築城(軍事術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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築城目的是為了保存軍隊的有生力量與裝備物資,充分發揮兵力兵器的作用,消耗和阻滯敵方,迫其在不利條件下作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築城
  • 出處:《詩經・大雅・文王有聲》
築城一詞最早見於《詩經・大雅・文王有聲》:“築城伊一,作豐伊匹。”在中國古代,築城指建造城池、城堡、長城等行動。近代,有的國家將用於居民和國家經濟目標的防護工程也列入築城的範疇。築城目的是為了保存軍隊的有生力量與裝備物資,充分發揮兵力兵器的作用,消耗和阻滯敵方,迫其在不利條件下作戰。在戰爭層次上是為了保持戰略指揮系統的安全穩定,並作為國家威懾力量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戰役層次上是為了贏得時間,形成有利的戰役布勢;在戰鬥層次上是為了充分利用自然條件,創造有利扼守或進攻的戰鬥環境。按工程性質,分為永備築城和野戰築城。永備築城通常指在邊防、海防預定堅守地區及縱深戰略要地預先構築的永久性築城,採用堅固耐久的建築材料構築,內部設備較完善,有較高的防護能力。野戰築城指在戰役、戰鬥準備和實施過程中構築的臨時性築城,特彆強調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廣泛使用預製構件和採用機械、爆破等作業方法快速構築。築城是隨著武器、戰爭形態和戰術的發展及建築技術的進步而不斷演變的。依築城形式,大致可劃分為城牆城塔築城體系、炮台要塞築城體系和陣地築城體系三個發展階段。考古研究表明巴勒斯坦傑里科發掘的石頭壁壘和壕溝,可以將築城的起源追溯至約公元前8340年。在中國,築城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傳說時代的環壕聚落。據考古發掘,約在公元前5000~前4000年,在陝西臨潼姜寨就已經出現了挖有護村壕溝,設有寨門、哨所的環壕聚落。公元前4000~前2000年,以壕溝、圍牆為主要防禦設施的環壕聚落逐步過渡到以城牆為主要特徵的原始城堡。圍牆僅能起到隱蔽、障礙及防護的作用;城牆比圍牆更高更厚,城牆上可以部署兵力,並據以投石、射箭,進行防守作戰。隨著生產力發展水平的提高,戰爭規模的擴大,原始城堡進一步發展,築城進入城牆城塔築城體系階段。城牆城塔築城體系是以城牆為主體,與城塔(敵台、城樓)、壕溝相結合所組成的防禦工程體系。據《世本》、《博物志》關於鯀、禹築城傳說的記載和考古發掘證明,中國構築城池,始於夏王朝建立之前。到了商周時期,隨著分封制度的出現,開始大規模地作邑作邦、營國封城。春秋戰國時期戰爭頻繁,各諸侯國和士大夫都在其領地廣泛築城。當時的思想家、政治家墨翟,對於城池的構築、守城的原則和戰術,均有詳細的論述。流傳至今的《墨子》城守各篇,是中國古代關於城池防衛戰術和築城方面的珍貴的軍事著作之一。隨著攻城兵器和攻城戰法的演進,城池的形製得到發展,城牆的高度、厚度、堅固程度明顯增加,附屬設施由簡單的射擊、觀察設施發展到完善的射擊、指揮、觀察、通信等設施,城池的規模也逐漸擴大。周初的都城城制“方九里”,如東周王城洛邑(今河南洛陽西)周長約12~14千米,漢代長安(今西安)城外郭周長25.1千米,唐代長安城周長擴大到36千米以上;明初都城應天府(今江蘇南京),府城周長約35千米,外郭城60餘千米,府城城牆全部用磚石包砌,是當時世界上規模最大的城池。為增大城池的防禦縱深,一些重要城池多構築重城和利用地形構築外圍關堡,如戰國時期的淹城(今江蘇常州市南)為三重城,明代出現了四重城。漢末曹操改建的鄴城(今河北臨漳縣西),在城外加築了兩座城堡,與鄴城成犄角配置,可以機動兵力相互支援。作為城池的重要組成部分的護城壕(河)、出入口和城牆上的觀察、戰鬥等設施,在宋代和明代也得到了相應發展。中國古代內地的城池防禦是採用“點”式築城;一些諸侯國之間、中原王國與其北方少數民族政權之間的邊境防禦多採用“線”式築城――長城。長城是城牆城塔築城體系在邊境設防中的運用與發展。18世紀以來,在近代和現代的戰爭中,築城體系幾經演變,但留在中國大地上的古代築城――萬里長城,仍具有一定的障礙和防禦的功能。中國城牆城塔築城體系延續的歷史長約4000年之久,這是因為在近代火炮出現以前,攻城手段長期停留在臨車、撞車、撞槌、雲梯、_的水平上,作戰形式也只是從原始的車陣會戰發展為步兵、騎兵之戰,這一切都不足以使深溝高壘的城牆城塔築城體系發生根本性的變化。在古代東方其他國家,早期的城池也同樣經歷了漫長的發展時期。古埃及的孟菲斯要塞(公元前30世紀)、美索不達米亞的巴克特拉要塞(公元前22世紀),表明圍牆築城技術在古代中東地區一些國家已達到很高的水平。在此基礎上,經過長期緩慢的發展,逐漸形成完善的城牆城塔築城體系。這種體系的要塞,使用土、石、木等建築材料,修築有高厚、堅固的城牆,在牆上築有城垛,每隔一定距離和在牆的拐角處建有城塔(塔堡)。城塔呈圓形或方形。有多層和多向射孔,可控制牆外接近地和牆頂,並能依託它進行獨立防禦,成為防禦體系中的重要支撐點。在歐洲,公元1~2世紀修建的羅馬壁壘,是著名的國境永備築城。9~15世紀,從中亞到西歐修建了許多封建主的城堡,初期為土木建築,後期多用石砌。這些城堡被稱為歐洲“早期的要塞”。14~16世紀的歐洲,由於火炮的出現及其破壞能力的提高,原有的城牆難以抵抗火炮的持續轟擊。為增強城牆的抵抗能力,逐步加大城牆厚度,減小城牆城塔的高度。15世紀末和16世紀初,出現了在城牆後面安放火炮的堆積土堤及土堤前面用以減弱落彈爆炸效果的斜堤。城塔也開始被突出城牆外面的半圓形突出部所代替,進一步減少了己方的射擊死角,能更好地掩護兩側的城牆。16世紀,在義大利出現了以五角形突出部連線起來的城牆,並與土堤、壕溝、斜堤構成棱堡式要塞,從而使築城進入了炮台要塞築城體系的發展階段。五角形的突出部能有效地側防城牆附近的接近地,並能在接近地前面集中火力進行交叉射擊。17~18世紀,在S.LeP.de沃邦、M.-R.de蒙塔朗貝爾等的推動下,這種築城形式在法國得到進一步完善。到18世紀下半葉,又出現了一種新型的炮台要塞――堡壘式要塞,即在要塞的核心堡壘的外圍2.5~6千米處,修建1或2列獨立的小堡壘作掩護,使敵方的炮火無法直接轟擊要塞的核心堡壘,從而構成了更大縱深的環形防禦體系。戰爭實踐證明,堡壘式要塞更能有效地抵禦不斷增長的火炮攻擊能力。到19世紀,它逐漸取代了棱堡式要塞。清康熙五十六年(1717),中國清代政府為抵禦海盜的襲擾,保衛廣州,開始在虎門構築炮台式要塞。這種要塞構築有若干座炮台和望樓、藥局、官廳、兵房、演武廳等附屬建築,周圍環繞帶戰鬥設施的矮牆,各炮台依地形疏散、梯次配置,炮台之間的間隙地設定障礙物,炮火能構成多層火網封鎖航道。炮台式要塞根據其地理位置和任務,分為海防要塞(海島要塞、海口要塞、海岸要塞)和江防要塞。至19世紀初期,清政府共建成炮台式要塞30餘處。著名的虎門要塞、鎮海要塞和旅順要塞,在19世紀中後期,抗擊英、法及日本侵略的戰爭中發揮了積極作用。19世紀中葉,後裝線膛炮和爆破彈的使用,使火炮的射程、精度和威力產生飛躍,促使炮台要塞進一步演變,外圍的堡壘與要塞核心堡壘之間的距離增大近一倍。與此同時,由散兵壕發展起來的野戰陣地日益引起人們的重視。第一次世界大戰表明,孤立的環形要塞很難完成阻止敵方前進或吸引大量敵方的使命。於是,以塹壕和障礙物為主體,沿正面連綿延伸、縱深梯次配置的野戰築城陣地迅速發展起來。第二次世界大戰前後,一些國家在國境線上修建了築壘地域。築壘地域以各種永備築城工事組成的防禦樞紐部為基礎,在防禦樞紐部之間的間隙地築有野戰工事和障礙物。築壘地域由數道防禦地帶(陣地)和斜切陣地組成,其縱深一般為6~8千米,有的達50千米,甚至更大,形成一種新的築城體系――陣地築城體系。法國修建的馬奇諾防線、德國修建的齊格菲防線及芬蘭修建的曼納海姆防線均是陣地築城體系的代表。陣地築城體系在中國也得到相應的發展。鄭成功在抵抗清軍、乾隆平定大小金川等戰鬥中均構築了掩蓋地堡,可以看作是塹壕陣地築城的雛形。19世紀末,清軍曾在要塞外圍構築“溝壘”(即散兵壕),1932年以後,中國軍隊在寧滬杭地區也構築了永備築城陣地。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隨著科學技術的進步,武器裝備的更新和戰略、戰術的變化,築城的運用形式呈現多樣化的趨勢。連綿的線式陣地被支撐點式的大縱深防禦陣地所取代。為了增強對集群坦克連續突擊的抵抗能力,出現了網狀陣地。在抗美援朝戰爭中,中國人民志願軍和朝鮮人民軍創造性地構築了以坑道工事為骨幹的支撐點式的防禦陣地體系,成功地抗擊了以美軍為首的“聯合國軍”的進犯。核武器的出現,給築城帶來深刻的影響,對築城工事在堅固性、密閉性、抗震性和防電磁脈衝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防護要求,出現了岩石防護層達1千米的指揮中心。1991年海灣戰爭中,伊拉克的“沙漠要塞”築城形式因消極防禦思想的指導,沒有發揮出積極的作用。1999年科索沃戰爭中,南聯盟軍隊充分利用地形,將築城與偽裝技術結合取得了較好的效果。未來戰爭中,防護仍然是築城的主要功能。隨著現代武器精確打擊能力的提高,築城工事在不斷引進新材料、新結構、新技術提高抗力的同時,將更加注重工事的疏散隱蔽配置和快速機動設定。某些重要目標需要抵抗深鑽地彈和核武器觸地爆的毀傷,為此,工事除繼續向深埋發展外,還將引入先機防護等技術,形成綜合防護能力。築城障礙物更加注重對軟阻滯障礙物的研究,發展氣溶性、黏滯性障礙物,以破壞敵機動車輛及飛機的動力、驅動系統,使其喪失功能。
發布者:中國軍事百科全書編審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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