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南北美洲諸華商論中國只可行立憲不能行革命書

《答南北美洲諸華商論中國只可行立憲不能行革命書》是康有為所著作品,出自於《康有為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答南北美洲諸華商論中國只可行立憲不能行革命書
  • 作者:康有為
  • 創作年代:近代
  • 作品出處:康有為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 編者:張榮華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編者簡介,

作品原文

頃得書,以迴鑾半年,皇上不得復辟,西後、榮祿仍柄大權,內地紛紛加稅,民不聊生,以賠榮祿通拳匪、圍使館之款,廣西變起,眾情積憤,怒不可遏。恐皇上長為榮祿所挾,永賣中國。且吾會備極忠義以保皇,而政府反以為逆黨,反以為匪會,捕逮家屬,死者數人,監者累年。以竭忠為逆,以保皇為匪,今雖再竭忠義,亦恐徒然耳。事勢如此,不如以鐵血行之,效華盛頓革命自立,或可以保國民。覽書惶駭,何乃至此?想諸君熱心太盛,以為迴鑾之後,西後必歸政,榮祿必逐故也。一旦失望,憤怒交並,憂國誠切,迫而出此。近者天下紛紛怨怒,皆在此事,豈獨諸君哉!夫以榮祿為通拳匪、圍使館之罪魁,而能欺弄八國,不獨不殺,且柄政如故,此由各國公使因其曾饋瓜果所致。榮祿巧營二面,一面命董福祥圍使館,一面饋使館瓜果,於事成則受其功,若事敗時則不受其過。今竟得售其奸,脫然事外,挾權加稅以虐吾同胞,偽為變法以欺各外國。今則並不變法,逍遙高臥而執政權。諸君之憤之怒之,宜也。然憤激之餘,遽欲為革命自立,獨不念捨身救民之聖主乎?不獨與保皇會宗旨相悖,且考時度勢,則仆竊以為不可。蓋有數說焉,惟仁人志士察之。
今歐美各國所以致強,人民所以得自主,窮其治法,不過行立憲法、定君民之權而止,為治法之極則矣。其先起者莫如強英,自崇禎十五年爭亂,至康熙二十七年始立議院,予民權,凡四十八年而後定,然尚未有選官之權。至道光十二年、二十八年,倫敦民黨大變兩次,大將軍威靈頓調兵二十萬,僅而獲成。故英國之民權,二百年而後得。中間雖殺一君,流血無數,然不過求民權,定立憲,英君主之世守如故,未嘗革命也。奧國自道光二十年禁報紙,禁私會,不予民權,民黨大起,求議政權,逐奧王,圍奧相,又遇普、法侵割,乃始予民議政權,至同治十年,凡二十三年而大定。然雖逐王,奧君之世守如故,亦未嘗革命也。法國則自巴喳利亞國民逐其宰相羅拉蒙退絲而求權,普魯士則自道光二十八年民求變法,大亂作,既得議政權而止,然畢士墨克尚以伸王權,開尊王會,而合二十五邦為一霸國,強於大地,未嘗革命也。意國則自嘉慶時拿破崙予民權後,復遭維也納約之壓制,民黨積數十年,凡七十萬人,乃起大變。薩諦尼王獨主張民權,大為民所歸,於是合十數小國而成意國,且立帝權,更未革命矣。西班牙自嘉慶二十三四年民變求權,至今君主之世守如故,亦未嘗言革命也。他若葡萄牙國、璉國、荷蘭國、瑞典國,皆累經民變,皆得議政自由之權,而君主皆世守如故。日本雖日言民權自由,而君主世守如故,亦未嘗有革命者。統計歐洲十六國,除法國一國為革命,實與俄之一國為專制者同,皆歐洲特別之情。其餘十餘國,無非定憲法者,無有行革命者。然法倡革命,大亂八十年,流血數百萬,而所言革命、民權之人,旋即藉以自為君主而行其壓制,如拿破崙者,凡兩世矣。然使法國之制獨善,法國之力獨強,法民之樂更甚,由之可也。今各國之憲法,以法國為最不善,國既民主亦不能強,能革其君而不能革其世爵之官,其官之貪酷壓民甚至,民之樂利反不能如歐洲各國。此則近百年來,歐洲言革命不革命之明效大驗矣。然各國民黨之起,皆在其京師,故能迫其君相而成大事,其間有自邊省起者,亦皆去京師不遠,然皆少為勢援,大要不在是也。若不在京師起者,則調大兵立平之,未見一國民權黨能在邊省成功者。此不可不取以為鑑也。
【注】:以上為原文部分內容。

作者簡介

康有為(1858年3月19日—1927年3月31日),字廣廈,號長素、明夷、更生、天游化人、南海老人等。廣東南海人。近代中國著名思想家和改革者,先後身歷中法戰爭、甲午戰爭、戊戌變法、辛亥革命和五四運動等歷史劇變時期,馳騁政壇、學界垂三十餘年,在政治、思想、學術領域作出了具有開拓性意義的探索。他的論著,自20世紀以來依舊在多方面產生影響和作用,對研究他本人以及近代中國的政治、思想、學術發展演變,具有不言而喻的價值。

編者簡介

張榮華,復旦大學歷史學系教授,主要從事近世中國學術史、中國史學史等方面的教學與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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