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保保單,又稱“總括保單”。是指以一個總的保險金額承保被保險人同一地點的不同財產或幾個地點財產的保險契約。凡規定範圍的財產損失,均在總保險金額內給予賠償。如保證保險中的總括保證保險方式。對統保保單,保險人通常採取加費或規定分攤或比例分配條款來保障其利益。
採用這種保險方式,被保險人只要向保險公司商定一個承保範圍,明確保險標的、保險總額、航程、險別等,支付一筆總保險費,雙方約定一個保險期,在期限內凡屬保險範圍內的貨物,全部承保在內。
每批貨物出運時被保險人不必通知保險人,保險人也不為每批貨物計算保險費。發生賠款即在保險總額內扣除,總額扣完,保險責任終止。被保險人如果希望繼續得到保險保障,可加貼“恢復條款”,按比例加繳保險費後,即可恢復原保險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