糧油超購是國家對超過徵購基數部分給予加價獎勵收購的糧油。超購數量須納入國家糧油收購計畫內。自1960年起,國家對超購糧油實行加價獎勵的政策,20多年中加價獎勵辦法屢有變動。
加價幅度,糧食、油脂(油料)分別於1971、1972年全國統一調整為統購價的30%。1979年又提高為50%。這對促進糧油商品生產,提高農民收入和增加國家糧油收購量起了積極的作用。在會計核算上,超購糧油仍以統購價記入“庫存平價糧油”帳戶,超購加價款支出則在“應收加價款”科目核算。
糧油超購是國家對超過徵購基數部分給予加價獎勵收購的糧油。超購數量須納入國家糧油收購計畫內。自1960年起,國家對超購糧油實行加價獎勵的政策,20多年中加價獎勵辦法屢有變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