,續有增加,後...
趙方以儒生起家,統帥邊防十年,以戰為守,將官、民、軍合為一體,使經制司、總制司通為一家。他接納大臣劉清之“留意人才”的建議,招攬了陳晐、游九功等名士,扈再興、孟宗政等名將。趙方不但治軍嚴謹,且對眾將推誠布公,使他們為國效死力,守衛一方,“使朝廷無北顧之憂”。淮、蜀沿邊屢遭金軍摧殘,而...
當時,兩河軍民自發建立山水寨抗擊金軍,李綱命張所為河北西路招撫使,傅亮為河東經制使,前往聯絡。 [158] 黃、汪要撤銷張所的招撫司和傅亮的經制司,李綱據理力爭,但高宗偏袒黃、汪。 [160] 黃潛善讓自己引薦的御史張浚彈劾李綱,李綱憤而辭職。高宗將其罷相。 [157] 高宗沒有對抗金朝的決心,罷免了李綱等人,...
明朝行政區劃是指明朝時期對地方分級管理而實行的區域劃分。明初曾沿襲元朝的行省制,洪武九年(1376年)改行省為承宣布政使司,承宣布政使司下設府和直隸州,府以下有縣和屬州,各直隸州以下有縣,形成了一個省府州縣四級制與省州縣三級制並存的大體格局。後分設都指揮使司、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三司,...
武職外官:關口守御、防禦、守備、宣慰使司僉事、宣撫使司同知、千戶 從五品:文職京官:翰林院侍讀、翰林院侍講、鴻臚寺少卿、司經局洗馬、宗人府副理事、御使、各部員外郎 文職外官:各州知州、土知州、鹽運司副使、鹽課提舉司提舉 武職京官:四等侍衛、委署前鋒參領、委署護軍參領、委署鳥槍護軍參領、委署...
宋代禁軍部隊中,經制待遇最高的四支主力精銳部隊:捧日軍、天武軍、龍衛、神衛總稱“上四軍”。歷史沿革 宋代禁軍諸軍(不包括殿前諸班直、內侍省親從官、親事官)以廩祿高下為標準,劃分為三等:月俸錢一貫(付現錢)者為上軍;五百文(付現錢)以上為中軍;不到五百文(付現錢)者為下軍。元豐三年(...
(1).宋代制置使司的簡稱,多以安撫使兼之。(2).明代總督別稱。(3).明代總制府別稱。示例 宋代制置使司 《元史·賈居貞傳》:“江陵要地,乃宋制閫重兵所屯。”宋 王明清《揮麈三錄》卷三:“未幾,坤維闕師,即擢曹筠次對、制閫全蜀。”《宋史·高宗紀》七:“(紹興二十一年)秋七月壬寅,以集英殿...
通政使司 通政使司是沿襲明制。清入關後,於順治元年(公元1644年)設立的。名為“通政”,是以政務比水,欲其上下常通之意。據《清朝文獻通考》卷82載,通政司“掌受內外章疏,臣民密封申訴之事,凡在外之題本、奏本,在京之奏本,並受而進之於朝,核其不如式及程途稽限者。凡大政大獄,鹹得偕部...
北樞密院之下,北宰相府、南宰相府具體負責部族的軍民事務,諸行宮都部署司掌管各宮衛的軍民事務。殿前都點檢司具體負責宿衛行宮。五京留守司指揮使司統率本地區的漢軍。漢地各州的節度使,包括部分刺史,兼掌軍民政,統領管內的節鎮兵、鄉兵,有的還兼領禁軍。節度使司下設馬、步軍指揮使司,專掌節鎮兵。制度...
嘉靖時期,邊患嚴重,急需兵力,朝廷改採募兵制。募兵不同於衛所軍,不世襲,來去相對自由。但由於募兵制破壞了早期衛守制“兵帥分離”的構想,內閣必須將兵權下放於將領,明朝無法完全掌控兵權,尤以戚繼光的“戚家軍”更為有名,中央集權逐漸轉變成為個別軍官所擁有的勢力。職能管理 衛所制度所管理都指揮使司大抵...
此外,尚有某些職掌可與翰林院互兼,如經筵講官、日講官,尚書房侍直、殿試充讀卷官等 春坊官掌記注、纂修之事。其漢員,分別兼翰林院侍讀、侍講、編修、檢討等職。司經局洗馬,掌經籍、典制、圖書刊刻收藏之事。其漢員例兼翰林院修撰銜,皆沿明制。至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清高宗諭:“本日閱洗馬周瓊...
明代按察使司在機構設定上向下延伸到最基層的州、縣,進一步加強了對全省各級行政官員的監察。建文時,改為十三道肅政廉訪司。靖難之役後重新改肅政廉訪使為提刑按察使。明中葉後各地多設巡撫,成為巡撫的屬官。清沿明制,按察使隸屬於各省總督、巡撫。清初,直隸不置按察使,設大名巡道兼河南按察使銜,通永、天津...
又於沿邊、沿江、沿海置巡檢司,掌訓練甲兵,巡邏州邑,職權頗重,後受所在縣令節制。明清時,凡鎮市、關隘要害處俱設巡檢司巡檢為主官正九品,歸縣令管轄。參閱《文獻通考·職官十三》、清 顧炎武《日知錄·鄉亭之職》。古代定義 (1).巡視。《魏書·張彝傳》:“每東西馳使有所巡檢, 彝 恆充其選。” ...
宣忠乾羅思扈衛親軍都指揮使司達魯花赤、提調回回漢人司天監、群牧監、廣惠司、內史府、左都威衛使司事、欽察親軍都指揮使司事、宮相都總管府、領太禧宗禮院、兼都典制、神御殿事、中政院事、宣鎮侍衛親軍都指揮使司達魯花赤、提調宗人蒙古侍衛親軍都指揮使司事、提調哈剌赤也不乾察兒、領隆祥使司事。
清末廢除科舉制,興辦學堂設定的省級行政官署。光緒三十二年(1905年),清政府裁撤提督學政,改設提學使司;在各行省以提學使為主官,每省一人每三年為一任,為正三品;作為總督、巡撫屬官,在布政使之次,列按察使之前,由總督巡撫節制和學部指揮。總理全省教育行政事務;籌劃全省教育經費:管理全省各級學堂,聘用...
清朝官員等級第九級,主要包括:文職京官:左右春坊庶子、通政司參議、光祿寺少卿、給事中、宗人府理事官、各部郎中、太醫院院使 文職外官:同知、土同知、直隸州知州 武職京官:三等侍衛、治儀正、步軍副尉、步軍校、監守信炮官、分管佐領 武職外官:關口守御、防禦、守備、宣慰使司僉事、宣撫使司同知、千戶 ...
李曾伯童年時隨父居於安陸(今屬湖北),因遭遇宋金戰爭,一度在城中受困。到嘉定十三年(1220年)二十三歲時,因父親在四川制置使幕中為僚屬,故隨父赴蜀。後通判濠州,改任軍器監主簿,添差通判鄂州兼沿江制置副使司主管機宜文字。再調為度支郎官,改授左司郎官、淮西總領,不久後再次調為右司郎官、太府...
明朝省級官員稱為承宣布政使司負責行政,都指揮使司管軍事,提刑按察使司管監察。中期以後,有總督,巡撫總管數省或一省軍政。清朝與明朝大體相同。秦漢 秦始皇懲封建割據之禍,廢置諸侯。全國分為三十六郡(後增、拆為四十餘郡)。郡轄縣,施行郡縣二級制。郡設郡守、郡尉、監御史,分掌政、軍、監察,郡守為長官...
相當於秦漢之公車司馬令,隋之謁者台大夫,唐之四方館及宋之通進銀台司、提轄諸道進奏院、判登聞鼓院、檢院等。明置通政使司,職掌呈轉及封駁內外章奏並引見臣民之言事者等。其對內外章奏、四方陳情或控告不法等,均可先拆封啟閱然後奏聞。清沿明制,仍設通政使司,但其事權視明代大為縮減,僅為掌受...
布政使司設左、右承宣布政使各一人,即地方一級行政區最高行政長官。而刑名、軍事則分別由提刑按察使司與都指揮使司管轄。布政司、按察司、都司合稱為“三司”,皆為地方最高機關;三司首長同秩同階,均為從二品。清朝沿襲明制,保留各承宣布政使司,布政使司轄區俗稱“行省”,並在各處布政使之上設定總督、...
武職外官:關口守御、防禦、守備、宣慰使司僉事、宣撫使司同知、千戶 從五品:【副廳級加】文職京官:翰林院侍讀、翰林院侍講、鴻臚寺少卿、司經局洗馬、宗人府副理事、御使、各部員外郎 文職外官:各州知州【直轄縣書記】、土知州、鹽運司副使、鹽課提舉司提舉 武職京官:四等侍衛、委署前鋒參領、委署護軍參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