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積影響概念
開發項目的累積影響會產生於以下兩種情形:當一個項目的環境影響與另一個項目的環境影響以協同的方式進行結合時:當若干個項目對環境系統產生的影響在時間上過於頻繁或在空間上過於密集,以致於各單個項目的影響得不到及時消納時。
累積影響的概念模型包括3個部分:
(1)影響源:人類開發活動是產生累積影響的主要根源。主要有單個項目或多個項目。
(2)影響途徑:根據影響源和累積方式把累積影響途徑分為4類:
① 單個項目通過簡單加和或消減持續向環境系統釋放物質或能量,沒有相互作用。
② 單個項目通過互動作用持續向環境釋放物質或能量。
③ 兩個或多個項目通過加和而非協同作用導致環境變化。
④ 兩個或多個項目通過協同作用導致環境變化。協同作用使得總的環境效應大於各個項目環境效應的總和。
這些途徑之問不是完全孤立的,在一個複雜的環境系統中,多個途逕往往會同時出現,產生相互聯繫和作用。
除了這種“過程型”的累積現象外,還存在一種由開發項目間接產生或次生的累積現象:某些開發項目的出現會刺激和加速其他新項目的出現,該類項目對環境產生的深遠影響遠大於其直接影響。
(3)影響的結果:影響的結果是指開發活動對環境造成的累積效應。
累積影響特點
時間的累積:當幾個干擾之間的時間問隔小於環境系統從每個干擾中恢復過來所需的時間時,就會產生時間上的累積現象。
空間的累積:當幾個干擾之間的空間間距小於疏散每個干擾所需的距離時,就會產生空間上的累積現象。
累積現象不僅存在各個相關工程之間,也存在於同一工程建設運行的各個環節之間。
根據上述累積影響的特徵,累積影響評價區別於其它環境影響評價的特點有:
時間尺度上,應考慮各項工程相互影響的持續時間範圍。在項目環評時間範圍的基礎上,向過去和可預見的將來兩個方向延伸。
空間尺度上,應考慮各項工程相互影響的持續空間範圍。
評價方法上,累積影響評價以累積的觀念來考慮環境的影響。
評價目標上,累積影響評價最終要使累積影響最小化,即:累計程度最低、累積區域最小、累積時間最短。
評價原則
累積影響評價應有明確的時間和空間邊界,在此邊界範圍內能充分考慮與建議活動及其替代方案有關的累積影響。而這個邊界很少與政治或行政界限相一致。
評價基線不是目前的環境現狀,而應包括過去和當前活動的影響。
累積影響可能不可逆轉或在影響源終止後還將持續相當長的一段時間。
累積影響評價需要針對受影響的具體的自然資源、生態系統或社會環境,應著重考慮真正有意義的累積影響。
對自然資源、生態系統或社會環境的累積影響評價應根據其對增加影響的承受能力(環境承載力)和可持續發展目標來考慮。
累積影響的監測和管理應與自然地理或生態系統邊界相協調。
評價程式
從已經實行累積影響評價的大多數國家和地區來看,其評價的程式步驟大致如下:
(1)劃定評價範圍
(2)環境影響分析
(3)提出緩解措施
(4)評估剩餘影響的程度
(5)後續工作:
包括對累積影響評價工作的正確性進行評價;對評價進程和緩解措施的效率進行監督;提出區域範圍的累積影響適應性管理措施。
評價方法
累積影響評價是EIA的一部分,它分析環境影響的時間效應和空間效應,因此對評價方法的能力要求較高。經過考察,一些傳統的環評方法不適用於累積影響評價,如列表清單法沒有表達影響的原因和結果之間的相互作用和聯繫的功能;矩陣法、格線法、地理信息系統(GIS)、模糊系統分析方法可以用於累積影響評價中;系統動力學(SD)方法能較好地反映環境影響的時間及一定空問範圍內的累積性,是一種有效的累積影響評價方法;還可以利用非線性理論和協同學、突變論的原理和方法模擬累積影響的非線性過程,建立NGIS耦合的能反映影響過程累積的子模型。但沒有一種傳統的評價方法可以單獨完成累積影響評價,必須將這些方法有機地結合起來,其中GIS和模糊系統分析方法被認為是兩種較好的方法。
累積影響評價的方法可分為兩類:分析方法和規劃方法。
普遍的看法首先把累積影響評價當作是一種運用研究設計和科學分析的原則進行信息收集的活動,前提是把科學調查得到的信息提供給決策者,使其做出更合理的決策。累積影響評價被認為是與規劃和決策不同的一種分析活動。這種類型的方法包括空間分析、網路分析、生物地理分析、互動矩陣、生態模型和專家意見等。
另一種看法把累積影響評價當作是與區域性或更大範圍的規劃的關聯。包括多目標評價、規劃模型、土地適宜性評價和評價過程導則等。
分析方法只是狹義的強調分析作用,而規劃方法採用廣義的概念,包括標準化評價和管理。對於累積影響評價來說,沒有一種方法是標準的,應該根據概念框架的主要部分採用不同的方法。一些是以工程項目為導向的方法,強調累積環境變化的影響源;另外的方法關注累積的途徑和過程;還有的方法著重於累積結果的詳細分類。還有的方法,如模擬模型等把以上的三個方面都考慮到了,但它需要其他方法來提供信息和數據。方法的多樣性為使用者提供了多樣化的選擇。對於複雜大型的累積影響評價來說,適合於建立一種可以共同分析和評價影響源、影響途徑和影響結果的混合方法。
評價指標體系
環境影響評價考慮了開發的可替代方案以及工程技術和區位的選擇,是一種各學科相關的客觀的決策工具。它是作為一種理想的預測機制,在開發活動的開始前、建設中和建設後建立指示環境質量的參數的定量估值,即指標體系。環境影響評價的指標體系用於衡量、描述和表征環境狀態,預測環境影響,比較不同可選方案的環境效應,跟蹤監測項目實施後環境質量的變化及其與環境目標之間的差距。建立指標體系的實質就是建立評價的具體內容。只有建立一系列指標,才能使環境影響評價從理論研究階段進入可操作的實際套用階段。
目前,環境指標的研究正從針對狹義的環境保護與污染控制走向面向廣義的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越來越多地採用系統分析的觀點,以闡明人類與環境系統的相互關係及作用。
從國內外近期的指標研究中可以看出,單一的指標篩選權重方法不足以準確的反映環境的狀態和變化,因此需要把多種方法結合起來使用。
研究現狀
國際上具有代表性的累積影響評價研究主要集中於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和荷蘭,尤其是美、加兩國對累積影響評價從概念到實踐進行了2O多年的探討。
由於累積影響途徑和影響效應的複雜性及其涉及諸多學科領域。累積影響評價尚未形成公認的原則和成熟的方法,即使是在美國和加拿大,累積影響評價在實踐過程中仍面臨不少問題。對美國30份不同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調查中發現,累積影響投有得到普遍的關注,也沒有被特別的提出來討論,實際上,只有14份研究中提到了累積影響這個詞。對美國80年代中期N90年代中期環境影響報告書進行了案例分析,發現項目層次的環境影響評價在實踐過程中,對累積影響考慮不充分或與法規要求不一致的狀況依然存在。對英國1989至2000年間的50份環境影響報告書進行統計,其中24份(48%)提到了累積影響一詞,只有9份(18%)對其做出了探討:其中主要運用專家諮詢判斷和借鑑前人研究的方法,還有一份考慮了公眾的意見,兩份利用了水文模型這種定量方法;對於VECs(有價值的生態系統成分)主要考慮了景觀、視覺舒適度和水質等;只有四份報告提出針對累積影響的緩解措施;經過評價和提出緩解措施,只有兩份報告認為仍然存在重大累積影響。
我國環境影響評價中對累積影響的重視還不夠,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
(1)我國目前尚未明確針對累積影響提出法定要求及相應的技術導則
累積環境影響的理論體系尚在探索之中,目前,對累積環境影響的完整涵義、主要內容、以及與環境評價的關係等問題缺乏足夠的研究和統一的看法,從而影響累積環境影響評價的立法與實踐。所以,其理論體系亟待建立和完善。
(2)累積影響評價的理論研究不足,難以支撐實踐套用
由於累積影響途徑和累積影響效應的複雜性及其涉及諸多學科領域,即使是在累積影響評價工作已開展多年的美國和加拿大,累積影響評價在實踐過程中仍面臨不少問題,累積影響評價公認的原則、框架和成熟的方法尚未形成。
我國雖有學者對累積環境影響評價的程式步驟進行研究,但尚未制定出法定和統一的累積環境影響評價程式(包括管理程式和技術程式)。在實踐中,考慮到時間和費用的關係,無論是國內還是國外,只有部分環評報告書提到累積環境影響,即使提到,也有大多數未能對其有關累積影響的結論提供有力的證據支持,此外,目前的評價指標體系還不夠完善,特別是缺乏生態影響方面的指標。
環境影響評價的時空範圍尚未全面體現累積影響的要求,減緩措施偏重於環境污染影響,後續的環境監控及適應性管理有待加強。
(3)累積影晌評價實踐套用滯後於理論發展
累積環境影響評價屬於新興學科,學科的理論工作者忙於學科基礎理論體系的建立和完善。而實際工作者又往往固於各自的專業考慮理論的套用問題,一方面缺少把套用從具體上升到一般性結論,另一方面由於沒有吃透理論,出現了濫用或誤用的情況。可見,還需要在對大量典型實例進行分析總結的基礎上,抽象出一般性的結論,形成套用性理論。
評價展望
應從以下方面著手加強我國累積環境影響評價的研究和套用。
(1)探索適合中國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的累積影響評價系統及有利於執行累積影響評價的法律法規程式、相關政策及監督管理機構;
(2)由於資金相對短缺.技術手段比較落後,基礎資料不齊全,所用方法必然要簡便、經濟、可靠。應探索適合我國累積影響評價的方法學,研究累積影響評價與社會經濟發展規劃的關係,探索用累積影響評價貫徹和實施中國可持續發展目標的方法。
(3)加強公眾參與在大範圍、長期性的環境影響評價中的套用,不僅針對累積影響評價,也適用於規劃環評。
(4)進行典型區域累積影響評價實例研究,探索中國累積影響評價從理論到實踐的途徑,為在我國開展累積影響評價提供成功範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