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第三方服務提供商(third party service provider)是指除使用方和銷售方之外的第三方,以出售服務為主營業務的專業化公司。
服務提供商(Service Provider)模式是指能針對性地為用戶提供網路交易及電子商務活動的相關支撐性服務,如商務信息服務、支付服務、
物流服務及為企業建立電子商務系統提供的全面支持服務等。
服務提供商一般針對產業較集中的行業或區域進行,具有專業性強、側重點明確的特點,強調在所提供服務領域的“全面、深入、具體”,能夠為客戶提供有針對性的服務。服務提供商不追求大而全,一般只提供一個或某幾個細節領域中的服務,滿足客戶專業化的需求。
分類
根據技術與套用層次的不同,服務提供商可以分為網路服務提供商、套用服務提供商以及商業服務提供商。網路服務提供商向廣大用戶綜合提供網際網路接入業務、信息業務和增值業務等,比如東方網景提供撥號接入服務、國內外域名註冊服務、虛擬主機服務、專線接入服務等內容。套用服務提供商是指通過網際網路為商業、個人提供配置、租賃、管理套用解決方案的專業化服務公司。其根據客戶的不同需求,構建套用系統運行平台,並租入不同行業的套用軟體系統,為各類經濟組織服務。比如中國萬網,除了提供域名註冊服務外,還提供企業信箱、虛擬主機、網站製作、網站推廣、獨立主機等服務。商業服務提供商除了為企業提供套用託管服務外,還向企業提供解決某一問題的商務處理服務。如美國eConvergent公司,除了為客戶出租CRM軟體外,還提供諮詢服務,包括針對客戶個性化需求的定製工作、特殊軟體產品培訓以及有關CRM軟體的一般培訓。
根據提供的服務內容不同,服務提供商可以分為信息服務提供商、交易服務提供商、綜合服務提供商等幾種類型。信息服務提供商模式通過整合相關行業信息資源,向用戶提供政策信息、供求信息、行業分析、信息搜尋與發布、諮詢、電子商務解決方案等信息服務。如搜房網、智聯招聘網等。交易服務提供商模式指服務提供商通過其網上交易平台為用戶提供包括物流、網上支付、商業評級、購物代理、信用認證、契約傳遞、存管等方面的交易服務,交易服務提供商以盈利為目的,為客戶提供相應的服務,如支付寶、雲網、大拿網等。綜合服務提供商模式為用戶提供多方位的服務,包含信息服務、交易服務、專業諮詢以及其他增值服務等多方面的服務,如中國保險網等。