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線埋設深度

管線埋設深度對於雨水管(或污水管)來說,指從地面到管線內壁的距離,即地面標高減去管底標高:而對於熱力管和燃氣管來說則是指從地面到管道中心(或管道頂面)的距離.。

給水管道室外埋地引入管,其管頂覆土厚度不宜小於0.7M,並應敷設在凍土線一下0.2m處。建築內埋地管在無活荷載和凍土影響時,其管定離地面高度不宜小於0.3m。
生活污水接戶管埋設深度不得高於土壤冰凍線以上0.15m,且覆土厚度不宜小於0.3m。
地下燃氣管道埋設的最小覆土厚度:
1埋設在車行道下時,不得小於0.9m;
2埋設在非機動車車道(含人行道)下時,不得小於0.6m;
3埋設在機動車不可能到達的地方時,不得小於0.3m;
4埋設在水田下時,不得小於0.8m。
注:當不能滿足上述規定時,應採取行之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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