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

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

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是一項重大國情國力調查,主要目的是全面調查中國第二產業第三產業發展規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類單位基本情況,掌握國民經濟行業間經濟聯繫,客觀反映推動高質量發展、構建新發展格局、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以及創新驅動發展、區域協調發展、生態文明建設、高水平對外開放、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等方面的新進展。

2022年12月1日, 國務院印發《國務院關於開展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通知》。根據《全國經濟普查條例》的規定,國務院決定於2023年開展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普查標準時點為2023年12月31日。本次普查將首次統籌開展投入產出調查

2024年1月1日,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登記工作正式啟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
  • 外文名:5th national economic census 
  • 別名:“五經普”
  • 普查依據全國經濟普查條例
  • 普查標準時點:2023年12月31日
  • 普查時期資料:2023年年度資料 
  • 領導小組辦公室:國家統計局
普查進程,普查安排,普查目的,普查內容,總體要求,普查對象,經費保障,工作要求,前期工作,時間安排,宣傳口號,啟用標誌,告知書,首次調查,領導小組,主要職責,組成人員,工作機構,各地進程,關切熱點,

普查進程

全國經濟普查每5年一次,分別在尾數逢3、8的年份實施。2023年開展的是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
2022年3月3日報導,國家統計局宣布2023年中國將進行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普查籌備工作全面啟動。12月1日, 國務院印發《國務院關於開展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通知》。根據《全國經濟普查條例》的規定,國務院決定於2023年開展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12月3日報導,天津作為“五經普”專項試點地區之一,提前在濱海新區、和平區、河西區東麗區武清區開展了專項試點工作,已圓滿完成國家試點任務,為國家完善“五經普”方案貢獻了天津力量。
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
國家統計局副局長藺濤就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答記者問
2023年1月,福建省印發通知,將啟動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1月1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開展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通知》在首都之窗網站發布。1月,《甘肅省人民政府關於做好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的通知》發布。2月,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開展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通知》要求,山東省政府印發《關於做好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通知》。普查標準時點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時期資料為2023年年度資料。2023年2月,西藏印發《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開展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部署全區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普查標準時點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時期資料為2023年年度資料。3月,海南省政府印發《關於做好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的通知》,全面啟動全省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3月,安徽省人民政府發布《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做好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我省有關工作的通知》。4月15日,《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成立省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的通知》發布。 4月20日訊息,青海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做好青海省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的通知》,標誌著青海省該項工作全面啟動。5月5日,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成立福建省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的通知》。
5月16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2023年4月份國民經濟運行情況。國家統計局新聞發言人、國民經濟綜合統計司司長付凌暉表示,與以往普查相比,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最大的變化是首次統籌開展投入產出調查,對於摸清中國家底、科學制定發展規劃、推動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2023年5月25日,山東省政府確定成立山東省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
2023年5月30日-31日,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綜合試點總結會在杭州召開。記者從會上獲悉,近期浙江完成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國家綜合試點單位清查及普查登記工作,為全國五經普提供浙江經驗。
2023年6月2日,河南省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省級綜合試點啟動儀式在信陽市舉行,標誌著河南經濟普查省級綜合試點工作全面鋪開。
2023年6月,為充分利用信息網路開展普查宣傳,向基層普查人員、廣大普查對象及社會公眾宣傳經濟普查,傳播普查知識,更好推動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官方網站將正式上線使用。
2023年6月,山西省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綜合試點啟動儀式在介休市舉行。
2023年7月,國務院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單位清查告知書》,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的單位清查工作將於2023 年8月開始。
2023年11月3日,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宣傳片上映。
2023年12月8日,國務院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副組長、國家統計局局長康義表示,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現場登記將於2024年1月1日正式啟動。
2024年1月1日,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登記工作正式啟動。全國約210萬名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將深入企業商戶、走訪大街小巷,在近4個月的時間裡,實現對116萬個普查小區的數據採集登記。

普查安排

普查目的

統籌開展投入產出調查,全面調查中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發展規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類單位的基本情況,掌握國民經濟行業間經濟聯繫,客觀反映推動高質量發展、構建新發展格局、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等方面的新進展。

普查內容

包括普查對象基本情況、組織結構、人員工資、生產能力、財務狀況、生產經營、能源生產和消費、固定資產投資、研發活動、信息通信技術套用和數位化轉型情況、數字經濟活動、投入產出情況等。

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著力推動高質量發展,堅持依法普查、科學普查、為民普查,堅持實事求是、改革創新,確保普查數據真實準確,全面客觀反映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狀況。
(二)普查目的。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是一項重大國情國力調查,將首次統籌開展投入產出調查全面調查中國第二產業第三產業發展規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類單位基本情況,掌握國民經濟行業間經濟聯繫,客觀反映推動高質量發展、構建新發展格局、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以及創新驅動發展、區域協調發展、生態文明建設、高水平對外開放、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等方面的新進展。通過普查,進一步夯實統計基礎,推進統計現代化改革,為加強和改善巨觀經濟治理、科學制定中長期發展規劃、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提供科學準確的統計信息支持。

普查對象

普查的對象是在中國境內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活動的全部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個體經營戶。具體範圍包括:採礦業製造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住宿和餐飲業,信息傳輸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金融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和社會工作,文化、體育和娛樂業,公共管理社會保障社會組織等。

經費保障

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所需經費,按現行經費渠道由中央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共同負擔,列入相應年度財政預算,按時撥付,確保到位,保障普查工作順利開展。

工作要求

(一)堅持依法普查。所有普查工作人員和普查對象必須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和《全國經濟普查條例》的規定,按時、如實填報普查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不得偽造、篡改普查數據。普查取得的單位和個人資料,嚴格限定用於普查目的,不作為任何單位對普查對象實施獎懲的依據。各級普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對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國家秘密和普查對象的商業秘密、個人信息,必須嚴格履行保密義務;未經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對外發布普查數據。對在普查工作中的違紀違法等行為,依紀依法予以處理並加大通報曝光力度。
(二)確保數據質量。始終堅守數據質量第一原則,嚴格執行普查方案,規範普查工作流程,強化事前事中事後數據質量檢查核查,切實防範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確保普查數據真實準確、完整可信。各級普查機構要建立健全普查數據質量控制體系崗位責任制,完善普查數據質量追溯問責機制,嚴肅普查紀律,堅決杜絕各種人為干預普查數據的行為。採用有效技術手段和管理措施,確保普查數據採集、傳輸、存儲和使用的安全。適時將普查工作開展情況納入統計督察。
(三)創新手段方式。廣泛套用部門行政記錄,推進電子證照信息等在普查中的套用,採取網上填報與手持電子終端現場採集數據相結合的方式開展普查,通過信息化手段提高普查數據處理效能。適應常態化疫情防控需要,組織開展線上線下業務培訓,支持普查對象通過網路自主報送普查數據,科學、規範、高效推進普查工作。
(四)強化宣傳引導。各級普查機構應會同宣傳部門認真做好普查宣傳的策劃和組織工作。充分發揮各類新聞媒體以及有關部門服務平台等宣傳渠道作用,廣泛深入宣傳經濟普查的重要意義和要求,引導廣大普查對象依法配合普查、全社會積極參與普查,為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順利實施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前期工作

第一,抓緊推進普查登記前各項準備工作,包括各地積極落實經費和物資保障,紮實開展普查登記階段“兩員”選聘和培訓等。
第二,高質量開展單位清查,2023年6至12月份,國務院經濟普查辦公室組織開展了單位清查工作,全國共選聘大概210萬普查“兩員”,順利完成普查區劃分和繪圖、“地毯式”單位清查、查疑補漏等工作。
第三,落實執行普查方案,統籌實施投入產出調查。各地區、各部門研究制定普查實施方案,各地依照方案開展投入產出調查單位確認,組織投入產出電子台賬填報,海關、金融、鐵路系統部署開展本領域投入產出調查工作。
第四,廣泛開展宣傳動員,近期舉辦了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宣傳月啟動儀式。

時間安排

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標準時點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時期資料為2023年年度資料。
2022年為普查籌備階段,主要是制定普查總體思路框架,研製普查方案和開展專項試點,部署投入產出調查等;2023年為普查準備階段,主要是組建各級普查機構,開展綜合試點,完善部署普查方案,研發部署普查軟體,選聘與培訓普查人員,開展單位清查等;2024年為普查組織實施階段,主要是開展普查登記,組織事後數據質量抽查,審核匯總並發布普查主要數據等;2025年至2026年為普查資料開發套用階段,主要是建立普查資料庫,編輯出版普查資料,開展課題研究分析等。

宣傳口號

1.把脈經濟摸家底 普查成果共受益
2.查實新時代家底 服務高質量發展
3.經濟大普查 數說新時代
4.經濟普查惠萬家 如實填報促發展
5.普查摸清經濟家底 數據服務發展決策
6.摸清國之大數 服務國之大者
7.如實填報普查資料 真實反映經濟全貌
8.依法普查 服務發展

啟用標誌

為增強社會公眾對中國經濟普查工作的認知度,統一、規範“中國經濟普查—2023”標誌的使用與管理,經國務院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審定,在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中啟用統一的“中國經濟普查—2023”標誌。

告知書

普(清)查登記告知書

首次調查

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將首次統籌開展投入產出調查,全面調查全市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發展規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類單位基本情況、結構和質量,掌握國民經濟行業間經濟聯繫。
通過普查,客觀反映全市推動新舊動能轉換、實現高質量發展、構建新發展格局、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以及區域協調發展、生態文明建設、高水平對外開放、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等方面的新進展。通過普查,進一步夯實統計基礎,推進統計現代化改革,為加強和改善巨觀經濟治理、科學制定中長期發展規劃,提供科學準確的統計信息支持。

領導小組

主要職責

負責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的組織和實施,協調解決普查中的重大問題。

組成人員

組長:
丁薛祥 國務院副總理
副組長:
丁學東 國務院副秘書長
康 義 國家統計局局長
趙辰昕 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
孫業禮 中央宣傳部副部長、國務院新聞辦主任
成員:
王洪祥 中央政法委副秘書長
郭 沛 中央編辦副主任
張春生 民政部副部長
朱忠明 財政部副部長
饒立新 稅務總局副局長
蒲 淳 市場監管總局副局長
藺 濤 國家統計局副局長

工作機構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國家統計局,承擔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領導小組決策的建議方案,督促落實領導小組議定事項,加強與有關地區和部門的溝通協調,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辦公室主任由國家統計局副局長藺濤兼任。
領導小組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向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報領導小組組長審批。領導小組不作為國務院議事協調機構,任務完成後自動撤銷。

各地進程

2023年6月27日,福建省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綜合試點入戶登記工作在福清啟動。
2023年8月起,廈門正式啟動了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單位清查工作,普查人員將持證上門,採集清查信息,本次單位清查預計將持續至12月。
重慶市全面啟動 “地毯式”單位清查工作。

關切熱點

2023年9月11日,記者梳理了社會關切的熱點,採訪了國家統計局有關負責人:
普查標準時點為2023年12月31日
經濟普查是一項重大的國情國力調查,與人口普查、農業普查組成三大周期性全國普查項目。
中國經濟普查的歷史可以追溯到1950年的全國工礦企業普查。經濟普查每5年進行一次,標準時點為普查年份的12月31日,普查時期資料為普查年份的年度資料。中國已在2004年、2008年、2013年和2018年分別開展了四次全國經濟普查。
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標準時點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時期資料為2023年年度資料。本次普查將首次統籌開展投入產出調查。投入產出調查是為系統反映國民經濟行業間經濟聯繫組織實施的一項大型調查。
單位清查是重要基礎性工作
單位清查是保證普查登記順利實施必不可少的重要基礎性工作。單位清查的目的是摸清中國境內從事經濟社會活動的各類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以及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活動個體經營戶的基本情況和分布狀況,準確界定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的對象與種類,明確地方普查機構與相關部門的普查登記責任,確保普查對象類型界定準確、普查單位登記不重不漏。
牢牢守住數據質量生命線
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將堅持數據質量第一原則,把“牢牢守住數據質量生命線”這一根本要求貫穿於普查工作各方面全過程。
把握源頭數據質量。採用入戶採集、自主填報、部門報送相結合的方式獲取普查對象數據,減少數據採集環節人為干擾。加強普查人員管理和培訓,提高普查人員業務能力和調查水平,夯實普查工作質量。
嚴格數據審核檢查。強化普查數據處理系統功能,對普查數據進行線上“即采即審”,綜合運用大數據手段和多種分析方法開展驗證評估。統一組織事後質量抽查,抽取一定比例的普查對象進行數據檢查,接受社會公眾監督。
嚴肅普查法紀。嚴明普查工作紀律,落實普查責任,將相關部門和各地普查工作開展情況納入統計督察。落實普查數據質量追溯和問責機制,嚴肅查處普查違紀違法行為。
盯緊四個關鍵指標
經濟普查年度 GDP 核算以收入法為主。收入法四項構成涉及的財務指標是重點,是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簡稱五經普)GDP核算的重中之重,財務指標也是企業單位最容易出錯、最容易瞞報的項目。在普查時需牢牢緊盯以下四個關鍵及其關聯指標。
本年折舊
指企業在報告期內提取的固定資產折舊合計數。通俗地講,就是企業購置房屋、機器、設備等有形資產在本年度應該折算的損耗。
對於沒有財務報表的企業,在指導企業填報“本年折舊”時首先要了解“固定資產淨值”這個指標,最好不要直接詢問企業填報人員“固定資產是多少”,因為大多數企業人員會認為固定資產只包括房屋建築物和機器設備,而運輸工具、電子設備以及辦公桌椅、空調、保險柜等固定資產很容易被漏登。所以普查員應在認真查看企業的生產經營場地和辦公場所的基礎上,要詢問企業是否有車輛,同時還要提醒填報人員計算機、印表機、傳真機、複印機等辦公設施也屬於固定資產範疇。
在計算清楚固定資產的基礎上,根據每項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如房屋建築物一般為20年,機器設備為10年,除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電子設備為3年等,來幫助企業計算調查年份應計提的折舊。
營業收入
包含企業全年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全部收入。
這個指標在小微企業、民營企業、私營企業中,有的財務不健全,有的怕露富、怕增加稅費,差錯率較高,所以在實際調查中,更多的時候要靠細心、多問,進而推算營業收入。可以嘗試採用拉家常的方式,先從門面租金、稅費、人員工資等入手,間接推算營業收入。
一些小型企業和個體戶沒有報表,而我們的調查數據大多是全年時期數據,也可以嘗試縮短標的周期,調查員就可以問“小”算“大”。如問一天(或一月)的情況,再問生產(營業)天數(注意全年是否均衡),然後去推算一年有多少營業收入。因為一天營業額數量小,且記得清,容易回答。一般先問支出情況:租金、水電費、僱工費用、稅費、管理費等,了解毛利率以及經營規模大小、生意興隆與否、地理位置情況等,再去推算評估營業額。
稅金及附加、應交增值稅
這兩個指標是普查年度GDP核算的重要指標。因都和稅務上的數據有關,所以放在一起來說。這兩個指標一般來自於企業納稅申報表。營業稅金及附加包括五個稅和兩個附加。其中五個稅種是營業稅、消費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建稅;兩個附加是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費附加。需要注意營業稅金及附加不包括企業所得稅。同時,在入戶登記中,還應該注意有部分企業在普查年度從小規模納稅人轉為一般納稅人的情況,稅收數據應包含整個年度的稅收。
應付職工薪酬
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或解除勞動關係而給予的各種形式的報酬或補償。
對於容易錯統漏報的應付職工薪酬,大部分企業填報人員理解的僅僅指貨幣工資,所以普查員不僅要向企業說明統計口徑的應付職工薪酬,除包括職工工資、津貼和補貼外,還應包括為職工發放的餐費補助、住房公積金和住房補貼、社保費、職工取暖費和防暑降溫費以及各種非貨幣性福利,同時還要說明應付職工薪酬填報調查年份應該支付給職工的薪酬,而不是年底尚未支付的職工薪酬。同時,這個指標與從業人員期末人數緊密聯繫,指月度或年度最後一日在本單位工作,並取得工資或其他形式勞動報酬的人員數,包含在崗職工、勞務派遣人員、其他從業人員。需要注意的是單位返聘人員、小時工、房地產銷售人員、學校保全保潔等人員一定不能漏統。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