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賠通知書

索賠通知書是指保險標的發生保險事故後,被保險人向保險人申請賠款時提出的有關書面通知。在保險事故發生後,根據契約向保險人提出索賠,是被保險人最終獲得保險賠償的重要條件。保險人是根據被保險人的報案和索賠,來組織查勘驗險、確定保險責任、核定賠款金額等一系列工作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索賠通知書
  • 外文名:無
  • 含義:有關書面的通知書
  • 主要內容:見正文
主要內容,主要作用,寫作要求,

主要內容

(1)標題。
(2)介紹保險契約的主要內容。
(3)說明保險標的遭受保險事故的經過。
(4)列明標的遭受的損失情況。
(5)表達賠償請求。
(6)附列有關的證明材料。

主要作用

索賠通知書的作用包括:
(1)它是被保險人明確表達索賠要求的書面憑證。保險事故發生後,被保險人為使損害儘快得以補償,必須明確向保險人提出賠償要求。
(2)它直接引起賠償程式的產生。保險人是根據被保險人的索賠通知而安排理賠各環節的工作的,如果被保險人不提出賠償要求,保險人便不會進行有關的理賠工作。
(3)它是被保險人的保障權受法律承認並保護的一種應盡義務。根據保險法律與保險契約的規定,保險事故發生後,被保險人在規定時間內不向保險人提出賠償要求,即視為自動放棄權益。

寫作要求

(1)索賠通知書必須在契約規定的索賠期限內完成並向保險人明確提出。各險種的索賠期限由保險條款規定。
(2)索賠通知書應列明保險標的的主要損失,並提供損失清單以及事故原因、性質等方面的證明材料。
(3)明確表達索賠要求。
(4)不得謊報出險原因、標的、時間、地址,或者隱瞞出險經過和損害情況。如果發生騙賠情事,保險人除了拒絕賠償外,還要根據騙賠金額大小和情節輕重,追究有關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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