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拉特蘭公會議

1215年天主教會在羅馬拉特蘭宮舉行的主教會議。由教皇英諾森三世召開,有四百多名主教參加。會議對有關教會改革、教產使用、繳納什一稅和宗主教位次等事項作了規定;在教義方面,首次正式規定用“變體論”解釋“聖體”聖事,譴責阿爾比派和韋爾多派關於三位一體、道成肉身、教會、聖事等教義的觀點;規定信徒每年必須向神父懺悔(告解)和領聖餐至少一次。此次公會議是教皇權力達到頂峰的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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