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農業互助合作會議

中共中央於1953年10月26日至11月5日在北京召開第三次農業互助合作會議。10月15日、11月4日,毛澤東兩次同中共中央農村工作部負責人談話。他說,各級農村工作部要把互助合作看作極為重要的事。對於農村陣地,社會主義不去占領,資本主義就必然會去占領。“糾正急躁冒進”是一股風,吹倒了一些不應當吹倒的農業生產合作社。“確保私有”是資產階級觀念。“綱舉目張”,社會主義和資本主義的矛盾,並且逐步解決這個矛盾,這就是綱。總路線就是逐步改變生產關係。在三畝地上“確保私有”,搞“四大自由”(指在土改後的農村中允許農民有借貸、租佃、僱工、貿易的自由),結果就是發展少數富農,走資本主義道路。到明年秋收前,合作社要發展到3200多個,1957年可以發展到70萬個,甚至100萬個。這兩次談話對後來的工作影響很大,其中提出許多正確意見,但對工作中缺點的批評不夠實事求是,也表現出在農業合作化問題上有急於求成,貪多圖大的思想。會議根據黨在過渡時期總路線的精神和毛澤東的談話,認真總結了農業互助合作的經驗教訓,討論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發展農業生產合作社的決議(草案)》(12月16日經中共中央批准實施,但它不適用於某些少數民族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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