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農村工作部於1954年10月10日至31日在北京召開第四次農業互助合作會議。會議認為,我國農業社會主義改造事業發展的大體步驟將是:第一步,先於1957年前後基本完成初級合作化,第二個五年計畫期間再陸續轉入高級合作化,在這時期內只實施...
第四次會議 簡介 1954年10月10日至31日,中共中央農村工作部召開第四次互助合作會議,總結髮展互助合作的成功經驗,肯定了半社會主義性質的初級農業生產合作社是發展互助合作的主要環節。會議認為我國農業社會主義改造事業發展的大體步驟將是:...
這是毛澤東在第三次農業互助合作會議前和會議結束前夕,同中共中央農村工作部副部長陳伯達、廖魯言的兩次談話。這次會議於一九五三年十月二十六日至十一月五日召開。簡介 一九五三年十月二十六日至十一月五日,中共中央召開了第三次農業互助...
1951年9月,中央召開第一次農業互助合作會議,制定了《關於農業生產互助合作的決議(草案)》,進一步提出了發展農業生產互助合作的基本方針、政策和指導原則。強調互助合作的三種主要形式:一是季節性的互助組,二是常年互助組,三是以土地...
中共中央於1953年10月26日至11月5日在北京召開第三次農業互助合作會議。10月15日、11月4日,毛澤東兩次同中共中央農村工作部負責人談話。他說,各級農村工作部要把互助合作看作極為重要的事。對於農村陣地,社會主義不去占領,資本主義...
12月19日,省十二屆人大農業和農村委員會第四次會議在石家莊召開。王剛副主任出席會議並作重要講話。李廣恩主任委員主持會議。會議傳達學習了全國人大農委新農村建設座談會暨農業法制建設培訓班精神;審議並通過了省十二屆人大農業和農村委員...
鼓勵發展農業互助保險。建立第三方災害損失評估、政府監督理賠機制,確保受災農戶及時足額得到賠付。加大針對小農戶農業保險保費補貼力度。八、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黨委和政府既要注重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又要重視發揮好小農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