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展人制度是以策展人為中心,是保障展覽學術性、嚴肅性的重要制度。它是各種資源相互聯繫的大系統,先是經策展人協會推選合適的受聘策展人,然後由策展人提出相應的學術目標,根據目標確立主題,根據主題做各種可行性的策劃方案,把方案再提供給基金會,被基金會認可的方案就擁有了足夠的資金支持,再根據方案選擇合適的藝術家創作或參與。這種運作方式在西方已相當成熟,但中國的策展人制度還未確立,這也是目前國內舉辦策展時遇到各種瓶頸的重要原因。
獨立策展人,不隸屬於任何展覽機構,他是相對獨立的。以策展為純粹職業的他們,能夠以自己的專業素養和全方位的統籌管理能力來完成整個展覽的策劃與有效運行。在中國,獨立策展人的身份是泛化的而不是純粹的,既有可能是藝術家、面廊老闆,義有可能是藝術理論家、批評家、史學家。這種客串的策展人身份是由中國藝術市場特殊的環境狀況決定的。而在泛化的身份中他們又要面臨藝術與市場的博弈、策展體制的不健全、尚未成熟的基金會機制等種問題,因此獨立策展人的身份難以真正被堅守。但是,我們也看到,一些具有國際策展水準的中國獨立策展人在當下的一些國際大展中成為新權貴,他們憑藉獨到的眼光、專業的視野、嚴肅的學術態度,使各種豐富的資源形成了較好的品牌效應,贏得了更廣闊的發展空問,成為文化網路、藝術市場中的新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