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層次性

系統層次性是指系統各要素在系統結構中表現出的多層次狀態的特徵。任何系統都具有層次性。一方面,任何系統都不是孤立的,它和周圍環境在相互作用下可以按特定關係組成較高一級系統;另一方面,任何一個系統的要素,也可在相互作用下按一定關係成為較低一級的系統,即子系統,而組成子系統的要素本身還可以成為更低一級的系統。任何系統總是處於系統階梯系列中的一環。

層次性是系統本身的規定性,它反映系統從簡單到複雜,從低級到高級的發展過程。層次不同,系統的屬性、結構、功能也不同。層次愈高,其屬性、結構、功能也就愈複雜。我們創建控制、干預系統必須以系統的層次性為基礎。(1)系統中的每一要素都依自身的屬性和功能,從屬於與之相符的層次,執行系統分配的職能。因此,創建新系統必須以層次結構明確為基本要求。(2)對系統管理、控制的過程,實際上就是對系統層次進行協調的過程。系統層次之間,各依自己的職能,循系統的總目標運動。這是系統有序化的保證。(3)對系統進行干預和改造,關鍵就在於對系統層次及要素之間比例關係的調整,必須把不適合居於較高層次的要素調整到低層次,而把低層次要素中已具備高層次屬性和功能的要素,調整到高層次,保證系統從層次內容到層次形式的真正統一。這是系統平衡和穩定的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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