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與文化

《精神與文化》是唐君毅所著作品,出自於《唐君毅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精神與文化
  • 作者唐君毅
  • 作品出處:唐君毅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 創作年代:近代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我們既然了解了人心在客觀宇宙中之真實存在性,與其地位之高於物質與自然生命,又知人心是能自覺的自動的求真美善者;我們便可進而論人類文化之起源。我們的結論是:“一切人類文化,皆是人心之求真美善等精神的表現,或為人之精神的創造。”
什麼是精神?精神一詞與心靈一詞,在我們通常似可交換互用,上文亦如此。然嚴格說,其意義實微有不同。我們說心靈,或是指心之自覺力本身,或是指心所自覺之一切內容。此中可包含人所自覺之各種求真美善等目的。我們說精神,則是自心靈之依其目的,以主宰支配其自己之自然生命、物質的身體,並與其他自然環境、社會環境,發生感應關係,以實現其目的來說。我們可以說心靈是精神之體,精神是心靈之用。體用相依而涵義不同。心靈可以說純為內在的,而精神則須是充於內而兼形於此心靈自身之外的。故一人格之精神,恆運於其有生命的身體之態度氣象之中,表於動作,形於言語,以與其外之自然環境、社會環境,發生感應關係、而顯於事業。人之心靈活動,可只表現為內在的,回憶、想像、思想,而若有一絕對之自由。然人之精神之活動,則因處處要與客觀之外物(包括他人與社會)互相感應,發生關係;因而處處不免覺受外物之限制束縛。人亦恆在愈困難之境,愈求精神之自由。精神之自由,乃於重重束縛障礙中,重重限制規定下,以實現其目的理想之自由。因而其自由若為相對的。唯在人發自精神之努力為絕對的,而對於一切障礙、限制、規定,先均加以肯定承受,而又超越之或克服之,以求實現目的理想於其中時,精神乃有一內在的絕對之自由。所以精神之概念,乃一統攝心與心外之物、主觀與客觀、自由與阻礙等之綜合概念。我們說,人類文化即精神之表現、精神之創造。所以人類文化之概念,亦即包含心與心外之物於其下一之綜合概念。我們在此,必需先親切的加以把握。【注】:以上為原文部分內容。

作者簡介

唐君毅(1909—1978),四川宜賓人,是20世紀有著重要影響的中國哲學家。他在貫通理性與理想、理想與現實的基礎上,重建了道德理想主義哲學;同時,他的哲學思想又是傳統哲學與現代哲學、中國哲學與西方哲學的橋樑。他一生著述宏富,按內容可分為人生哲學、道德哲學、心本體論、文化哲學、宗教哲學、中國哲學史等;按文字風格可分為抒懷式、反省式、辯論式、析理式、說教式、述學式;按發展階段可分為對中心觀念的肯定與展開、對中西文化與人文精神的論述、對中國傳統哲學的論述、心通九境論系統的建立。編者簡介單波,哲學博士,武漢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教授,主要從事中國哲學、跨文化傳播、比較新聞學研究,代表作有《心通九境:唐君毅哲學的精神空間》《跨文化傳播的問題與可能性》《中西新聞比較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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