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敵以殲滅與殲滅性打擊須同時注重

《給敵以殲滅與殲滅性打擊須同時注重》是毛澤東為中共中央軍委起草的給晉冀魯豫野戰軍司令員劉伯承和政治委員鄧小平等的電報。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給敵以殲滅與殲滅性打擊須同時注重》
  • 作者:毛澤東
  • 定義:電報
  • 起草單位:中共中央軍委
內容,注釋,出處,

內容

給敵以殲滅與殲滅性打擊須同時注重
劉鄧,陳粟,許譚(饒黎轉),陳謝[1],並告彭習,朱劉(轉聶蕭),楊羅楊,林羅[2]:
在目前情況下,給敵以殲滅與給敵以殲滅性打擊,必須同時注重。給敵以殲滅是說將敵整旅整師乾淨全部地加以殲滅,不使漏網。執行這一方針,必須集中三倍或四倍於敵之兵力,以一部打敵正面,以另一部包圍敵之兩翼,而以主力或重要一部迂迴敵之後方,即是說四面包圍敵軍,方能奏效。這是我軍的基本方針,這是在敵軍分散孤立、敵援兵不能迅速到達之條件下必須實行的正確方針。但在敵軍分數路向我前進,每路相距不遠,或分數路在我軍前進方向施行防堵,每路亦相距不遠之條件下,我軍應當採取給敵以殲滅性打擊的方針。這即是說,不要四面包圍,只要兩面或三面包圍,而以我之全力用於敵之正面及其一翼或兩翼,不以全部殲滅敵軍為目標,而以殲滅其一部、擊潰其另一部為目標。這樣做,可以減少我軍傷亡,其被殲滅之部分可以補充我軍,其被擊潰之部分可以使其大量逃散,敵能收容者不過一部分,短期內亦難恢復戰鬥力。現在顧祝同[3]系統尚有三十二至三十五個戰略性野戰機動旅,分散使用於膠東、魯西南、皖西及河南,若我能依情分別採取上述兩種方法,在短期內給其十個至十五個機動旅以殲滅及殲滅性打擊,則局勢可以迅速改變。望斟酌實施之。

注釋

[1]劉鄧,指劉伯承、鄧小平,當時分別任晉冀魯豫野戰軍司令員和政治委員。陳粟,指陳毅粟裕,當時分別任華東野戰軍司令員兼政治委員和副司令員。許譚,指許世友譚震林,當時分別任華東野戰軍東兵團司令員和政治委員。饒黎,指饒漱石、黎玉,當時分別任華東軍區政治委員和副政治委員。陳謝,指陳賡、謝富治,當時分別任晉冀魯豫野戰軍陳謝集團前委書記和副書記。
[2]彭習,指彭德懷習仲勛,當時分別任西北野戰軍司令員兼政治委員和副政治委員。朱劉,指朱德、劉少奇。聶蕭,指聶榮臻、蕭克,當時分別任晉察冀軍區司令員兼政治委員和副司令員。楊羅楊,指楊得志、羅瑞卿、楊成武,當時分別任晉察冀野戰軍司令員、第一政治委員和第二政治委員。林羅,指林彪羅榮桓,當時分別任東北民主聯軍總司令兼政治委員和副政治委員。
[3]顧祝同,當時任國民黨軍陸軍總司令部總司令。一九四七年三月初,他在徐州組成陸軍總司令部徐州司令部,統一指揮原徐州、鄭州兩個綏靖公署的部隊。

出處

根據中央檔案館保存的毛澤東手稿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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