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魔鬼
- 外文名:devil
- 性質:宗教概念
- 定義:犯罪的是屬魔鬼的
- 性格:說謊,奸詐,不守真理的
角色背景,由來,別稱,角色形象,宗教的定義,本性,伎倆,權勢,征服魔鬼方法,魔鬼存在與否,其他各國魔鬼,希臘和羅馬,佛教,中國,
角色背景
由來
別稱
- 魔鬼:英文中的“devil”和“demon”都可中譯做魔鬼,但當以大寫字母開頭的“Devil”表示時,則屬專有名詞,指那唯一的魔王撒旦。“demon”來自希臘語中的“daimon”,原意為“神”,後來被貶低使用,以表示鬼王的奴僕。魔鬼一詞有說讒言,中傷人,誹謗者,惡魔之意。
- 古蛇(古en:Serpent):原為希臘文,英譯為Ophis,原意是蛇。聖經以蛇來表征魔鬼。
角色形象
宗教的定義
在宗教定義中,魔鬼指引誘人犯罪的惡鬼;神話傳說中指迷惑人、害人的鬼怪。
猶太教則直截了當地認為魔鬼是上帝的仇敵。
基督教《聖經》《約翰一書》第三章第八節則說:“犯罪的便屬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
本性
在公元1215年,第四次拉特蘭會議發表了一份檔案,其中第一條款說:“魔鬼和其他邪靈受造時本被上帝賦予良善的本性,但他們自甘墮落,變為邪惡。”
“他從起初是殺人的,不守真理,因他心裡沒有真理;他說謊是出於自己,因他本來是說謊的,也是說謊之人的父。”《約翰福音》(8.44)
伎倆
誘惑–魔鬼和邪靈正不遺餘力地迷惑人類,《聖經》中就有魔鬼誘惑耶穌的記載。
災難–任何看來異乎尋常的事情,例如原因不明的疾病、突發的死亡、不佳的收成等,都被指是魔鬼引起的。
權勢
征服魔鬼方法
《聖經》《約翰一書》三章8--9節:犯罪的是屬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存在他心裡,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
《雅各書》四章7--8節:故此,你們要順服神。務要抵擋魔鬼,魔鬼就必離開你們逃跑了。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
魔鬼存在與否
《不列顛百科全書》說:“在啟蒙運動中,哲學家與神學家設法把魔鬼的形象從意識觀念中抹去,認為魔鬼不過是中世紀神話虛構出來的東西。”羅馬天主教會對此作出迴響,在第一次梵蒂岡大公會議(1869-1870)上確認教會相信魔鬼撒但的存在,在第二次梵蒂岡大公會議(1962-1965)上重申這一點,不過語氣溫和多了。
正如《新天主教百科全書》說,教會的官方聲稱:“教會堅信天使和邪靈的存在。”
近年來,天主教神學家們採取折衷辦法,小心翼翼地在天主教官方教義和現代思潮之間,保持不偏不倚的態度。
《不列顛百科全書》說:“自由主義基督教神學傾向於把聖經里對撒但的描述,當成對邪惡的一種‘擬人化描繪’,認為撒但並非真正存在,只是虛構出來,象徵宇宙中的邪惡情況和程度而已。”論到基督新教的看法,這本百科全書又說:“現代自由主義基督新教信仰傾向於否認魔鬼是一個實際存在的靈體。”
其他各國魔鬼
希臘和羅馬
諸神有善有惡,卻沒有一個操縱一切的罪惡之神。兩地的哲學家都主張世上存在兩種相互對立的法則。恩培多克勒認為“愛”與“鬥爭”這兩種力量相互作用;柏拉圖則認為世上有兩種精神,分別是善和惡的本源。喬治·米努瓦在《魔鬼》一書中說:“古希臘和古羅馬的異教信仰並不主張有魔鬼存在。”
佛教
佛教之“魔”有兩種:第一是指魔羅,即第六天魔王,是居於天界第六天(他化自在天)之天人,喜歡阻礙修行者修道;典籍記載其曾對悟道前之佛陀施以誘惑。第二種是泛指阻礙修行者悟道之有形無形外在內在事物、障礙、擾亂、破壞,又稱“魔”、“障”。
中國
中國古書中提到的魔鬼:《南史·梁紀中·武帝下》:帝曰:“斯魔鬼也。酉應見卯,金來克木,卯為陰賊。鬼而帶賊,非魔何也。孰為致之?酉為口舌,當乎說位。說言乎兌,故知善言之口,宜前為法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