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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支持出口產品轉內銷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20〕16號)和《雲南省支持出口產品轉內銷實施方案》(雲政辦發〔2020〕58號)精神,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結合紅河州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則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考察雲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支持出口產品轉內銷的部署要求,鼓勵我州外貿企業用好國內外兩個市場、兩種資源,在拓展國際市場的同時,進一步支持適銷對路的出口產品開拓國內市場。
(一)堅持問題導向。針對我州外貿企業在出口轉內銷過程中遇到的難點、堵點問題,精準施策,幫助企業拓渠道、累經驗、找資金,紓壓解困渡難關。
(二)堅持供需銜接。發揮政府引導作用,明確企業市場主體責任,最佳化出口轉內銷的政策環境,搭建各類平台,促進供需有效對接。
(三)堅持內外銷並重。藉助出口轉內銷產品豐富國內市場供給,促進國內消費提質升級,支持外貿企業內外標準有效銜接、內外市場資源綜合利用,提升企業國際競爭實力和抗風險能力,搶占國際市場新高地。
(四)堅持多方聯動。壓實各縣市屬地責任,聚焦重點產業穩連結鏈強鏈,形成全州推動出口產品轉內銷工作合力,穩住外貿基本盤,促進貿易高質量發展。
二、主要措施
(一)加快出口產品轉內銷市場準入。在2020年底前,對依據出口目的國標準生產且有關標準技術指標達到我國強制性標準要求的出口產品,因疫情影響轉內銷的,允許企業作出產品質量安全書面承諾,通過自我符合性聲明的方式進行銷售,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外貿企業要對出口轉內銷產品加貼的中文和外文標籤、標識的一致性負責,並嚴格按照有關產品標識標註規定進行產品中文標註。涉及生產許可、強制性認證(CCC認證)等市場準入制度的產品,應當依法獲得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市場監管部門應按照市場監管總局的部署要求依法加強強制性產品認證監管,加強出口轉內銷有關質量監督法律法規的培訓宣講,對確因不了解、不熟悉國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而導致的一般性產品質量問題,應著重幫助企業分析存在的問題和原因,指導企業整改到位,杜絕一罰了之。(州市場監管局、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生態環境局、州農業農村局、州衛生健康委、州應急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擴大“同線同標同質”產品適用範圍。支持企業發展“同線同標同質”(以下簡稱“三同”)產品,即在同一生產線上按照相同標準、相同質量要求生產既能出口又可內銷的產品,幫助企業降低成本、實現內外銷轉型,一體化行銷。擴大“三同”適用範圍至一般消費品、工業品領域。支持出口食品農產品企業發展“三同”產品,為企業升級改造提供檢驗檢測技術支撐,實現產品內外銷轉型。開通國內生產銷售審批快速通道。加快完善“三同”公共信息服務平台功能。開展“三同”產品宣傳推廣活動,提升知名度和影響力。(州市場監管局、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農業農村局、州商務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簡化辦理涉稅程式。對外貿型出口企業已在外銷賬上核算的出口轉內銷貨物,及時為企業開具《出口轉內銷證明》。對出口企業已報關出口的貨物又轉內銷的,企業可使用海關稅款專用繳款書作為完稅憑證。落實各項普惠性稅收優惠政策,以及支持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稅費優惠政策,進一步降低企業稅費負擔。加大稅收優惠政策宣傳和輔導,運用稅收大數據助力企業產銷對接,確保企業掌握和享受有關稅收政策。(州稅務局、州財政局、蒙自海關、河口海關、金水河海關,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四)發揮投資對出口轉內銷帶動作用。引導外貿企業積極補鏈固鏈強鏈,加大技術改造和智慧型化改造力度。支持企業研發適銷對路的內銷產品,重點結合各地新型基礎設施、新型城鎮化和重大工程(“兩新一重”)建設需要,組織對接一批符合條件的出口轉內銷產品,鼓勵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採購出口轉內銷產品,幫助企業融入投資項目產業鏈供應鏈。推動產業鏈協同創新和產業結構調整,加大技術和工藝升級改造力度,精準參與工業和通信業重大項目建設。(責任單位: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發展改革委、州財政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五)多渠道搭建內銷平台。開展出口轉內銷產品“四進”活動,加強內外貿企業對接,推動出口產品進商場、進超市、進街區(步行街)、進批發渠道,幫助企業消化庫存、回籠資金、暢通循環。充分發揮大型批發市場、商超、零售等終端平台優勢,設立外貿產品銷售專區、專櫃,組織各地大型商業企業與外貿企業開展訂單直采,拓展外貿產品內銷渠道。充分挖掘國內重點目標市場消費潛力,精準對接國內消費市場,引導步行街、大型商貿綜合體等開展出口轉內銷專題促銷活動。充分利用東西部扶貧協作機制,助力適銷對路的出口轉內銷產品拓展東部沿海市場。支持出口蔬菜、水果、花卉等食品農產品基地建設,幫助企業建立完善質量安全管理體系,加強有害生物監測防治措施,不斷提升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拓展國內銷售渠道。支持優質出口產品開拓農村市場,促進農村消費。(責任單位:州商務局、州財政局、州農業農村局、州市場監管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六)拓展線上行銷渠道。支持外貿企業運用京東、阿里等電商平台優勢,搭建線上展館,開設數位化“外貿專區”。鼓勵支持外貿企業開展形式多樣的網上銷售、直播帶貨、場景體驗等新業態新模式,促進線上線下融合發展。強化“一部手機雲品薈”運營服務能力,主動對接有需求、符合條件的外貿轉內銷企業,通過平台整合貨源,完善供應鏈,廣泛對接各合作夥伴和平台為出口轉內銷產品提供新渠道。創新舉辦線上展銷活動,加大力度支持外貿企業拓展國內市場,鼓勵支持外貿企業參與“永不落幕的南博會線上展”等國內展覽會、展銷會、專場推介等線上線下內銷展會。為參展企業提供B2B、B2C等多種交易渠道,利用數位化展會新技術促成出口產品轉內銷。(責任單位:州商務局、州農業農村局、州市場監管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七)提升轉內銷便利化水平。對符合條件可集中辦理內銷徵稅手續的加工貿易企業,在不超過手(賬)冊有效期或核銷截止日期的前提下,由每月15日前申報,調整為最遲可在季度結束後15日內申報。對因訂單取消、貿易壁壘等原因不能順利到達目的地的商品返回國內銷售提供便利。(蒙自海關、河口海關、金水河海關負責)
(八)創立內銷品牌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運用。支持企業藉助外單生產積累的產品開發優勢、原料成本優勢,自主建設與經營品牌,做差異化、精品化產品,實現從加工生產商到品牌運營商的轉變,擴大產品在國內的知名度和影響力,並帶動一批國際知名品牌進入國內市場。做好內銷商品的售後服務,保證商品質量。加快外貿企業國內專利申請和商標註冊受理,最佳化商事登記流程,提高服務質量和辦事效率,降低市場準入門檻。支持外貿企業與智慧財產權權利人協商出口轉內銷產品涉及的智慧財產權授權,依法完善有關手續。加強對外貿企業智慧財產權運用的指導和服務,加大對假冒偽劣產品和侵犯智慧財產權不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州市場監管局、州科技局、州農業農村局、州商務局、蒙自海關、河口海關、金水河海關,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九)做好融資服務和保險支持。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外貿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加強產業鏈供應鏈金融產品創新套用,結合實際開展內銷保險項下的保單融資業務。引導金融機構積極開展面向外貿企業的應收賬款、存貨、機器設備、倉單、訂單等質押融資業務。鼓勵金融機構創新智慧財產權金融產品,最佳化智慧財產權金融服務,支持外貿企業運用專利、商標等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加大保險保障服務,支持保險公司根據出口轉內銷企業的經營需求,提供產品質量保險、責任保險、智慧財產權保險、貿易信用保險等多元化的保險保障服務。(責任單位:州金融辦、人民銀行紅河州中心支行、州財政局、紅河銀保監分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強化配套資金支持。用足用好中央和省級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支持出口轉內銷有關業務培訓、宣傳推介、信息服務等,對內銷納稅大戶、創立內銷品牌、出口轉內銷工作成效明顯的企業給予優先支持。支持外貿企業參加線上線下內銷展會,對有進出口實績的外貿企業,參加境內展會時,給予參加境外展會同等支持。(州商務局、州財政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促進內外貿融合發展。充分發揮我國超大規模市場優勢,支持企業拓外轉內,增強發展韌性。鼓勵和支持外貿企業與有實力的物流企業合作,布局銜接大型批發市場、商超、零售終端的物流服務網路。進一步擴大口岸開放,打通國內國際物流通道,為企業統籌用好兩個市場提供平台載體支撐。加強信用體系建設,著力營造與國際接軌的商業文化和營商環境。(責任單位:州商務局、州發展改革委、州交通運輸局、蒙自海關、河口海關、金水河海關,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各縣市及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支持出口產品轉內銷工作,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及時制定實施有針對性的配套措施,加大宣傳力度,營造支持出口產品轉內銷的良好環境。州商務局要會同州級有關部門建立跟蹤管理服務機制,深入摸底調研,加強政策指導和業務培訓,加強分析研判,強化協調調度,及時總結推廣好經驗好做法,確保全州支持出口產品轉內銷各項工作任務落地見效。
政策解讀
紅河州政府辦公室印發了《紅河州支持出口產品轉內銷工作方案》(紅政辦發〔2020〕51號)(以下簡稱《工作方案》)。為做好《工作方案》推進落實工作,現就《工作方案》出台的背景情況和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出台背景及過程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嚴重衝擊全球經濟,導致外需萎縮,我國部分外貿產能轉向國內市場。因內外貿市場環境不同,外貿企業在拓展內銷市場時遇到了一些困難問題。為此,國務院辦公廳於6月22日下發《關於支持出口產品轉內銷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20〕16號);省政府辦公廳結合雲南省實際印發《雲南省支持出口產品轉內銷實施方案》(雲政辦發〔2020〕58號)。
為全面貫徹國家和省級有關工作部署,認真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支持適銷對路的出口產品開拓國內市場,確保產業鏈、供應鏈正常運轉,我州出台了本《工作方案》。
二、出台意義
《工作方案》緊緊圍繞黨中央、國務院穩外貿決策部署,對照國家和省級有關檔案要求,結合紅河州實際,從降低市場準入門檻、搭建線上線下交易平台、簡化稅收服務、強化金融保險和政策支持等方面提出的系列支持措施,有利於破除我州外貿出口產品轉內銷的政策障礙,促進出口產品轉內銷,打通內外貿工作堵點。對於做好穩外貿、保主體工作,構建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具有重要意義。
三、主要內容
我州《工作方案》分為工作原則、主要措施兩個部分。
工作原則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考察雲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支持出口產品轉內銷的部署要求,鼓勵我州外貿企業用好國內外兩個市場、兩種資源,在拓展國際市場的同時,進一步支持適銷對路的出口產品開拓國內市場。
主要措施相比雲政辦發〔2020〕58號檔案的10項任務,在結合我州實際情況的基礎上增加了1項,共有11項。分別為:
一是加快出口產品轉內銷市場準入;二是擴大“同線同標同質”產品適用範圍;三是簡化辦理涉稅程式;四是發揮投資對出口轉內銷帶動作用;五是多渠道搭建內銷平台;六是拓展線上行銷渠道;七是提升轉內銷便利化水平;八是創立內銷品牌加強智慧財產權的保護運用;九是做好融資服務和保險支持;十是強化配套資金支持;十一是促進內外貿融合發展。
四、注意事項
各縣市及有關部門要及時制定實施有針對性的配套措施,加大宣傳力度,營造支持出口產品轉內銷的良好環境。
州級有關部門要聯合建立跟蹤管理服務機制,深入摸底調研,加強政策指導和業務培訓。加強分析研判,強化協調調度,及時總結推廣好的經驗及做法,確保我州支持出口產品轉內銷各項工作任務落地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