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安縣水利局是紅安縣人民政府下設的行政機關,成立於2002年,是主管全縣水利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紅安縣水利局
- 成立於 : 2002年
- 類型:政府部門
- 地區:紅安縣
紅安縣簡介,現任領導,主要職責,公開承諾,
紅安縣簡介
紅安,原名黃安,位於湖北省東北部大別山南麓,南臨武漢,北接河南,東鄰麻城,西接黃陂、大悟,縣城距省會武漢80公里,車程1個小時左右。全縣國土總面積為1796平方公里,轄12個鄉鎮場,396個行政村,人口66.36萬人,其中農村人口52.9萬人,城鎮人口13.46萬。截止2010年底,全縣尚有貧困人口(人平純收入在1250元以下)6.47萬人。全縣耕地總面積50.05萬畝,是一個典型的山區農業縣,也是新一輪全國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全國老區建設示範試點縣。紅安境內山川秀麗,人傑地靈,曾養育了理學奠基人、北宋時期著名的哲學家程顥、程頤,明代思想家李贄,現代著名的翻譯家、文學家葉君健,歷史學家馮天瑜,經濟學家張培剛等一大批名臣學士。大革命時期,這裡打響了黃麻起義第一槍,誕生了紅四方面軍、紅二十五軍、紅二十八軍三支紅軍主力。為了中國人民的自由和解放,紅安人民不惜拋頭顱,灑熱血,犧牲了14萬英雄兒女,在冊革命烈士就有22552人,犧牲之多、貢獻之大,全國罕見。在這塊紅色的土地上,誕生了董必武、李先念兩位國家主席和陳錫聯、韓先楚、秦基偉等223位將軍,紅安因此成為舉世聞名的“中國第一將軍縣”。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領導及省直機關一直十分關心老區的經濟建設與發展,江澤民、李鵬、溫家寶、李瑞環、喬石、劉華清、吳邦國、賈慶林、習近平、楊汝岱、顧秀蓮、張思卿、任建新、錢正英等黨和國家領導人都親臨紅安視察,給老區人民以親切的關懷和巨大的鼓舞。
現任領導
紅安縣水利局局長:李琅環
主要職責
(一)負責《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等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和監督檢查,推進全縣水利行業依法行政工作,擬訂縣政府有關水利工作的規範性檔案草案。
(二)負責保障全縣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擬訂全縣水利發展及戰略規劃,組織編制縣確定的重要河流水庫的流域綜合規劃、專業規劃等重大水利規劃,指導鄉鎮區域和流域水利規劃工作。
(三)負責提出全縣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全縣水利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負責提出國家下達我縣和縣級財政性資金的水利投資安排意見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全縣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兼顧和保障。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全縣和跨鄉鎮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水資源和水能資源調查評價工作,負責全縣重要流域、區域以及重大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水資源論證、防洪論證制度。指導水利行業供水和鄉鎮供水工作。指導、組織、協調全縣農村安全飲水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
(五)負責全縣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擬訂重要河流水庫的水功能區劃並監督實施,核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建議,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城市規劃區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工作。
(六)負責防治水旱災害,承擔縣防汛抗旱指揮部的具體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揮全縣防汛抗旱工作,對重要河流水庫和跨鄉鎮水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編制全縣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指導水利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七)負責全縣節約用水工作。編制節約用水規劃,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八)指導、組織全縣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主管全縣河道、水庫建設及管理工作,指導縣內中小河流及水庫的治理和開發,指導、組織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負責全縣河道采砂的統一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
(九)負責全縣水土保持工作,擬訂水土保持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並定期公告,負責有關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批、監督實施水土保持設施的驗收工作,組織、指導有關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十)指導全縣農村水利工作,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組織指導全縣大中小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提水灌溉等工程建設與管理,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工作。
(十一)負責全縣水能資源開發利用管理工作,指導、組織和實施水能資源規劃編制、設計審查、建設監管等方面的工作。指導、組織水電農村電氣化和小水電代燃料工作。
(十二)負責縣內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跨鄉鎮水事糾紛,指導、組織全縣水政監察、水行政執法和水利規費徵收工作。依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的安全監管,組織、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
(十三)開展全縣水利科技、教育和對外合作工作。組織開展全縣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承擔全縣水利統計工作。組織開展全縣水利行業對外交流工作。
(十四)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公開承諾
1、堅持抓好防汛抗旱工作
健全防洪保全工程體系,確保全全度汛。合理調度水資源,增強抗旱服務能力。
2、加快農田水利建設
大力推進農村安全飲水、水庫除險加固、灌區建設、農村水利基礎設施、水土保持綜合治理等工程項目建設,力爭多上大項目,努力夯實農田水利基礎。
3、做好做實移民工作
3、做好做實移民工作
加大移民資金使用監管力度,強化項目建設管理,促進庫區和移民安置區社會經濟持續發展。
4、堅持依法行政
4、堅持依法行政
堅決貫徹執行黨和政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依法辦事。進一步加強河道采砂管理,確保防洪排澇、堤岸安全。公開管理法規、崗位職責,提高辦公效率。
5、最佳化機關環境
5、最佳化機關環境
在辦理公務、接待來訪時,積極主動為基層和民眾服務。嚴格遵守廉潔自律各項規定,堅決杜絕“吃、拿、卡、要”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