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8年4月14日,清政府駐美公使伍廷芳與美國美華合興公司在華盛頓簽訂《粵漢鐵路借款契約》十五款。1900年7月13日又在美國華盛頓簽訂了《粵漢鐵路借款續約》26款。目錄 1 簡介 2 相關
1911年(宣統三年)5月20日郵傳大臣盛宣懷代表清政府與英法德美四國銀行團簽訂粵漢川漢鐵路借款契約,又稱粵漢川鐵路借款契約,或湖廣鐵路借款契約 [1]。主要內容為:1、四國銀行借款六百萬英鎊予清政府用於修建湖廣鐵路,利息伍厘;...
張之洞主導粵湘鄂三省自籌資金修築粵漢鐵路,以失敗告終,繼而與英、法、德、美四國進行借款談判,遭到三省民眾反對,粵漢未通身先死,遺恨九泉。盛宣懷強推“幹路國有”,與四國簽訂出讓路權的湖廣借款契約,激起“保路運動”,觸發武昌起義,...
1907年 3月它貸出了九鐵路借款英金一百五十萬鎊,以加強英國在華南,特別是珠江流域的壟斷地位。可是,代表美國財團的華美合興公司於1898年 4月和駐美公使伍廷芳在華盛頓簽訂了粵漢鐵路款草契約,獲得了貫通華中華南的粵漢幹線的修築...
27日,他又把羅綸等2400餘人簽注批駁川漢、粵漢鐵路借款契約的原件及公呈人全體姓名上奏,並附片自請處分。清廷申諭嚴飭,並將王人文革職。鐵路風潮 清朝末年掀起的保路運動也稱作“鐵路風潮”,是四川、廣東、湖南、湖北等省人民...
1911年6月19日,四國借款契約發表,羅綸異常憤慨,號召全川人民反對簽訂契約,保路救亡,並由羅綸領銜聯合四川紳民2400餘人將“簽注川漢、粵漢鐵路借款契約”呈護督王人文代奏。王人文死諫,即遭撤職,清廷另派趙爾豐接任。
宣統三年(1911年)5月,清政府宣布“鐵路幹線國有政策”,強收川漢、粵漢鐵路為“國有”,旋與美、英、法、德四國銀行財團訂立借款契約,公開出賣川漢、粵漢鐵路修築權。訊息傳到四川,川民極為憤慨。6月17日,成都各團體兩千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