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安縣簡介
紅安,原名黃安,位於湖北省東北部大別山南麓,南臨武漢,北接河南,東鄰麻城,西接黃陂、大悟,縣城距省會武漢80公里,車程1個小時左右。全縣國土總面積為1796平方公里,轄12個鄉鎮場,396個行政村,人口66.36萬人,其中農村人口52.9萬人,城鎮人口13.46萬。截止2010年底,全縣尚有貧困人口(人平純收入在1250元以下)6.47萬人。全縣耕地總面積50.05萬畝,是一個典型的山區農業縣,也是新一輪全國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全國老區建設示範試點縣。紅安境內山川秀麗,人傑地靈,曾養育了理學奠基人、北宋時期著名的哲學家程顥、程頤,明代思想家李贄,現代著名的翻譯家、文學家葉君健,歷史學家馮天瑜,經濟學家張培剛等一大批名臣學士。大革命時期,這裡打響了黃麻起義第一槍,誕生了紅四方面軍、紅二十五軍、紅二十八軍三支紅軍主力。為了中國人民的自由和解放,紅安人民不惜拋頭顱,灑熱血,犧牲了14萬英雄兒女,在冊革命烈士就有22552人,犧牲之多、貢獻之大,全國罕見。在這塊紅色的土地上,誕生了董必武、李先念兩位國家主席和陳錫聯、韓先楚、秦基偉等223位將軍,紅安因此成為舉世聞名的“中國第一將軍縣”。
現任領導
紅安縣農業局局長:郭少先
紅安縣農業局副局長:黃自平
紅安縣農業局副局長:黃耀保
紅安縣農業局副局長:施停
紅安縣農業局工會主席:廖錦玉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和事務等服務工作,做好綜合協調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衛、保密、信訪、接待、建議提案辦理、新聞發布、重大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等工作;組織農業抗災救災生產,承擔農情調度分析;協調局系統和行業安全生產。組織起草局有關綜合性檔案,擬定局機關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農業農村經濟發展與農村經濟體制改革重大問題調研,提出政策建議;負責農民體協的相關工作。
(二)政工股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工作,組織審查申報技術職稱及其管理,提出農業行業勞動工資標準的建議,承擔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加強公務員隊伍建設管理。承辦全縣農業外事外經事務,組織農業對外經濟及技術交流與合作,研究國際農業發展動態,組織生產農業精品品牌出口事宜,協調農業對外交流與合作的管理工作。
(三)發展計畫與財務股
擬訂農業農村經濟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申報、監管全縣農業基本建設項目和財政專項轉移支付項目;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經濟發展的財政、信貸和保險等相關政策建議;編報部門決算預算並組織執行;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日常財務的指導、管理、審計、檢查以及會計核算、政府採購、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
(四)科技教育股
承擔實施科教興農戰略,管理農業科技成果,承擔農業科研、技術引進、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工作;牽頭協調農業技術推廣服務體系建設,組織農民從業技能和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工作;承擔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外來物種管理相關工作;承擔指導農村生態農業、循環農業和農村節能減排工作。
(五)政策法規股
參與農業政策法規的調查研究和起草工作,組織農業各產業地方性法規的檢查工作,對其他部門起草的法規中有關農業和農村經濟的條款提出審核意見,負責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和農業法制宣傳教育,承擔農業執法協調、行政複議和農業法律諮詢工作。
職能職責
(1)貫徹執行發展農業和農村經濟的方針、政策,研究擬定全縣農業經濟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2)調整農業產業結構,合理開發農業資源和持續發展生態農業、保護農業生態環境 。
(3)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規劃性檔案的規定,開展農業行政執法工作,組織協調“菜籃子”工程和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
(4)分析、預測並發布農業各產品的品種信息及農業生產資料供求情況,調查研究並反映農業災害等問題,提出解決問題的措施和建議。
(5)制定農業科研、教育、技術推廣及其隊伍建設的發展規劃,組織實施科教興農戰略。
公開承諾
一、以科學發展觀統領農業工作的全局,深入調查研究,面向“三農”,搞好農業信息服務和農業技術推廣工作,為實現糧食穩定增產、農民持續增收、農產品競爭力顯著增強和農村社會和諧發展發揮好指導作用。
二、認真宣傳中央一號檔案,積極落實惠農政策。切實抓好糧食直補、良種補貼等各項惠農政策的貫徹落實,加強農民負擔的監督管理,使農民的利益不受到侵害。
三、最佳化生產布局,發展特色產業。在穩定糧食生產的基礎上,做大做強花生、油菜兩大傳統支柱產業,打造油料強縣。
四、加強隊伍建設,提高執法水平。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規劃性檔案的規定,大力開展農業行政執法,加強農資市場的監督管理,維護農資市場正常的經營秩序,堅決打擊制售假冒偽劣農資產品的行為,確保我縣農產品質量安全。
五、抓好技能培訓,提高農民素質。切實加強農民職業技能培訓和新型農民科技培訓工作,提高農民素質;積極開展“統防統治”病蟲害防治工作,把病蟲害損失率控制在5%以下,確保農業增效、農民增收。
六、公開辦事程式,規範服務行為。遵章守紀,熱情服務,堅決克服“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的不良行為,做到辦事公開、公正、公平。
七、明確工作職責,加強責任追究。對違反承諾的行為,我局將組織專人調查處理,經查屬實者,將嚴肅處理。
八、歡迎社會各界和廣大民眾對我局的工作進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