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檢監察調研

所謂紀檢監察調研是指紀檢監察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以及與此相關的社會現象等客觀情況,有目的、有計畫、有組織地運用一定的方式、方法及各種技術手段,收集有關信息資料,進行整理、加工和分析,予以全面、準確的概括、闡釋,提出有針對性的具體方案和建議的實踐活動。

概述,紀檢調研原則,調研基本方法,調查的基本方法,研究的基本方法,調研程式,確定調研課題,制定調研計畫,調研的具體實施,

概述

調查研究是我們黨的優良傳統,是紀檢監察機關開展工作的重要途徑和手段,是做好紀檢監察工作的主要方法,也是紀檢監察幹部應具備的基本功和職業素質。

紀檢調研原則

搞好紀檢監察調研必須堅持以下原則:
第一、堅持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為理論指導的根本原則
紀檢監察調研活動必須在正確思想指導下進行,必須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為理論基礎,運用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和方法指導調研工作。就是要嚴格按照事物的本來面目反映事實,而不能附加任何主觀臆斷的成份;就是要用動態和發展的觀點、實踐的觀點、創造的觀點來認識事物,而不是用片面的、靜止不變的觀點來認識事物;就是要用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的世界觀和方法論來解釋社會問題,而不是用唯心主義、形上學的觀點歪曲事實,認識社會,解釋歷史等。
第二,堅持實事求是,一切從實際出發的重要原則
如實反映情況,是搞好調查研究的關鍵所在。在調研活動中,要始終尊重事實,尊重實踐,尊重客觀,說老實話,辦老實事,做老實人,用老老實實的態度,進行實實在在在的調查,取得真真切切的情況。調查研究不僅要取得真實準確的材料,而且要有如實反映情況的膽識和勇氣,要敢講真話,有喜報喜,有憂報憂,不怕暴露矛盾和問題,不怕得罪人,尤其不怕得罪頂頭上司,不怕打擊報復。在調查研究中,反對先入為主,不能先下結論再去調查,把調查研究當成例行公事。不要走馬觀花,蜻蜓點水式的調查研究,不要以偏概全,以點當面,以局部代表整體,以個別現象代替普遍現象。也不要輕易決定取捨,簡單地肯定一切或者否定一切。
第三,堅持民眾路線,民眾觀點,以人民民眾利益為出發點和歸宿的基本原則
人民民眾是社會的主人,是社會實踐的主體。他們既是我們直接服務的對象,又是調查的主要對象。調查研究是一種經常性的民眾工作,其目的是為廣大人民民眾根本利益服務。我們必須把依靠民眾,尊重民眾,堅持走民眾路線做為調查研究的根本途徑。要深入到民眾當中去,直接聽取基層幹部和民眾的呼聲,了解他們在想什麼,盼什麼,歡迎什麼,反對什麼,哪些滿意,哪些不滿意,以及反映最強烈、意見最大的熱點問題,重點問題是什麼。要轉變作風,不能總坐在機關里,浮在上面,滿足於聽匯報、看材料、發通知、看總結,或者憑道聽途說就坐下來發議論、寫材料、交報告。
第四,堅持科學態度,講求科學方法,善於解剖麻雀的技術原則
在調研過程中,必須掌握好科學的調查方法,善於解剖麻雀,找幾個點深入下去,深入了解和剖析。但應注意典型的選擇一定要具有代表性,不能把典型單位和先進單位混為一談,要有好的、先進的,也要有差的、落後的。
第五,堅持調查研究在解決實際問題上狠下功夫的成效原則
切實解決民眾關注的熱點問題,是搞好紀檢監察調研的根本目的,調查研究如果不解決問題,調查了半天但沒有下文,或者是把材料一擺,就萬事大吉,沒有辦法,沒有措施,沒有行動,這樣的調查毫無意義。不解決問題,為調查而調查,是形式主義的表現。我們要從實際出發,緊緊圍繞經濟建設、改革開放、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特別是妨礙各地方、各部門前進的老問題、大問題、難問題、新問題,抓住主要問題、主要矛盾,通過深入調查研究,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和辦法。

調研基本方法

一般來說,調研可分為調查和研究兩個部分。調查是指用科學的手段和方法去收集材料,其任務是搞清“是什麼”,其根本目的是吸取各方面的經驗,收集廣泛的信息,了解多方面的情況,從中發現問題,提出問題,進而解決問題。研究是對收集來的資料進行分析,其功能是最佳化信息,其任務則是探索“為什麼”和“怎么辦”,其目的是通過調查來的情況,找出事物內部的聯繫,探索其規律性,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法和問題。調查與研究兩者是無法截然分開的。進行適當的區分,其目的在於強調:調查者不付要重視資料的收集,同時也要注重對資料的分析方法的學習和掌握。

調查的基本方法

一按調查對象的範圍來劃分,紀檢監察調查常採用的有五種方法。
第一,普遍調查。這種方法是指紀檢監察機關對一些最基本問題進行了解與綜合分析,其涉及的單位和部門多、範圍廣,能比較全面、系統地反映各地、各部門、各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狀況。普遍調查的基本形式有兩種,一種是自下而上的經常持續調查統計工作;另一種是自上而下的一次性地全面調查。在進行紀檢監察工作決策和制定有關法規、規章時,一般採取這種方式,以掌握充分、全面的信息與真實、準確的事實證據,保證決策的正確和政策的科學及法規的合理,便於操作,利於貫徹執行。但是由於普遍調查工作量較大,所需要時間較長,需要耗費較多的人力、物力和財力,一般多用於調查帶有普遍性、代表性、廣泛性的問題。
第二, 專項調查法。或稱個案調查,又叫特別調查, 是相對於普遍調查法而言的一種方法,它是指某一個方面的問題或某一案件或某一特定對象進行專門的調查,目的在於了解所調查的問題或事項的具體、真實情況及其發展趨勢。專項調查研究方法具有對象明確、內容專一、涉及面小、針對性強等特點,是紀檢監察工作中經常採用的調查方式之一。
第三, 典型調查法。它是指在掌握總體情況的基礎上, 選擇其中具有代表性的一個或幾個單位、個人或典型事件、案件,進行深入、細緻地調查研究活動。通過典型調查,發現和總結帶有規律性的正反兩方面的?椋?靡災傅己屯貧??婀ぷ韉目?埂5?牽?湫偷韃櫚慕峁?皇竊諞歡ǔ潭壬隙允攣鋟⒄貢浠?榭鱟髯芴宓墓蘭郟?Ω米⒁獗苊庖浴暗恪貝?媯?雲?湃??朔??嫘浴⒅鞴坌院退嬉廡浴<圖旒嗖斕餮兄械牡湫偷韃椋?話惆??礁齜矯嫻哪諶藎?匆皇俏?芙峁ぷ髦械木?榻萄刀??械惱?戳椒矯嫻牡湫腿擻朧碌韃椋歡?俏?罷椅シㄎゼ馱?蚝痛?戇旆ǘ?≡褚恍┑湫桶咐??械韃欏5湫偷韃櫚哪康拿魅罰?韃櫸段?。?菀準?惺奔浜途?Γ?閿詼運?韃檠芯康目翁飩?猩釗氳牧私夂頭治觶?子諶〉媒蝦玫男Ч??
第四, 抽樣調查法。 它是指從全部被調查對象中遴選出一部分單位或人員,進行深入細緻的調查研究,達到全面了解情況的目的。此法具有反映情況及時,方式機動靈活等特點,常用來檢驗普遍調查的正確性和可靠性。抽樣調查時還可以根據調查內容和調查對象,選擇隨機抽樣,等距抽樣,整體抽樣,多板抽樣等多種方式。
第五, 重點調查法。 它是在全部調查單位或者部門中選擇一部分重點單位或部門進行調查研究。這些重點單位和部門一般能夠反映事物總體的基本情況。採取重點調查法需要具備兩個條件,一是調查的結果能夠反映事物發展變化的總體趨勢,總體格局和總體情況;二是調查的某個項目或指標在重點單位或部門能夠得到全面的反映。因此,採取重點調查法,最關鍵的是選準選對選好調查研究的“重點”,否則的話,就反映不了重點,也突出不了重點。
二按調查手段來劃分,紀檢監察調查常採用的手段有七種。
第一, 現場觀察法。在日常生活中,我們天天在觀察, 事事都需要觀察,通過實際觀察了解情況、發現問題。觀察是調查研究中獲得直觀認識,蒐集初級情報和第一手材料的基本方法。觀察的種類很多,比如對一般性的調查是實地觀察;觀察時不暴露身份,不事前打招呼,稱為“隱性觀察”或“暗訪”,相反可認為是“公開觀察”或稱“明察”;在一定時期內圍繞某一個目的或某個問題對同一對象進行“連續觀察”或者“間隔觀察”及“自然觀察”和“實際觀察”,等等。紀檢監察人員必須養成良好的觀察習慣,平時注意對人與事物的細心觀察,增強觀察的敏感性,培養自己的觀察能力。
第二, 座談會法。毛澤東曾把這種方法叫做開調查會。 他說:“開調查會,是最簡單易行又最忠實可靠的方法,我用這個方法得了很大益處,這是比什麼大學還要高明的學校。”開座談會進行調查,是一種最常用的普遍調查方法,這種方法可以使調查人與被調查人面對面直截了當地發問,回答,互相對答,深入討論,暢所欲言。座談會的形式是多種多樣的,要因事而宜,因人而是。開好座談會的要求一是選擇熟悉和了解情況的有代表性的人參加座談會;二是制定座談議題,讓大家始終圍繞中心議題進行討論;三是做好組織工作,座談會主持者應平易近人,以取得與會者的信任和合作,要善於啟發引導,由淺入深,抓住中心,抓住重點,抓住主線,同時,要掌握記錄技巧和技術,做好筆記,必須實事求是,不能憑主觀願望和個人好惡任意取捨、增減。
第三, 個別談話法。亦稱個別訪問法。 這是通過調查者和被調查者面對面的個別交談而獲得信息或證據的一種方法。有些總是不宜在座談會上公開討論、證實,在座談會上也不易取得真實材料,而個別談話,能減少談話人的心理壓力和思想顧慮,被調查人敢講話,講真話,講心理話。個別談話有正式談話與非正式談話之分。正式談話是一種有目的、有準備、鄭重其事的談話,要作筆錄,筆錄還要讓談話人簽字、蓋章或押印;非正式談話是一種有明確目的而在形式上比較靈活的無拘無束的談話,可作記錄,也可不作記錄。在個別談話中,一定要注意談話的氣氛,既不要過於嚴肅,致使談話陷入僵局,也不要過於隨便,使調查研究活動流於形式,被談話人不重視。
第四, 蹲點調查法。 這是指紀檢監察人員直接參加到調查對象的日常工作和活動中,固守一個有代表性的基點,為了解調查對象的工作內容和活動規律,取得某一方面的經驗,某項工作的總結或某個案件的勘察等,進行一個時期的相對穩定的持續調查。蹲點調查可與調查對象直接接觸,打成一片,可做知心朋友,可以獲得直接資料,摸清實際情況,了解民眾心理,還可以發現原來所未曾預料到的線索、情報,以及對某些不甚了解的問題、現象,進而追本究源,察明原委和癥結,引出正確的結論,據以實施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和辦法,藉以指導全面工作。
第五, 跟蹤調查法。它是指對調查對象的運動狀況, 發展演變過程進行的連續調查活動。這種調查方法有較強的專業性、技術性,需要調查人員具有一定的理論素養、專業技術知識和實際工作經驗,並要堅持始終,跟蹤被調查對象,不要半途而廢,要有持之以恆,一查到底的精神,否則,達不到調查的最終目的。
第六, 函件調查法。 就是紀檢監察機關以信函形式向有關部門(組織)和人員索取材料、證據、徵詢意見和反映的一種常用方式方法。其方式有,向有關組織或個人索取資料、信息和證據;向下級機關索要匯報、統計和報告;請求上級部門或有關部門就有關問題作出解答;同有關部門進行工作經驗和各方面情況交流。進行函件調查要注意的問題,一是做好保密工作,函件的寄出,中間的詢問,收回與保存等都要遵守保密制度;二是調查的內容、項目要清楚,索取的意見、要求應明確,便於被調查者回答填寫;三是函件調查最好製成表格,規範、整齊、簡潔,便於回收後的統計和歸檔。
第七,民意測驗和資料分析法。民意測驗是利用回答式收集情況反映,調查黨風廉政狀況,徵求民眾意見等,一般採取問答式或選擇式。這是一種了解面廣、對象廣、內容廣的方法。還有一種方法,即通過用文字、數字、圖像、聲像等一切文字和非文字記載的資料,如報刊、雜誌、書籍、檔案、年鑑、統計報表、圖片、錄音錄像等,蒐集所需要的信息,這是紀檢監察機關重要的信息來源之一。為此,要十分重視文獻資料的蒐集、利用,同時,要有分析、鑑別,決定其取捨或運用。

研究的基本方法

研究,即對調查所得的豐富材料運用辯證唯物主義的方法進行歸納、分析、比較、概括、推斷,以探求調研對象的規律、本質及其取得成果的經驗、存在問題的原因等,並提出對策或作出結論。
研究的基本方法主要有:綜合分析、系統分析、檔案分析、對比分析等。
(一)綜合分析
是運用綜合的手段,將調查得來的材料進行提煉和概括的一種研究分析方法。
(二)系統分析
是從各種調查材料的相互關係和全部材料的整體分析中把握事物規律性的一種研究分析方法。
(三)檔案分析
是對調查中收集到的各種檔案資料,包括機關單位的檔案、簡報、報刊、書籍、有關會議材料,會議記錄以及檔案資料等,作系統的、量化的、客觀的統計分析,從而判斷其與研究對象的客觀聯繫,引證其對調研對象的影響,從而揭示調研對象的真實情況與發展規律。
(四)對比分析
是將調查獲得的同類性質的資料、方案其及數據進行定性的定量的對應比較分析,產生出具有說服力的結論的一種研究分析方法。

調研程式

紀檢監察調研是一項科學性、技術性和規範性很強的工作,有一套完整的科學程式和基本步驟。一般來說,一項紀檢監察調研活動的具體過程,大體可分為準備階段、實施階段和總結階段以及成果的使用和實踐檢驗五個階段。在前三個階段中,又可進一步劃分為若干個步驟。具體地說,包括如下程式和步驟:

確定調研課題

首先,要考慮課題的需要性。即所選定的課題必須對紀檢監察某項工作具有指導或促進作用。一個課題的選擇和確定,最理想的是既是長期的需要,又是當前的需要;既能滿足實際工作的需要,又能滿足理論研究的需要;既能服從於決策機關的中心工作,又能服務於執行紀檢監察部門的工作環節。但在無法兼顧時,就要選擇最主要的、最緊迫的和最有價值的調查研究課題。
其次,要考慮課題的可能性。即所選擇和確定的紀檢監察調查研究課題要符合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情況,實事求是,從實際出發,要根據主客觀條件來選定調研課題。主觀條件是指進行該課題調查研究的主體,包括領導者、組織者和調查者的狀況、素質、能力及對調查研究活動的地區情況、調查對象、研究內容的熟悉程度等。而客觀條件則主要指的是能否得到被調查者對象的合作和社會的支援,以及調查研究機關完成選定的調研課題所需要的人力、物力和經費,考慮調研課題的可能性,要考慮對該課題的“雙重”影響和正負效應,既要考慮到優勢,又要考慮到劣勢;既要考慮容易解決的因素,又要考慮難以攻克的阻力。
再次,要考慮調研課題的合理性,即所選定的課題是屬本機關職責範圍內的,或是根據上級領導機關部署要求的,以及根據工作需要與有關部門共同進行的。調查研究課題的選擇和確定要立足於本部門的實際,同時服從於上級的要求和服務於下級的需要。就是說,要有的放矢,有針對性,決不能脫離本部門的特點而漫無邊際,毫不沾邊的“調查”與“研究”,否則即使選定的調研課題很合理,也難以承擔,更難以完成。
第四,要考慮課題的時效性。即不僅要根據社會與形勢的發展變化的需要,而且要根據紀檢監察工作的發展需要來選擇調查研究課題。同時要規定或提出調研結果的時間,講求時效,講求功效,講求效率和效益,要注意選定的課題決不能追求“高大全”。因為貪大求全而使課題久議不決,久拖難辦,結果“時過境遷”,失去調查研究的意義,即使經過長期艱苦的努力,解決了課題,但也失去了利用之價值。
第五,選擇課題還應注意確定課題的範圍和課題的內容要適當。一般情況下,課題宜小不宜大,宜專不宜廣,宜精不宜雜,題目小一點便於深入,容易鑽研,有利調查,易於出成果見成效,也有利於增強調研者的信心和興趣。相反,題目大了容易出現面面俱到,材料空泛的毛病。而且題目小了不一定成果就小,實際上小題目同樣可以出大成果。但這並不等於不作大的題目,就需要在最大的滿足前提下,可從內容、空間、時間、範圍作一定的限定。

制定調研計畫

紀檢監察調研是一項有目的、有組織、有計畫的系統認識活動。因此,全部活動過程都應有周密的計畫和具體安排。調查計畫的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明確調研的指導思想。這是制定調研計畫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既是調查研究活動的錄魂,又是指示整個調查研究活動的依據。有了明確的指導思想,調研工作就有了明確的方向、明確的目的和明確的目標,這是調查研究工作的動力,也是調查研究計畫制訂的重要前提。
第二, 明確調查研究的主要任務和內容,擬定調查提綱, 這對調研人員的行動有著重要的作用。一個好的調研提綱,對開展調查研究活動能起到統一行動、統一目的的作用,可以避免隨意性和盲目性。調查研究的任務明確具體,實際調查中也便於操作實施。如果調查的內容很多,就要按照一定的邏輯系統排列起來,而不是雜亂無章的。也可以把所有調查的項目製成表格,即調查表,以便於調查活動結束的統計工作。
第三, 規划進行調查研究所需要的時間應採取的步驟, 確定調查的方式方法,提出要求或應注意的事項等。一般情況下,調查時間是根據調查目的、要求和完成的任務的主客觀條件來確定的。但也有特殊情況,就是調查的時間性要求很強,錯過時機,就會降低調查的價值或失去調研的意義。在確定調查時間之後,就要考慮怎樣更有效地利用時間,同時還要根據調查活動進程適時進行調整。
第四, 選擇、確定調查對象。 根據調查對象研究課題的要求,慎重選擇調查的地區、單位、部門及其人員,確定調查研究的範圍、規模。要選定有代表性的、有正反兩方面典型的及比較集中或方便調查活動的。切勿捨近求遠,棄內涉外,嫌土迷洋。
第五, 選配調研的組織者和工作人員, 組織他們學習和參加培訓。要成立調查組,確定組織形式,指定負責人,明確分工及工作制度,同時還應組織調查人員學習與調查項目有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等,提高其思想、政策水平,熟悉和掌握有關政策、規定,保證調查研究活動的順利進行。

調研的具體實施

在這個階段大體可分為三個步驟:第一步,收集有關情況。調查人員要圍繞調查中的主要問題,通過正當途徑和合法手段,採取多種形式和方法,比如個別談話,召開座談會,現場觀察,實地走訪及調閱有關檔案、資料、檔案等等,廣泛收集有關材料、信息和各種情況。第二步,加工、整理素材。調查中收集的材料、信息往往是瑣碎的、零星的、分散的,應當進行必要的篩選、加工和整理,使之系統化、條理化,形成全面的、真實的、準確的第一手材料。第三步,分析、研究素材。對調查獲得的素材進行分析和研究,主要著手兩方面的工作,即一是對素材、證據進行審查核實,鑑別其真偽及準確程度。對調查中掌握的肯定性材料,否定性材料,以及一些似是而非的材料,只有進行分析研究,才能對材料或證據達到去偽存真、去粗取精,得出真實可靠的資料和證據。二是對材料和證據進行機率研究。在調查過程中,運用機率統計方法,對已獲得的大量材料進行統計及定性與定量分析,以揭示調查對象的基本觀點和意見及其變化規律,從而證實資料數據的精確性,內容的準確性,材料的實用性。總之,通過對收集的材料、信息,經過加工廠整理、分析研究,可以從具體到抽象,從現象到本質,從而使感性認識提高到理性認識。否則的話,就有可能被假象蒙蔽或者把個別現象看成普遍現象,偶然性當成必然性,局部反映視為全局狀況等。
紀檢監察調研報告就是紀檢監察機關調查工作者將工作調查或者案件調查的資料、證據、情況等加以系統的整理、分析和研究後,採取書面形式向機關和領導匯報調查成果的一種方式。它是對整個調研實際情況真實、全面的反映,是對調查材料的深入分析研究的總結,也是行政監察調查研究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環節。
紀檢監察調查報告的種類,一般分為普遍調查報告、專題調查報告、綜合調查報告、案件調查報告等。具體地還可以分為各種類型的調查報告。比如,綜合性調查報告與專題報告;研究性調查報告與情況匯報;敘述性調查報告與分析報告,等等。但無論哪種調查報告,它們都具有共同特點,即一是以真實地反映客觀情況為根本目的;二是以真實、可靠的大量的事實和準確、具體的數據作為基礎和依據;三是根據客觀事實和法律、政策作出明確的結論。由於調查內容和形式呈多樣化,不僅調查報告的類型多種多樣,而且不同類型的調查報告又具有不同的特點。比如,普通調查報告,反映的內容是一些經常性的工作,比較及時、靈活和適用於各種各樣的調查活動。它具有簡便、常用等特點。綜合調查報告比較全面、系統地反映事物的情況,具有微觀到巨觀、由定量到定性的分析過程,以及綜合性、概括性、歸納性等特點。專題調查報告是對某一專門的或相對獨立的事物進行調查研究後的報告。這類報告具有主題鮮明、材料集中,有明顯的傾向性和較強的針對性等特點。而案件調查報告則是紀檢監察機關對違反黨紀、政紀的人或事進行調查核實的報告,它具有體例規範、程式嚴格、結論明確、證據確鑿的特點。
紀檢監察調研報告的內容結構大體上與一般的調查報告的寫作相同,可分為前言、正文、結尾三個部分。具體撰寫的程式結構與內容一般是:導言、調研概況、資料統計分析、資料理論分析、總結或提建議、下結論。調查報告的寫作程式一般經過確立主題,取捨材料,擬定提綱,撰寫報告,修改報告等過程。寫好調查報告應該注意掌握八要素,即一是結構要合理;二是語言要通順;三是資料要會用;四是主題要明確;五是證據要充分;六是內容要簡練;七是觀點要鮮明;八是結論要正確。寫好調查報告的基礎則是豐富、真實、全面、系統、準確的調查資料,調查者應善於在正確的思想觀點指導下採用科學的方法,對紛繁複雜的材料進行認真的整理、分析,以能從資料反映的具體事實中把握所研究的事物的本質屬性、結構特徵及內部與外部聯繫,從中引出固有的而不是臆造的規律。一般來說供報告寫作時運用的調查資料主要有四種,一是背景資料;二是事例資料;三是數字資料;四是文獻資料。對這些材料的使用,必須依據研究目的、報告目的準確選材,取捨用棄、詳略繁簡要根據實際需要,切忌簡單羅列一大堆缺乏有機聯繫的資料,要緊緊圍繞調查報告的主題精心選擇資料,周到地進行結構安排,科學地描述資料,實事求是地運用資料,在寫調查報告時一般要事先考慮這樣幾個問題,一是寫這份報告的目的是什麼?二是寫給誰看?三是該項研究與別人有無重複之處?四是寫的報告會產生什麼效果,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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