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3月6日通過了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設立對外文化聯絡委員會的決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設立對外文化聯絡委員會的決議
- 頒布時間:1981年03月06日
- 實施時間:1981年03月06日
- 頒布單位:全國人大常委會
1981年3月6日通過了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設立對外文化聯絡委員會的決議。
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設立對外文化聯絡委員會的決議 1981年3月6日通過。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決定:為了加強對外文化的聯絡工作,設立對外文化聯絡委員會。法律相關檔案(類別)
《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設立國務院機械工業委員會的決議》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的決議,於1980年2月12日通過。中文名 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設立國務院機械工業委員會的決議 頒布時間 1980年02月12日 實施時間 1980年02月12日 發布單...
國務院歸口管理對外文化交流工作的部門。1981年3月,第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批准國務院設立對外文化聯絡委員會,歸口管理對外文化交流工作,遵循黨和政府的外交路線和方針、政策,積極開展對外文化交流工作,增進同各國政府間和人民間的友好合作關係,反對霸權主義,維護世界和平。黃鎮任主任、黨組書記。1982年5月...
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由委員長,副委員長,秘書長,委員組成。1978年3月5日第五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選出,任期1978年3月~1983年6月 概述 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由委員長,副委員長,秘書長,委員組成。1978年3月5日第五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選出,任期1978年3月~1983年6月。委員長...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聯席會議的決議,簡稱“全國人大常委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常設機構,行使國家立法權。全國人大常委會由委員長,副委員長若干人,秘書長,委員若干人組成。全國...
1982年3月8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了國務院總理趙紫陽《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問題的報告》。中文名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問題的決議 頒布單位 全國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82.03.08 實施時間 1982.03.08 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
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出的關於修正《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若干規定的議案,同意縣和縣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設立常務委員會,將地方各級革命委員會改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將縣的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改為由選民直接選舉,將上級人民檢察院同下級人民檢察院的關係由監...
1982年12月10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1982年12月10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公告公布施行 2020年12月26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召開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的決定。決定建議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的議程是: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提請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
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處理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交由常務委員會研究辦理或者研究的73件提案的決議 頒布時間 1980年08月26日 實施時間 1980年08月26日 頒布單位 全國人大常委會 (1980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於1978年2月26日至3月5日在北京舉行。主要議程 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的主要議程是:聽取中央政府工作報告;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選舉和任命國家領導工作人員;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會議決定 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通過了關於政府工作報告的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同意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關於修改憲法和成立憲法修改委員會的建議,同意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提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改委員會名單,決定由憲法修改委員會主持修改一九七八年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
常務委員會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次會議舉行的時候,必須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提出工作報告。組織機構 辦公廳 常務委員會設立辦公廳,在秘書長領導下工作。常務委員會設副秘書長若干人,由委員長提請常務委員會任免。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 常務委員會設立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的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和委員的...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南斯拉夫聯邦人民共和國政府文化合作協定的決議 頒布單位 全國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57.10.23 實施時間 1957.10.23 1957年10月23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十二次會議決定批准中華人...
人大會議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五年,每年舉行一次會議。如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認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提議,可以臨時召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於每年第一季度舉行,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召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舉行會議時,選舉主席團主持會議。地方...
於一九六一年三月一日成立對外經濟聯絡總局,作為國務院的直屬機構;隨著國際形勢的進一步發展,我國對外援助任務逐漸增加,為進一步充實和調整對外經濟聯絡總局的人員和機構,經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百一十九次會議決定,於一九六四年六月十日在對外經濟聯絡總局的基礎上設立對外經濟聯絡委員會;一九七O年六...
代表團可以分設若干代表小組。代表小組會議推選小組召集人。第八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舉行前,召開預備會議,選舉主席團和秘書長,通過會議議程和關於會議其他準備事項的決定。預備會議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持。每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的預備會議,由上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持。各代表團審議...
政協第五屆全國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歷時十八天。政協全國委員會主席鄧小平在會上致開幕詞,政協全國委員會副主席許德珩作《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五屆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會議通過的政治決議表示熱列擁護鄧小平主席的開幕詞,熱烈擁護葉劍英委員長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上的開幕詞...
各專門委員會受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領導;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受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領導。組成機構 民族委員會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民族委員會於1954年9月在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設立,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常設專門性機構。全國人大民委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從代表中選舉產生,受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2022年6月24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通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議事規則》的決定,自2022年6月25日起施行。修訂信息 1987年11月24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9年4月24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關...
1980年4月16日通過。(1980年4月16日通過)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於1980年8月在北京召開;擬定會議的主要議程是:聽取國務院工作報告,審議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五條的議案,審議中華人...
會議通過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和關於政協章程的決議。決議宣布,這部新章程自即日起生效。會議增選馬璧、范壽康為政協第五屆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議還通過了關於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的決議,決議對常委會一年來的工作表示滿意;通過了關於提案審查情況的報告和關於這個報告的決議。會議通過的政治決議號召人民政協的...
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政府工作報告、關於2016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與2017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關於2016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17年中央和地方預算、關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關於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關於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的6個決議草案;表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草案等。...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設立國家基本建設委員會的決議是1958-11-23 [1] 發布的檔案。中文名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設立國家基本建設委員會的決議 發布日期 1958年11月23日 目錄 1 法規頒布 2 法規內容 法規頒布 編輯 語音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設立國家基本建設委員會的決...
政協全國委員會主席鄧小平致開幕詞,政協全國委員會副主席烏蘭夫致閉幕詞。政協全國委員會副主席許德珩作《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五屆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 會議通過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五屆全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政治決議》、《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五屆全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關於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
為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保衛世界和平、完成祖國統一大業,作出新的貢獻。會議還通過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五屆全國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關於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的決議》。這個決議對常務委員會一年來工作成績表示滿意。會議還通過決議,表示同意大會提案審查委員會關於提案的審查情況的報告。
人大的組成機構主要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專門委員會。與全國人大會議不同,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是全國人大的常設機構,二者的職權在選舉、決議等方面並不完全相同。 政協 全稱: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主要職能是政治協商和民主監督,組織參加政協的各黨派、團體和各族各界人士參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